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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事务处理规范

发表时间:2014/11/8 11:30:42
目录/提纲:……
四、对宣传报道型事务,弄清其真实身份和意图,分别不同情况处理:
2、对以有偿宣传为手段,追求经济利益的新闻媒体,一律婉言谢绝
五、对上级指示型事务,分别不同情况处理:
3、对经查实,属于冒充上级领导,招摇撞骗的,可报告司法部门依法查处
六、对突发型事件,处理时要注意做到:
2、对匿名报告,无法辩明真伪的,立即向办公室主任、县政府有关领导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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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事务处理规范

办公室工作人员对于不确定事务应该遵循办公室工作程序和逐级管理、归口办理的原则,做到沉稳、果断、妥善处理。
一、对亲朋来访型事务,问清来访者姓名、单位、与领导的关系或经何人介绍、来访事由等基本情况,及时汇报有关领导,在核实其真实身份的基础上,按照领导意见进行接待办理;未经领导同意,不得引领来访者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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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室主任决定。
四、对宣传报道型事务,弄清其真实身份和意图,分别不同情况处理:
1.对查实身份的当事人,其所属媒体具有一定影响,宣传报道或举办活动确有积极作用的,及时向办公室主任、县政府有关领导汇报。根据领导批示,做出相应安排。
2.对以有偿宣传为手段,追求经济利益的新闻媒体,一律婉言谢绝。
3.对以反面曝光为目的,要求采访有关领导或同有关领导取得联系的,要迅速向办公室主任、县政府有关领导汇报。根据领导批示,做出相应安排。
五、对上级指示型事务,分别不同情况处理:
1.来电要求同有关领导取得联系,并确认其身份真实者,应热情答复;对其身份一时无法确认的,让其留下通讯方式,随即向办公室主任、县政府有关领导汇报。
2.若当事人以上级领导身份来电对本级领导做出指示的,无论其身份真实与否,工作人员都要详细记录,并请其留下通讯方式,随即向办公室主任、县政府有关领导汇报。
3.对经查实,属于冒充上级领导,招摇撞骗的,可报告司法部门依法查处。
六、对突发型事件,处理时要注意做到:
1.工作人员要在最短时间内,详细了解并认真记录突发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现场状况,当事人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等内容,立即向办公室主任、县政府有关领导汇报。根据领导批示,迅速做好应对工作。
2.对匿名报告,无法 ……(未完,全文共1127字,当前仅显示717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日常事务处理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