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提纲:……
(一)因公出差
(二)经批准脱产、半脱产学习
(一)事假:工作人员因私事在规定工作时间内不能出勤需要请假的称为事假
(五)生育假:女职工在分娩期间及采取节育措施期间按规定享受一定期限的假期
(七)年休假:指在职人员享受带薪年休假制度
(二)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按照探亲直线路程火车硬卧标准由单位负担
(三)新录用的公务员在见习期内,不享受探亲假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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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勤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机关管理,严肃工作纪律,维护正常办公秩序,客观、公正地做好考勤管理工作,根据《
公务员法》、《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及上级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考勤遵循的原则:依法管理,从严治局,奖惩分明,提高效能。
第三条 局机关、工商所要严格按照本制度分别做好各自考勤管理工作。
第二章 考勤标准
第四条 考勤包括出勤、加班、请假、迟到、早退、脱岗、旷工。
第五条 出勤:指按国家规定在岗工作8小时及单位统一安排的工作时间。
下列情况视同出勤:
(一)因公出差;
(二)经批准脱产、半脱产学习。
第六条 加班:指按国家规定在岗工作8小时之外或单位统一安排之外的工作时间。
第七条 请假包括事假、病假、婚假、丧假、生育假、探亲假、年休假。
(一)事假:工作人员因私事在规定工作时间内不能出勤需要请假的称为事假
……(新文秘网https://www.wm114.cn省略639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因配偶生育,符合晚婚条件的男职工享受护理假15天。
晚婚后头胎怀孕流产的女职工,根据医疗单位证明,给予一定时间产假:3个月以内流产的,给予20天的产假;3-4个月的,给予30天产假。4个月(含4个月)以上的,给予42天产假。
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不享受生育假。
(六)探亲假:同父母、配偶分居两地且工作满一年以上、不能利用公休假日与家属团聚在家居住一夜和休息半个白天的固定工作人员,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去外地探视父母、配偶的假期。
探望配偶,每年给予探亲假一次,假期为30天。
未婚工作人员探望父母,每年给予探亲假一次,假期为20 天;2年休一次探亲假的,假期为45天。
已婚工作人员探望父母,每3年给予探亲假一次,假期为30天。如因工作需要或其他原因满八年以上没有探望父母的,可另外增加假期10天。
探亲假期是工作人员与配偶、父母团聚的时间,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假日在内。根据实际需要同时再给予往返路程假。
(七)年休假:指在职人员享受带薪年休假制度。
年休假具体标准为:连续工龄1年以上10年以下的,每年可带薪休假5天;连续工龄10年以上(含10年)20年以下的可带薪休假10天;连续工龄20年(含20年)以上的,每年可带薪休假15天。
外单位(含系统内调入)调入人员申请年休假时,需出示当年在原单位未休年休假的证明材料。
年休假遇到公休假日和法定节假日(元旦、春节、劳动节、国庆节及当地政府安排的传统节日、节庆等)可以顺延。年休假原则上一次性休完,本年度未休或未休完的年休假,不得延至下年度使用;到外地休假的,不另给路程假。
本年度按国家规定享受婚假、产假或丧假的在职人员,仍可享受年休假。事假超过3天、病假超过5天以上的,超过的天数可以向办公室申请抵算本年度休假时间。
在职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享受年度带薪年休假制度:
1.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的;
2.本年度因病假累计超过60天;
3.受行政记过或党团内警告以上处分不满一年者;
4.被公安、司法机关行政拘留15天及以上处罚者;
5.本年度已安排疗养,且疗养时间已超过本人年休假期限。
第八条 迟到、早退和脱岗:在职人员违反规定的工作时间上、下班和擅离岗位60分钟以内,视为迟到、早退和脱岗。上班期间因公外出(工作、开会、出差等)的,必须在外出前告知相关领导或办公室人员,否则按脱岗或旷工处理。
第九条 旷工:无故缺勤或未经批准擅离职守60分钟以上为旷工。
第三章 考勤待遇
第十条 出勤待遇:工作人员按时出勤,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正常标准发放。
第十一条 加班待遇:在公休日、法定节假日加班的,按照对应加班时间均可申请补休,但补休必须在加班后一周内补休完,过期不再安排。
第十二条 事假待遇: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病假待遇: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婚假、丧假、生育假和年休假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第十五条 探亲假待遇及报销范围:
(一)职工在规定的探亲假期和往返路程假期内,按照本人的标准工资(含生活性津贴)发给假期工资。
(二)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按照探亲直线路程火车硬卧标准由单位负担。需在中途转车的可报销一天的住宿费(按出差住宿标准报销)。
(三)新录用的公务员在见习期内,不享受探亲假待遇。
第十六条 迟到、早退和脱岗待 ……(未完,全文共3552字,当前仅显示1794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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