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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商场内专门店税源管理问题研讨

发表时间:2014/3/8 22:53:30
目录/提纲:……
一、基本情况
一是联营模式,共计36家
二是可变模式,共计11家
三是固定模式,共计18家
二、检查情况
(一)细致调查,掌握数据
(二)逐户约谈,辅导自查
(三)多措并举,形成合力
(四)严格执法,依法治税
三、通过检查发现的问题
(一)各专门店,尤其是个体工商户,依法纳税的意识仍显淡薄
(二)税务部门管理存在薄弱环节,个别税收管理员税源监控能力不足
(三)商场缺乏协税护税意识,对专门店管理不到位,甚至有意无意帮了业户漏税的忙
二是从区外注册的关联企业开具发票应付,三是找各种理由拖延开票
四、加强商场内专门店管理的几点启示
(一)联营模式是比较规范的核算方式,应引导各大商场普遍采用
(二)依托商场加强管理,会使税收管理和检查工作事半功倍
(四)积极推广检查方法和经验,全面加强对个体经营大户的税源监控管理
……
大型商场内专门店税源管理问题研讨

近年来各地大型商场发展迅速,各商场内的专门店也不断涌现,逐渐与商场形成商业综合体。在经济繁荣发展的同时,一系列涉税问题也不断出现,并呈现出复杂化、专业化的特点。
今年下半年,**区国税局在市局的指导、支持和帮助下,对辖区某大型商场内专门店进行了专项检查,通过检查发现了问题,寻找了普遍性规律,总结了该行业税源专业化管理经验。现以该商场为例对大型商场内部专门店税收问题剖析如下:
一、基本情况
该商场为外商独资企业,成立于2008年,一期建筑面积6.8万平方米,停车能力达1800台,内部经营项目众多,购物、餐饮、娱乐、休闲一应俱全。商场主要管理机构设在青岛,每天的业务通过财务软件由青岛总部统一汇总、核算。通过与商场青岛总部的招商本部、管理本部反复联系沟通,查阅其合同签订和柜台分布情况,我们大致摸清了商场专门店的分布和管理情况。该商场内共有各类专门店100余家,其中应纳增值税专门店65家,专门店与商场的合同大致分为三种模式。一是联营模式,共计36家。由商场统一收款,按照一般纳税人税率统一申报纳税,总营业额按照一定比例(20%-30%)分成给商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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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差距。对此,我们一方面从商场索取节假日促销等活动中进行统计所掌握的的各专门店数据,另一方面调取各固定业户的租金数据,综合其租金、人员工资、进货成本等因素匡算出保本销售额,得出了衡量其自查质量的有效标准。
(二)逐户约谈,辅导自查。在商场招商部门的召集和配合下,我们用4天时间在商场会议室与各专门店进行了逐户约谈,向业户宣讲了相关税收政策和依法申报纳税的重要性,重申了双定业户实际营业额超过定额20%就要如实申报纳税的相关规定,澄清了部分业户原有的缴纳了定额税就算履行完纳税义务的错误观念。我们给各专门店一周的时间,要求其就实际销售额与申报纳税销售额的差异情况开展自查,将自查结果通过商场管理部门报送国税机关。
(三)多措并举,形成合力。给各专门店一周的自查期期满后,约40%的业户如实报送了自查情况,经比对与我局掌握的数据基本吻合;约20%的业户虽如期报送了资料,但所报数据与我局掌握资料差异较大,对此我们限其3日内重新自查,对真实经营情况与商场数据确有差异的,要求其提报柜台小票、收银流水记录等原始资料;另有约40%的业户未能如期报送自查情况,其原因或说是负责人在外出差,或说一时资料整理不清,个别的甚至联系不上。针对未主动配合检查的14家业户,我们与商场管理部门相互配合,告知其3个工作日内如不认真自查,税务部门将依《税收征管法》的规定,根据已掌握数据核定其应纳税额,商场将从柜台收银、货款结算、后续合作等多方面配合采取措施。限定期满后,除3户涉税金额较大业户外,其他26户都按要求完成了自查,补缴了差额税款。
(四)严格执法,依法治税。对3户涉税金额较大的企业,在联合商场管理部门多次催报无果后,我们一方面在金税三期系统中采取了停供(收缴)发票措施,另一方面认真研究了《税收征管法》、《刑法》中的涉税移交条款,做出了处置预案。我们郑重告知该3户企业,根据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根据2010年5月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an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五十七条 [逃税案(刑法第二百零一条)]逃避缴纳税款,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并且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不补缴应纳税款、不缴纳滞纳金或者不接受行政处罚的。上述3户企业均已满足以逃税罪移交公安机关的立案条件,如果再不端正态度积极缴清应纳税款,则不仅逃税不成而且会被追究刑事责任。3户企业认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在较短时间内配合检查并结清了应纳税款。
据统计,商场内29户应纳增值税企业共计查补税款811950.2元,调增一般纳税人应申报销售收入400000元。根据检查情况规范了后续管理,帮助全体被查纳税人树立了依法足额申报纳税的意识。
三、通过检查发现的问题
通过本次检查,我们总结出了专门店、税务机关、商场在专门店税收问题上,都存在亟待加强的地方:
(一)各专门店,尤其是个体工商户,依法纳税的意识仍显淡薄。部分业户存在办个体就是为少缴税的错误理念,把国家调高起征点的规定错误理解为对所有个体业户进行税收优惠,无视定额核定书中“实际经营额超过定额20%以上即需如实申报纳税”的告知条款,在核定时想法设法从低定额,缴纳了定额税即认为履行了纳税义务,需要开具发票时想方设法转借拼凑,依法纳税意识淡薄是造成专门店税收问题的根源所在。
(二)税务部门管理存在薄弱环节,个别税收管理员税源监控能力不足。近年来,在整体税源结构中,个体税收占比逐渐减少,各级国税机关重视程度有不同程度的降低,在人员配备、日常管理上精力投入不足,个别从事个体税收管理的管理员在政策水平、工作能力上有不足之处,没有帮助辖区纳税人树立起依法申报纳税的意识,在核定定额时主观随意性较大,而且没有把超定额 ……(未完,全文共4376字,当前仅显示2210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大型商场内专门店税源管理问题研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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