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提纲:……
一、评估基本情况
(一)聚焦主责主业,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
(二)全面统筹协调,强化监察_改革组织实施
(三)优化机构设置,建立健全监委组织构架
(四)落实改革目标,实现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督全覆盖
(五)合署集中办公,全面履行监察职能职责
(六)明确权限手段,严格规范12项调查措施
(七)强化横向协作,积极做好与司法执法机关顺畅有效衔接
(八)坚持刀刃向内,切实做好自身监督制约
(九)推动思想理念感情人员工作全面融合
二、主要经验做法及成效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
(二)加强制度建设,抓牢监委职责
(三)强化思想引导,抓牢人员融合
三、存在问题和下步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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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国家监察_改革试点工作评估报告
***自启动深化国家监察_改革试点工作以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坚持党委负主责、纪委负专责、成员单位同负责,层层压实责任,对标对表抓进度,按图施工抓落实,有力有序推进试点工作,制度优势得到了转化,治理效能得到了初显,监察_改革作用得到了发挥。现将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估基本情况
(一)聚焦主责主业,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
1.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改革试点工作启动以来,县委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召开7次会议部署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2017年12月18日,传达学习_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要求全县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对标对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同时研究市委巡察组巡察***经开区***乡整改工作。2018年1月10日,传达贯彻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到***
调研监察_改革工作时的
讲话精神,要求狠抓“四风”、大兴“三风”,筹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选好配强监委班子成员。2月13日,传达学习十二届省纪委二次全会精神、二届市纪委三次全会精神,研究十二届县纪委二次全会。3月24日,学习传达《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要求全县各级领导干部要把学习《监察法》作为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结合实际抓好落实。4月4日,传达学习市委周建琨书记在市委常委会
……(新文秘网https://www.wm114.cn省略947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报批谈话函询6人,立案审查6人,采取留置措施2人,作出处分决定8人。在运用“四种形态”上,提醒谈话7人、诫勉谈话3人。
3.切实加强对改革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2017年11月15日,县委召开常委会议专题传达中央、省、市监察_改革精神,全面
动员部署监察_改革试点工作。纪委常委会召开3次会议研究人员转隶具体情况,对转隶人员思想引导开展3次专题调研。县检察院就改革试点工作召开1次会议, 研究拟转隶人员问题和谈心谈话分工。
(二)全面统筹协调,强化监察_改革组织实施
1.强化改革工作组织。成立了县委书记任组长,县长、县人大主任、组织部长、纪委书记、宣传部长、政法委书记、检察长任副组长,县委办等10个相关职能部门为成员的县深化国家监察_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纪委,由县纪委书记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综合组、组织组、宣传组开展具体工作。结合实际,制定了《***监察_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以转隶组建为关键环节,拟制作战图、排出时间表,围绕《实施方案》7项目标任务,按图施工抓落实,加强改革的综合分析,起草半年工作
总结1份、阶段性工作
汇报材料5份、撰写信息简报39篇。
2.强化改革宣传报道。通过***人民政府网站、《***报》、***电视台和纪检监察网站、珙桐***、微信公众号等宣传平台,全面抓好宣传报道。转发国家、省和市三个层面推进监察_改革试点工作的动态信息70多条,让全县党员干部了解和掌握监察_改革试点工作的推进情况。报道我县在推进国家监察_改革工作中的领导调研指导、安排部署、挂牌成立及人员培训等,发布微信59期64条,在县级及主流媒体刊发信息120余篇。
全面掀起《监察法》宣讲热潮。在认真组织全县党员干部参加省委、市委和县委开展的《监察法》专题宣讲活动的同时,县纪委监委领导班子带头、各派驻纪检监察组配合,按照分片联系督导单位的方式,深入26个乡镇(街道)和80个县直单位及部分企业开展《监察法》巡回宣讲活动,引导全县党员干部10180人次学习《监察法》,为监察_改革试点工作营造了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氛围。
(三)优化机构设置,建立健全监委组织构架
1.完成监委组建挂牌。严格落实“三个不增加”要求,县检察院按24%的比例划转17名政法编制,实际转隶16人。1月18日,召开县人代会选举产生监委主任1名,县人大常委会任命2名副主任和3名委员(缺1名),成立***监察委员会。1月19日,***监察委员会挂牌成立,牌子置于县纪委牌子左侧。
2.优化机构和人员力量配备。按照市《指导意见》,县纪委监委机关设12个内设机构21名领导职数。内设机构为办公室、干部室、宣传教育研究室(案件申诉复查复议办公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至第五纪检监察室(其中第四纪检监察室加挂重大责任事故调查办公室牌子)、案件审理室。共有编制87个(不包括县委常委、纪委书记),其中行政编制41个,事业编制36个,工勤编制10个,现实有人员78人。其中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共7人,办公室、干部室、宣教教育研究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各2人,案件审理室4人,案件监督管理室3人,第一至第五纪检监察室各3人。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审理室、党风政风监督室、干部室和负责监督检查、审查调查部门的人员编制数占机关人员总编制数的61%, 其中负责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部门人员编制数占机关人员编制总数的34.15%, 监督检查人员编制数与审查调查部门人员编制数的比例是16.67%。检察院16名转隶人员与原纪检监察干部交叉配备到班子成员、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审理室、机关党委和第一至第七纪检监察室,实现合署集中办公。
(四)落实改革目标,实现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督全覆盖
1.实现监督全覆盖。通过梳理汇总,全县监察对象数量15814人,与改革前相比,监察对象增加11539人,主要增加在群众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受国家机关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行政机关,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5个方面,分别增加了4329人、2518人、2470人、983人、780人。监察对象中中共党员6681人, 非中共党员9133人;其中党的机关498人、人大机关35人、行政机关4802人、政协机关36人、监察机关190人、审判机关134人、检察机关88人、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机关的
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224人,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受国家机关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2518人,国有企业管理人员100人,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1126人,群众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5283人,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780人,没有未监督到的对象。
2018年1月至6月,共对161人启动审查调查,给予政务处分24人。其中,属《监察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的有31 ……(未完,全文共9737字,当前仅显示2659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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