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新文秘网>>统战民政/政府/政府报告/改革/改革开放/科学发展/计划规划/>>正文

苍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

发表时间:2014/8/12 21:57:07
目录/提纲:……
一、新形势下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目标和职能定位
(一)明确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总体目标
(二)进一步强化供销合作社职能定位
二、加快推进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建设
(三)加快发展农业生产资料现代经营服务网络
(四)加快发展农村日用消费品现代经营网络
(五)加快发展农副产品现代购销网络
(六)加快发展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
三、强化供销合作社服务功能
(七)加强专业合作服务
(八)完善行业协会服务
(九)强化农村综合服务
(十)参与发展农村金融业
四、加强供销合作社组织建设
五、切实加大对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支持力度
……
苍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
苍政发〔2011〕225号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40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10〕46号)和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温政发〔2011〕37号)文件精神,加快我县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促进农村现代流通体系建设,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结合我县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新形势下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目标和职能定位
(一)明确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总体目标。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要坚持为农服务宗旨,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坚持合作制基本原则,大力推进经营创新、组织创新、服务创新,加快构建运转高效、功能完备、城乡并举、工贸并重的农村现代经营服务新体系,努力成为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骨干力量、农村现代流通的主导力量、农民专业合作的带动力量,使之成为经营性服务功能充分发挥、公益性服务作用不断体现的新型农村合作经
……(新文秘网https://www.wm114.cn省略727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连锁店15家。支持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有条件的专业合作社配置检验设备,加强农副产品安全源头控制。鼓励创新农副产品流通方式,加强农超对接,推动大型连锁超市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基地、专业大户等直接建立采购关系,降低流通成本,提高流通效率。
(六)加快发展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发挥供销合作社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中的骨干作用,大力支持供销合作社建设集回收、加工于一体的综合性交易市场,加快发展镇村、社区回收网点和电子网络在线收购平台。今后5年内,全县新建再生资源交易市场1个,发展再生资源中心收购站10家,再生资源收购网点50家。支持和委托供销合作社依法开展废旧家电及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报废汽车等回收拆解业务。
三、强化供销合作社服务功能
(七)加强专业合作服务。供销合作社要立足全县优势资源和特色产业,发挥网络优势,积极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息、营销、技术、农产品加工储运等服务,帮助农民专业合作社开辟合作社产品进超市、进社区、进批发市场的便捷通道。积极参与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鼓励创办区域性专业合作社联合社(会)。今后5年内,全县创办区域性专业合作社联合社(会)2家,新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15家,培育县级以上示范性专业合作社10家。
(八)完善行业协会服务。支持供销合作社组建农资、茶叶、食用菌、蜂产品、再生资源等行业协会,增强服务功能。支持将供销合作社开展的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工作纳入县政府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工程项目。对供销合作社及其主管的行业协会开展各类涉农培训,县财政部门要给予经费支持。
(九)强化农村综合服务。在推进新农村建设过程中,要从满足农民群众生产生活需要出发,依托供销合作社现有设施、经营网点等为农服务资源,实施“千村千社便民工程”。今后5年内,要在全县中心村或较大村建设以“两店”(日用消费品店、农资连锁店)为基础,融商品供应、废品回收、农技推广、金融服务、信息咨询、文体娱乐、家政服务、物业管理、代办票务等便民服务为一体的综合服务社20家。各乡镇政府在编制规划时,要统筹安排综合服务社的布局。鼓励、扶持大学毕业生和大学生“村官”参与建设管理综合服务社。
(十)参与发展农村金融业。鼓励金融机构加强与供销合作社系统企业的合作,探索发展适合我县农村特色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在供销合作社相关农资店、农贸市场等经营网点优先安装POS机。支持县农信担保公司开展政策性和公益性业务,加大融资担保费用补助资金力度。鼓励供销合作社按照市场准入条件参与组建小额贷款公司或村镇银行,参与县级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增资扩股与股份制改革等。支持供销合作社领办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农村资金互助社和互助合作保险试点工作。
四、加强供销合作社组织建设
(十一)加强基层供销合作社建设。根据全县经济发展特色和中心镇建设规划,调整建制,优化布局,新建和改造一批辐射带动能力强的基层供销合作社(以下简称基层社),恢复供销合作社原有经营范围。今后5年内,新建基层社1家,重组改造基层社8家,至2015年底,全县基层社总数达11家。基层社要建立健全社员代表大会制度,加强与村级经济组织和其他经济组织的联合与合作。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相关规定重组的基层社,可享受农民专业合作社各项支持政策。基层社改制后的剩余资产,由县供销合作社代为行使所有权和管理权。
(十二)做强做大社有企业。继续深化社有企业改革,对为农服务的骨干企业,要保持供销合作社控股地位。对供销合作社兴办的农产品流通型、加工型企业,优先认定为农业龙头企业,并享受相应扶持政策。支持供销合作社参与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农业产业化经营、农业综合开发、农业技术研发推广、扶贫开发等项目,并按规定享受有关支农政策。支持供销合作社依托自有资产组建小农房开发公司,参 ……(未完,全文共4041字,当前仅显示2041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苍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
文章搜索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