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新文秘网>>>>正文

新加坡肃贪倡廉的主要特点

发表时间:2006/1/9 17:58:00

一、行之有效的公务员制度
  新加坡公务员制度概述
  新加坡人认为,政府廉洁,首先要有好的公务员制度作保证。新加坡公务员的全称是公共服务人员,即政府部门的雇员。全部公务员分别隶属于民事服务、司法服务和警察部队三大部门。但在政府部门里任职的不一定都是公务员,这些非公务员包括:法定机构雇员、武装部队人员、警察部队中警长以下的警员、日薪雇员和其他人员。新加坡行使政府职能的部门除公务员机构外还有法定机构。所谓法定机构是指依据国会立法成立的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的,实行企业化管理的政府部门。新加坡将政府职能部门分为公务员机构和法定机构是其行政制度一大特色。新加坡早在年制定了公务员人数“零点增长”政策,确定其公务员总人数为万多人,这万多人里减少一人才能增加一人,法定机构的设立正是为了适应随着社会经济发展而不断变化(增加或减少)的政府职能的需要。新加坡人认为法定机构是企业化的政府部门,与公务员机构相比较,它拥有灵活的用人和收费制度,允许其按合理的工作成本收费,但必须实行“收支两条线”,各法定机构将收费统一上交财政部,花费由政府统一拨款。法定机构的雇员同公务员待遇一样,不论各法定机构的“贫富”,待遇同等。目前新加坡法定机构的雇员也有万多人。新加坡法定机构大致类似于我国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的政府部门(公路局、工商局、贸易发展局等)和事业单位。有些材料
……(新文秘网https://www.wm114.cn省略909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未完,全文共7269字,当前仅显示2552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新加坡肃贪倡廉的主要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