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新文秘网>>卫生/医院/计划规划/规章制度/>>正文

市卫生局开展红包专项治理行动措施及处罚办法

发表时间:2014/5/18 21:17:00
目录/提纲:……
一、具体措施
(一)实行公开承诺制
(二)实行双向告知签字制
(三)实行术前“三人”访视制
(四)实行手术后病人谈话制
(五)实行手术病人出院回访制
(六)实行隐性监督机制
二、处罚办法
……
市卫生局开展红包专项治理行动措施及处罚办法

    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医务人员收受红包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市卫生局结合当前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了“红包”专项治理行动,通过六项具体措施,促使医务人员增强行为自律意识,提高医务人员廉洁从医的自觉性,切实纠正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收受“红包”的现象。
    一、具体措施
   (一)实行公开
……(新文秘网https://www.wm114.cn省略291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病人谈话制。医疗单位纪检监察部门派专人对手术后的病人进行谈话,了解医务人员收受“红包”情况,做好谈话记录和签字。
   (五)实行手术病人出院回访制。医疗单位纪检监察部门派专人对手术病人出院后进行回访,回访率不低于50%,深入了解医务人员收受“红包”的行为,做好回访记录与签字。同时,实施患者“三好一满意”测评,医院在结算处设立一个测评表投放封闭箱,患者出院的前一天,由责任护士发给患者(或授权人)一张“三好一满意”测评表,患者在办理出院结算时,将填好的测评表投入到封闭箱中,由医院纪委开箱取表,做好统计与报告。
   (六)实行隐性监督机制。市卫生局、各医疗卫生单位面向社会公开聘任行风监督员,行风监督员身份b_m,实行隐性监督。社会监督员发现医务人员收受“红包”等违法违纪行为时可向单位责任领导反馈,视其情节给予警示教育,必要时提交局纪委监察处立案查处。
    二、处罚办法
   (一)医务人员在医疗服务活动中不准接受患者及其亲友的“红包”和物品,对馈赠钱物当时难以谢绝的,必须于24小时内报告并上交医院纪检监察部门,由医院责成有关人员把钱物返还给患者或给患者交住院费。逾期不报告、不上交者,视同收受“红包”。
   (二)各医疗对收受“红包”者实行经济处罚与纪律处分并重的原则,属于科室行为的,对科室主任予以同等处罚。医疗单位对主动上交“红包”者给予表奖。
   (三)一旦查实收受“红包”者,所在单位视情节轻重,延缓其职称晋升两年、下岗培训、 ……(未完,全文共1285字,当前仅显示817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市卫生局开展红包专项治理行动措施及处罚办法》
文章搜索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