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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培训讲稿:从严治党的利器——解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发表时间:2017/7/5 15:53:45
目录/提纲:……
一、《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和制定过程
(一)《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
(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制定过程
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主要内容
(一)问责的目的和依据
(二)问责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坚持的原则
(三)问责的主体和对象
(四)问责的责任划分
(五)问责情形
(六)问责方式
(七)问责的决定和执行
(一)问责的目的和依据
(二)问责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坚持的原则
(三)问责的主体和对象
(四)问责的责任划分
(五)问责情形
(六)问责方式
(七)问责的决定和执行
三、如何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一)加强宣传,抓好学习
(二)以上率下,层层传导
(二)抓住“关键”,较真碰硬
(三)问责一个,警醒一片
……
干部培训讲稿:从严治党的利器——解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今天围绕着《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想和大家交流三个方面的内容:
第一内容,就是《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和制定过程;第二个内容,《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主要内容。第三个内容,如何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一、《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和制定过程
(一)《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
提到“问责”二字,大家都不陌生,我们党内关于问责工作方面的制度我们也有很多,那这次中央专门制定出台一部《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它有什么样的意义呢?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可以从以下三个角度来认识和把握:
1.《问责条例》的颁布实施是实现党的历史使命的重要保障
2. 《问责条例》的颁布实施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要求
3. 《问责条例》的颁布实施是解决现实中责任担当问题的迫切需要

1.《问责条例》的颁布实施是实现党的历史使命的重要保障
大家都知道我们党肩负的历史使命有两个,一个是实现“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和一个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这是我们党的历史任务,也是对人民做出的庄严承诺。我们党是长期执政的党,领导一切,党所肩负的责任也是重于泰山。尤其是当前我们已经进入了全面建成小康的决胜阶段,我们党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这个时候必须把党的凝聚力焕发出来,把党的战斗力彰显出来,这样才能实现我们的历史任务。那么如何才能把党的凝聚力焕发出来,把党的战斗力彰显出来,就需要去督促党组织履行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督促党的领导干部能够担当责任。
“没有问责,责任就落实不下去。”要想去落实责任呢,就需要对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实施强有力的问责,那么《问责条例》的制定出台正是通规范和强化党的问责工作,推动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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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换届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严肃换届纪律第一责任人,瞒案不报、压案不查,不正确履行职责,对本案负有直接领导责任,最终因严重违纪和玩忽职守罪被“双开”并判处有期徒刑5年。
另外还问责了四川南充拉票贿选案。2011年10月19日四川省南充市委五届一次全会前,时任仪陇县委书记杨建华用公款80万元,通过向部分可能成为市委委员的人员拉票贿选当选为市委常委,同时此次党代会之前在南充市有关干部民主推荐中还存在送钱拉票问题,共涉及人员477人,涉案金额1671.9万元。2015年10月,四川省对涉案人员全部作出严肃处理。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44人,移送司法机关33人。其中杨建华犯行贿罪、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20年,时任南充市委书记刘宏建因对本案负有直接领导责任,被严肃问责,最后因犯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
还有一起也是最近一段时间大家都十分关注的案件,就是问责辽宁贿选案。比起之前的湖南衡阳破坏选举案和四川南充的拉票贿选案,此次辽宁贿选案涉案人数之多、性质之恶劣、情节之严重,都是从未有过的。党中央对此次辽宁拉票贿选案定性为: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查处的第一起发生在省级层面、严重违_纪国法、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重违反组织纪律和换届纪律、严重破坏党内选举制度和人大选举制度的重大案件,完全背离了党的性质和宗旨。
从这段话可以看出辽宁贿选案的严重程度。辽宁贿选案到底是怎么回事呢?给我大家简单说一下。
