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提纲:……
一、基本情况
二、主要成效
(一)法律宣传工作扎实开展
(二)非遗建档工作成效显著
(三)保护管理力度不断加大
(四)非遗传承平台逐步拓展
(五)传承队伍建设有效加强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法律宣传重视不足
二是管护能力有待提升
三是部分项目后继乏人
四是产业效应不够明显
五是保护合力尚未形成
四、意见建议
(二)加强日常管理保护
(三)加强非遗传承人保护队伍建设
(四)加快非遗产业培育
(五)统筹形成整体工作合力
……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
为进一步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律法规在我县得到正确贯彻实施,增强全社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治观念和非物质文化保护意识。根据***电〔2017〕**号文件要求,2017年6月下旬,县人大常委会组成执法检查组,采取政府自查和执法检查组检查相结合的方式,通过现场看点、听取
汇报、查阅资料等方式,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检查结束后,及时召开汇报座谈会进行了讨论
总结。现将执法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检查组认为:近年来,县乡两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等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律法规,立足县情实际,对频临危绝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深入挖掘、细致筛选、认真评审,加强保护和传承。截止目前,**云阳板、**名歌、**腊肉、“靛坪大曲”酿酒技艺等4项被公布为省级非遗名录,***方言、***扇鼓舞、***道情、***民间传说等27项被公布为市级非遗名录,“马记”传统匾额制作技艺、***民间泥塑、***传统榨油技艺等3项被公布为县级非遗名录;有省级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3名,市级20名,县级传承人60名,构建起了较为完整的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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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一批丰富多彩的民间艺术呈“金字塔”式被合理保护和传承起来,省、市、县三级名录已初步建成,完整的非遗项目保护体系正在形成。
(四)非遗传承平台逐步拓展。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建成了“***民俗文化博物馆”,有效拓展了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平台。不断建设并申报各级非遗保护传承基地和传习所,2016年在县文化馆建成非物质文化遗产展厅一间,陈列非遗展品200余件,现已对外免费开放,引起了良好的社会反响。积极推进非遗走进校园、社区,加强组织文化下乡服务工作,大力宣传“仁寿山朝山会”等重要民俗节日,努力推动传承教学活动逐步走向系统化、规范化。
(五)传承队伍建设有效加强。县政府高度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队伍建设工作,对确立的非遗项目传承人及时授予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证书、称号,鼓励传承人带徒授艺,举办相关传习活动,积极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弘扬和传承工作。文化主管部门定期组织走访,了解和关心传承人的生活状况,引导社会广大群众尊重非遗项目传承人,树立非遗传承人的荣誉感。明确非遗传承人的责任和义务,加大经费支持,引导传承人有意识地开展传承活动。目前,我县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有83人,其中省市级传承人23人,非遗传承人已成为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活性传承的良好载体。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法律宣传重视不足。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律法规宣传手段单一,针对性和实效性不强,宣传不够广泛深入,部分单位部门、乡镇、干部群众对非遗工作知晓率不高、重要性认识不足,面对当前非遗日益消亡的现实,缺乏保护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对非遗保存、保护、传承工作重视程度、工作力度不够,参与申报率不高,一些民间艺人认为非遗项目申报无足轻重,没有积极配合申报,致使部分可以申报的项目没有及时进入上级非遗目录。当前我县非遗传承保护工作存在配合少、认识浅的问题,离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局面仍有较大差距。
二是管护能力有待提升。申遗工作量大,收集资料和文物的工作难度大,需投入较多的人力和必要的资金保障,正常的工作经费和公众非遗项目尚未建立经费保障机制。如一些目前已记录、整理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资料和民间文艺作品资料和实物的收集和提升,已申报的非遗项目因缺少必要的经费而无法正常开展活动,影响了非遗项目的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发保护工作的专业人才稀缺,特别是摄录、照相、记谱、文字撰写、音像资料制作人员更为匮乏,使许多资料征集后不能有效开发、保护和利用,管理和保护能力需进一步提升。
三是部分项目后继乏人。随着经济的发展,很少有人愿意去学习和继承经济效益差、实用性不高的的传统行业。不少项目和传承人面临弟子少或无弟子的局面,部分项目也面临传承人年龄老化风险,项目保护处于“有人教无人学,有心学无人教”的困境。一些保护单位和传承人缺乏创新和开拓市场的能力,使传统项目因实用性差被淘汰而面临消亡的危险。如***剪纸因其学艺难、收入低,并且随着民居建筑风格的逐渐改变,越来越缺乏实用价值,目前仅有部分乡镇的老人会制作,制作工艺濒临消亡。
四是产业效应不够明显。非遗项目具有多样性和复杂性,应根据不同项目的传承状态和生存状态,分类指导,区别对待,对具有民族民间特色且市场需求量大的项目,实行生产性保护,形成产业有利于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传承和保护。目前,全县除了担担面、腊肉、“靛坪大曲”酿酒等少数传统行业具有一定发展规模,其他多数保护项目产业化集聚度和市场化开拓度较低,这些传承个体以传统技艺项目居多,人员少、资金少、平台小,极大地束缚了项目的传承发展空间,使生产性保护的目的难以实现。
五是保护合力尚未形成。非遗保护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而当前则以文化部门一家为主,其他部门与文化部门之间的联系不够紧密,文化主管部门与乡镇文化站之间又存在人员使用问题,部门间、乡镇政府与文化部门的协调配合少,如新闻媒体、教育部门在普及非遗知识和开展非遗教育上的配合尚未达到常态化,保护合力的形成任重而道远。
四、意见建议
(一)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县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把宣传贯彻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作为普法工作的一项长期任务务实推进。要不断创新宣传形式,充分利用网络、微博等新兴媒体的媒介优势,加大对非物质遗产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涉及非物质遗产违法案件查处的通报力度,变一人护法为万民守法。要结合 ……(未完,全文共4582字,当前仅显示2314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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