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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调研报告

发表时间:2017/8/2 10:51:47
目录/提纲:……
一、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现状
(一)公共法律服务机构及人员现状
(二)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体系建设情况
(三)公共法律服务产品体系建设情况
(四)公共法律服务规范体系建设情况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社会认知度较低
(二)部门间衔接钝化、缺失
(三)公共法律服务人才不足
4、公共法律服务建设保障不足
三、对策
1、进一步明确并发挥行政部门职能定位
2、建立健全沟通协调机制
3、加强行业优秀典型、业务职能宣传力度,普及价值理念
(二)以强基固本确保实效
1、加强基层基础建设,解决“头重脚轻”问题
2、加强队伍建设
3、严格监管公共法律服务质量
(三)以稳步创新加快推进
1、推行“精准普法”
2、推进“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
……
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调研报告

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是满足群众基本法律需求,改进法律服务方式的重要途径,对于促进行政法律服务事业持续可协调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社会治理方式的现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现状
(一)公共法律服务机构及人员现状
截止2015年底,全市有法律服务机构68家,共有法律服务从业人员615名。
——全市共有律师事务所38家,律师445名,暂无公职、公司律师,律师党员105名,大学本科以上占比94%。公证机构10家,公证员39名,行政_的公证机构2家,事业_的公证机构8家,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公证员36名,具有专业技术职称的34名。鉴定机构10家,鉴定人58名。
——全市法律援助机构10家,法律援助专职人员73名。乡镇规范化法律援助工作站150个,村居法律援助联络点1000个。
——全市共有170个基层所。一人所66个,占39%。其中50个所为省级规范化所。基层法律服务所67家,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562名。
——全市共有人民调解组织6457个,人民调解员23865名。个人品牌调解室
……(新文秘网https://www.wm114.cn省略766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目前我市公共法律服务规范主要针对各项业务工作制定,确保每项工作有章可循,但尚未形成统一的标准体系。出台了《市行政系统窗口优质服务规范》,规范文明用语和工作礼仪,做到人员服装、服务用语、标牌标识“三统一”,服务内容、服务人员、服务承诺、受理条件、办理结果、满意度“六公开”。建立健全首问负责、限时办结、重大事项报告、预约服务等内部规范,以及跟踪督办、明察暗访、定期考核等督查制度,实现各窗口服务工作的规范化、常态化。针对法律服务行业特点,建立律师诚信信息披露、基层法律服务行业“六规范”、公证行业“三零”目标考核等制度。严格执行旁听、回访等制度,确保法律援助办案质量。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社会认知度较低。作为一项新的举措,目前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较为陌生,同时对行政部门业务职能了解不足。在村(居、社区)。调研中发现75%以上的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不知晓,68%以上的群众对行政部门的职能不了解,而知晓的一部分仅仅限于免费为群众打官司的法律援助。座谈中得知,大部分群众对普法见得最多的就是在公共场所“摆摊设点”,对人民调解的理解就是村委会防止村内群众寻衅zhi事、调解赔偿之类,对“公证”、“鉴定”、“法律援助”等名词绝大多数群众表示陌生。在乡(镇、街道)。部分干部依法行政的观念不强,存有官本位、权本位的思想,挫伤了部分学法者的积极性。乡(镇、街道)干部对所的理解大部分局限于矛盾纠纷调处、社区服刑人员管理。乡镇所力量薄弱,39%的所为1人所,绝大多数所长为兼职,要配合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完成其他如管区、综治、维稳、信访等工作,所职能不能得到有效发挥。在县(区)。县(区)行政机关职能相对比较弱、杂、虚,而且职能的履行大多依靠基层行政干部的嘴功、腿功和磨功以及其他部门的协调配合,导致个别县(区)局主动工作意识淡化,创新发展思维缺乏,工作亮点特色不多。还有个别局大部分人员被抽调到大项目建设中去,但并非是立足职能提供法律服务。开发区、高新区县级行政部门缺失,职能缺位。
(二)部门间衔接钝化、缺失。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需要政府各个部门的密切配合,但从目前来看,各项工作的推进主要是依靠行政部门单打独斗,部门间协调机制尚未完善。“谁执法、谁普法”在普法工作中占据重要地位,但市普法办对相关部门缺乏约束力,个别部门对普法工作不够重视。
(三)公共法律服务人才不足。一是行业队伍单薄。在全国范围内,律师占人口比例已经达到万分之2.3。我市律师、公证人员、鉴定从业人员总数占人口比例仅为万分之0.63,不及全国平均水平的三分之一,可见我市从事公共法律服务人员严重缺乏,公共法律服务缺乏有效供给。以鄄城为例,全县85万人口仅有律师9名,公证员3名,且存在人员老化、流失,青黄不接的问题。调研中得知,从事律师、公证行业并非大多数资格证持有者的首选,他们更倾向于找一份较为稳定及地位较高的工作,这与目前律师行业发展不够壮大、小部分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者素质较低有关。且由于经济欠发达,现有的律师、公证员,尤其三十岁以下、从业不满五年的年轻人更愿意选择去大城市发展。目前全市仅有区律师数量在增长,其他县区的律师、公证员均有不同程度的人才流失、老化现象。二是分布不均。从人员分布来看,全市共有律师445名,仅区就有123名,占全市律师总数的27%。从机构分布来看,全市共有法律服务所67家,在城区执业的就有49家,占比73%,其中共有法律服务所13家,在城区的就有10家。从办案数量来看,区律师2015年办理民商案件1397件,刑事an件275件,非诉类案件59件,分别占据全市总数的56%、28%、19%。全市公证办理案件17988件,其中两家公证处办理案件总数就达到了9492件,占全市办理案件总数的53%。以上数据显示县区间公共法律服务供给不均现象严重且亟待扭转,全面构建农村公共法律服务网络步伐急需加快。
4、公共法律服务建设保障不足。一是建设经费明显不足。以2015年为例,全市县(区)局年人均公用经费公为5400元(同 ……(未完,全文共6125字,当前仅显示2151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调研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