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提纲:……
一、党委主要任务和举措
1、强化党委主体责任
2、完善纪委内设部门
3、组建公司巡察机构:协助公司党委组建公司巡察工作领导小组
4、积极支持纪委工作
二、公司纪委主要任务和举措
4、加强干部队伍建设(1)增强“四个意识”,确保政治过硬
一、成立领导小组
二、把握时间节点
三、明确纪律要求
……
***有限公司纪检监察_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省纪委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省属国有企业纪检监察_改革的意见》(赣纪办发〔2019〕6号)和省属企业纪委主要负责人会议要求,坚持和加强党对纪律检查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公司纪律检查机构的监督作用,制定***公司纪检监察_改革方案如下: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
指导思想:以_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依据党章党规、宪法和监察法,适应深化党的纪律检查_和国家监察_改革要求以及省属企业党的建设工作领导_,进一步落实“两为主”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突出政治监督,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坚持问题导向,积极探索创新,充分发挥省属企业纪检监察机构的监督作用,推进新时代省属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推动省属企业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基本原则:统筹考虑公司纪检监督、派驻监督,健全完善公司纪委机关内设机构、探索公司纪律检查派驻监督全覆盖,优化公司基层纪检监督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使基层纪检监督工作力量进一步向监督执纪问责主业聚焦。坚持“机构设置合理化、职责任务清晰化、监督管理网格化、履职尽责规范化、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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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其他工作(特殊情况下需要兼任的,需征得公司纪委同意),一般实行交流任职,适时设立纪委副书记。公司纪委研究制定所属单位纪委书记履职专项考核办法,每年对所属单位纪委书记开展履职专项考核,考核结果与其任免、薪酬、奖惩挂钩。未成立纪委的所属单位,明确一名班子成员分管纪检工作,所属单位成立内部监督部门,配备相应工作人员,均纳入公司纪委考核范畴。
(2)协助公司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协助做好内部巡察工作,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建设。
(3)强化监督第一职责,把政治监督摆在首位,督促推动公司党委坚决维护_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在公司落到实处,坚决整治贯彻落实中的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强化日常监督,抓住“关键少数”,督促推动公司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党委管理人员忠诚干净、担当作为,督促推动公司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公司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其他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部门和领域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
(4)加大对公司党委管理人员的监督执纪力度,坚决遏增量减存量,始终保持公司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贯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精准、有效地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全面净化企业政治生态。
(5)依纪依规开展问责,对违_章党规党纪,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党组织、党员领导人员依据权限进行问责,或者向有权作出问责决定的党组织(单位)提出问责建议。
(6)加强对下属单位纪检机构的领导,进一步落实“两为主”,指导、检查、督促公司所属纪检监察机构层层落实责任,把管党治党压力传导到基层。
(7)吸收和筛选各单位纪检优秀骨干组成公司纪检派驻人才库,为公司纪委下一步制定纪检监督全覆盖分点派驻制度打下人才基础。
2、公司纪委工作权限
(1)公司纪委主要负责人参加公司党委有关会议,可以列席公司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监事会、专业委员会,以及研究决定公司生产经营管理重大事项的其他会议。公司纪委其他负责同志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列席有关会议。
(2)公司纪委主要负责人应当从动议酝酿阶段就参与公司党委选人用人工作并实行全过程监督。公司纪委应当就公司党委管理人员考察人选的党风廉政情况提出书面意见,严把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
(3)公司纪委发现本公司管理的监督对象涉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的问题线索,按程序报省纪委省监委驻省国资委纪检监察组,由省纪委省监委驻省国资委纪检监察组按照职责权限和有关规定研究处置;发现涉嫌职务犯罪的,应当报省纪委省监委驻省国资委纪检监察组批准后,开展调查处置,调查处置过程中重要情况应当及时向省纪委省监委通报。
(4)公司纪委查办公司党委管理重要人员案件和案情重大复杂的其他案件,必须向省纪委省监委驻省国资委纪检监察组报告;对公司党委管理人员给予党纪处分,必须事先向省纪委省监委驻省国资委纪检监察组报告。
(5)公司纪委有权采用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规定的履行纪律检查职能的其他措施。
3、公司纪委工作制度
建立健全情况报告制度:(1)定期报告综合工作制度。公司纪委每半年向省纪委省监委分管领导报告全面工作,重要事项随时报告。(2)定期报告专项工作制度。公司纪委处置中层及以下管理人员问题线索情况,要定期报省纪委省监委驻省国资委纪检监察组。(3)案件审理报告制度。公司纪委审查中层管理人员结束后,提出党纪处分建议,报经省纪委省监委驻省国资委纪检监察组审核,根据审核意见形成审理报告。(4)每年述责述廉制度。公司纪委主要负责人结合履职专项考核,每年向省纪委省监委述责述廉。(5)企业领导班子会议研究重大问题情况报告制度。公司纪委主要负责人要重点关注企业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在会议研究重大问题过程中,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及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同时还要向省纪委省监委驻省国资委纪检监察组报告。其中,涉嫌违纪违法的问题线索,按照规定分别报送省纪委省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信访室等部门的同时,公司纪委主要负 ……(未完,全文共6593字,当前仅显示2315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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