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新文秘网>>通信/公司/企业讲话/民营招商/财务/会计/管理/计划规划/规章制度/>>正文

通信公司境内企业财会管理办法

发表时间:2018/8/16 17:57:52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境内企业财会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财务管理,规范公司会计行为,为集团公司所属境内各单位提供财会管理指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通则》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财会管理是指为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保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确保国家有关财会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加强财务分析的决策支撑作用而制定和实施的一系列控制
……(新文秘网https://www.wm114.cn省略362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会管理的需要设置财会工作岗位。财会工作岗位一般可分为:财会机构负责人或者财会主管人员、预算考核管理、收入管理、成本管理、资金管理、资产管理、工程财务管理、核算、出纳、往来结算、会计报表编制、稽核、会计检查、综合统计、财务分析、内控与风险管理、税务管理、财务信息系统管理、业财融合、管理会计、会计档案管理等。财会工作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不得兼任不相容岗位)或者一岗多人。
第七条 为充分发挥财会机构业务伙伴角色职能,深度嵌入公司经营活动,提升财会机构的价值创造能力,服务和支撑公司业务运营,财会机构在承担基本职责的同时,可根据本单位管理的实际需要,拓展财务职责,积极深入业务前端,为业务部门提供支撑。
第八条 各单位财会机构负责人的任免,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有关法律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
第九条 单位领导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财会机构负责人。财会机构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财会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需要回避的直系亲属为: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配偶亲关系。
第十条 各单位应当根据财会业务需要配备财会人员。财会人员应当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统一财会制度,按规定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第十一条 财会人员的工作岗位应当有计划地进行轮换。
第十二条 财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财会业务的培训。各单位应当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和财务管理需要,组织并合理安排财会人员的培训,保证财会人员每年有一定时间用于学习和参加培训,提升财会人员专业素养和工作水平。
第十三条 财会人员在会计工作中应当诚实守信,遵守职业道德,树立良好的职业品质,保持严谨的工作作风,热爱本职工作,严守工作纪律,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应当保守本单位的商业秘密,除法律规定和单位领导人 ……(未完,全文共1600字,当前仅显示1017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通信公司境内企业财会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