辽宁贿选案是指在2011年辽宁省委常委换届选举、2013年辽宁省“两会”换届全国人大代表选举和第十二届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选举中搞拉票贿选等非组织活动,涉嫌破坏选举等系列案件。
第一次是在2011年10月13日下午,中共辽宁省第十一届委员会选举省委常委,85名省委委员,选出了13名省委常委,其中沈阳市委副书记苏宏章爆冷当选省委常委。而且当另外五年的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我们说按常理讲,一个省的省委常委它的组成人员是有固定的职务的,一般是由省委书记,省长,副书记,常务副省长,省纪委书记,等来担任,但是2011年10月前,苏宏章的职位仅为沈阳市委副书记。由市委副书记直接晋升为省委常委,在干部任用当中这一现象是极为少见的。后经调查核实苏宏章在这次选举中存在拉票贿选的违纪行为。
第二次是2013年辽宁省“两会”换届全国人大代表选举:2013年1月27日上午,辽宁省召开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共有代表619人,实际有616人到场投票,投票共选出102名全国人大代表。其中有45名当选的全国人大代表以金钱或者其他财物拉票贿选,有523名辽宁省人大代表涉及此案。代表总数为619名,涉及此案的有523名,占84%;也就是说84%的省人大代表收受了贿选财物,这意味着一个地方的省级权力机关的绝大部分成员都烂掉了。
第三次是第十二届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选举中2013年1月30日上午,在第十二届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选举中郑玉焯(时任财政厅厅长)、王阳(时任阜新市委书记)当选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当时共有614人到场投票。后经调查核实郑玉焯和王阳在这次选举中存在拉票贿选的违纪行为。
以上就是辽宁贿选案所涉及的三起案件,据了解此次辽宁贿选案涉案人数高达900多人,人数之多,层次之高让人震惊,从2016年3月,党中央开始对辽宁贿选案进行严肃查处和问责。今年的9月13日召开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表决通过,确定辽宁省45名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当选无效。涉案的省人大代表已由原选举单位接受其辞职或被罢免终止了代表资格。
另外中共辽宁十一届省委85名省委委员中已有9人落马。
其中,原辽宁省委书记王珉,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身为省委书记没有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未按照中央要求履行换届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对辽宁省有关选举发生拉票贿选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被开除党籍和公职。2016年8月11日,被立案侦查。
辽宁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苏宏章,因在民主推荐、选举中搞拉票贿选,对抗组织审查,涉嫌严重违纪,2016年7月25日,被开除党籍和公职,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
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郑玉焯,因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索要财物,搞拉票贿选,授意他人做工作拉票,被开除党籍和公职。2016年8月26,以涉嫌受贿罪、破坏选举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
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王阳,因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违背组织原则,搞拉票贿选,对抗组织审查,并收受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被开除党籍和公职。2016年6月以涉嫌受贿罪涉嫌受贿罪和破坏选举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
其余五人也都正在被立案调查,对于辽宁贿选案的查处工作目前还在继续中,未来还有多少人被落马还是未知数。但是我们从中央的查处力度可以看出我们以_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严肃惩治腐败的坚定决心和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强意志。
截至今年5月底,全国共对4.5万余名党员领导干部作了责任追究,这些问责工作取得的丰硕成果为制定《问责条例》提供了重要的实践支撑。
当前全面从严治党到了重要节点,管党治党也从治标为主转向标本兼治,什么是标本兼治呢,就是贪官照打,但是更加注重制度建设,尤其是要把我们在实践中创新出来的经验固化为法规制度,把我们的责任确定下去。为进一步规范和强化问责工作,中央制定出台《条例》,直指履责不力的问题,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推动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
3.《问责条例》的颁布实施是解决现实中责任担当问题的一个迫切需要
现实中有哪些责任担当的问题需要迫切解决呢?
第一,只想要权力,不愿担责任。奉行好人主义,不干较真碰硬。
我们现在有一些领导干部只想当官,不想干事,只想有权不想担责。所以总喜欢做老好人,一团和气,下面的党员出了问题,不干较真碰硬,害怕弄红脸,更害怕牵扯出一些利益。
比如刚才我们讲的湖南衡阳破坏选举案里被问责的市委书记童名谦。据报道称,说童名谦这个人在官场是从不得罪人,一直奉行“明哲保身,绝不多事”,谁跟他汇报工作,都是3个字“好、好、好”,是个“好好先生”。在衡阳破坏选举案中,。据说曾有3名企业老板因花了钱却最后落选,曾找童名谦讨要“说法”,他不仅未依法依纪严肃查处,反而批示要 ……(未完,全文共18621字,当前仅显示3349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干部培训讲稿:从严治党的利器——解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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