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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地税局工作汇报

发表时间:2015/11/23 12:44:07
目录/提纲:……
一、规范税收执法情况
一是执法标准不统一、执法程序不规范、文书使用不严谨
二是税收执法环境日益严峻,税务机关面临更大的执法风险
一是健全制度建设,规范引导税收执法行为
二是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质量
三是推进执法信息化建设
四是加强法制干部队伍建设
二、落实促进就业创业税收政策情况
二是政策存在交叉冲突
二是建议对标准分层级确定,与纳税人的申报期限相适应,便于实际操作
三、落实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情况
(一)小微企业营业税管理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一是操作方面,先征后退的办法存在执行难的问题
三是户数多、退税频繁,难以执行
一是修订政策
二是修订金三系统,与政策修订相适应
(二)小微企业所得税管理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一是政策效应方面,因规模小、减免额小,纳税人积极性不高
二是修订完善小微企业判定标准,使之更加科学化,比如人员指标
三是修订完善金三系统,使之与政策相适应,增强可操作性
四、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情况
1、进一步提升科技支撑力度
2、建议对金三系统作必要的升级维护,方便具体业务的办理
五、开展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六、省局督查督办工作落实情况
(一)认真落实省局《全面加强税收征管工作意见》
(二)认真组织开展学习总局《税收征管规范(1.0版)》活动
一是提高金三系统升级节奏,做到政策、规范与系统同步实施
……
省地税局工作调研汇报
省局重点工作督查调研汇报座谈会汇报提纲
(****县局 **)

各位领导:
围绕省局督查调研工作重点,现结合****县局工作实际,汇报基本情况如下:
一、规范税收执法情况
近年来,****县局不断规范执法行为,积极推进依法治税。一是与金三管理系统岗位设置相结合,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岗位责任制;二是加强对税收执法行为的日常监督和信息化监控,落实重大案件集中审理制度、税收执法检查等专项执法监督,实现对税收执法的全方位监管;三是全面落实税收执法权力清单制度,规范税收执法行为,不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简政放权,简化办税流程,推进执法与服务的有机结合。
存在的问题:
一是执法标准不统一、执法程序不规范、文书使用不严谨。主要原因是:部分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不强、执法能力和水平不足;再者,现行税收法律法规数量繁多,基层执法人员难以全面熟练掌握,执行中缺乏统一的执法标准、规范,对法律责任和执法要点不清,导致税收执法中容易出现不规范的情况。
二是税收执法环境日益严峻,税务机关面临更大的执法风险。比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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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2014]39号文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由原来的审批管理改为备案管理,在实际政策执行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例如我省政策规定符合条件的个体经营纳税人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可在3年内每户每年按9600元的标准依次扣减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为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目前对月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的营业税纳税人免征营业税。政策优惠幅度更大,影响了就业创业政策的实际执行意义。
三是促进就业创业政策执行中按定额标准依次扣减很难操作,定额标准是按年计算,但实际执行中纳税人一般是按月申报,如即时按月进行减免备案会造成依次扣减政策执行错误。最合理的方法是先征收,年度终了后办理减免备案并退税。文件中对此并没有明确。
工作建议:
一是对交叉的优惠政策进行整合和规范;二是建议对标准分层级确定,与纳税人的申报期限相适应,便于实际操作。
三、落实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情况
当前国家出台的针对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集中在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方面,2014年1月至12月,****县地方税务局对1563户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含个体户)共计减免营业税622万元(包括对于未达起征点的个体户的直接减免),对168户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共计减免企业所得税29万元。
(一)小微企业营业税管理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1、存在的问题:小微企业营业税的管理存在的问题集中表现在代开发票中的营业税问题。该业务涉及小微业户户数众多、零星分散。一是操作方面,先征后退的办法存在执行难的问题。纳税人对于相关退税需要资料的保管不重视、外地纳税人临时经营代开发票难以保持事后联络;二是政策方面,有的纳税人在县域之内多处开票(甚至县域之外),很难掌握一个月内的准确经营额,是一个县范围内、一个市范围内还是一个省范围内。退税时需要对多处信息的综合掌控,目前税务机关较难做到。同时向那个税务机关退税?如果是向对各税务机关同时提起申请,税务机关之间信息如何共享?三是户数多、退税频繁,难以执行。仅去年10-12月份就需要有2000多笔税款需要退库,从人行国库方面存在较大的执行难度。四是增值税纳税人临时开具营业税发票,无法提供分别核算证据,无法享受小微企业优惠问题。
2、工作建议:建议对于代开发票的纳税人采取征前减免和限额控制的方式,一是修订政策。修改国家税务总局2013年49号公告和鲁地税营函〔2014〕8号““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时,应按《山东省地方税务机关代开发票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缴纳营业税及附加,月累计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的可申请退税。”的规定,确定按次减免税与定期减免税相结合的方式,避免按月集中退税;二是修订金三系统,与政策修订相适应。
(二)小微企业所得税管理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1、存在的问题:一是政策效应方面,因规模小、减免额小,纳税人积极性不高。从****的实际情况来看,近三分之二以上的小微企业因亏损不能实现所得税,从整体税收规模来看,全年实现所得税不到50万元,减免所得税对企业作用不大。二是政策方面,部分指标不合理,比如在人员方面以签订劳务合同和劳务派遣的职工人数作为标准,而现实情况下许多企业的实际从业人员比这两项的人员要多,从而造成判定为小微企业时采用的人员指标与实际不符。三是系统方面,目前仅以应纳税所得额作为预缴申报的小微企业判定标准,对于资产和人员指标尚不能有效实现对接,因此出现个别大型企业仅仅因为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小而误认为小微企业。
2、工作建议:一是调整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方向,将单纯的追求税收额度上的优惠向加强小微企业投资方向、税前扣除以及健全财务核算水平等综合性调控转移;二是修订完善小微企业判定标准,使之更加科学化,比如人员指标。三是修订完善金三系统,使之与政策相适应,增强可操作性。
四、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情况
今年以来,我局继续深入开展“便民办税春风 ……(未完,全文共4150字,当前仅显示2096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县地税局工作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