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提纲:……
一、2020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抓法制知识学习,做好普法宣传
四是组织行业服务对象学法、守法活动
(二)抓监管促规范,着力维护医保基金安全
一是加强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工作,规范定点医药机构服务行为
二是开展集中宣传活动
(三)抓依法经办业务,落实群众医疗保障待遇
1、落实全民参保登记、缴费
2、落实医保待遇
一是落实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二是落实医疗救助
3、提供门诊慢性病管理服务
4、做好疫情防控医疗保障工作
5、全面落实“六保”“六稳”工作,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四)扎实推进医保领域扶贫工作
二、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加强领导,落实法治建设责任
(二)严格自律,履行法治建设职责
(三)依法行政,强化医保监督制度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编制人员严重不足
三是单位执法业务水平需进一步提升
四、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完善制度建设,推动依法行政向纵深发展
(二)强化执法队伍建设,着力打击欺诈骗保
(三)拓宽宣传思路,营造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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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医疗保障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及2021年主要安排
2020年,县医疗保障局坚持以_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_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0年)》精神,按照《**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要求,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2020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抓法制知识学习,做好普法宣传。
加强法制学习,协同做好普法宣传,提高单位依法行政能力。一是局领导班子在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上集中学习法律、法规、政策,不断加强领导依法行政的意识和管理能力。二是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在职工会上集中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医保业务知识,重点学习《民法典》、《社会保险法》、医疗保障行政执法权责、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相关规定等,进一步强化职工干部法治思维,做到知法、懂法、守法、执法,提升依法行政和依法经办服务能力。三是督促党员干部通过“学习强国”平台,坚持学法、答题,提高党员干部学法的自觉性和学法成果。四是组织行业服务对象学法、守法活动。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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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11月底,我县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数43257人,生育保险参保人数29627人。
2.落实医保待遇。一是落实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待遇。截至11月底,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医保补偿受益1980872人次,基本医保支出67108.64万元,占当年筹集资金的70.18%;全县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共有16924人次享受住院医保待遇,基金补偿9279万元。二是落实医疗救助。为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对象、低收入对象、孤儿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提供住院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一单制”结算服务,截止到10月底,共救助困难群众76582人次,救助金额2222.04万元,其中:特困人员救助3949人次、救助金额266.52万元,困境儿童救助230人次、救助金额10.35万元;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救助25173人次、救助金额737.63万元,低保人与救助47230人次、救助金额1207.54元。
3.提供门诊慢性病管理服务。2020年1-10月,共新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慢性病证 1887人;截止目前全县纳入门诊慢性病管理64029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9383人。
4.做好
疫情防控医疗保障工作。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县医保局积极应对,出台了应对疫情防控“十项举措”,全力做到“两个确保”“三个随时”,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得不到及时救治;确保定点医疗机构不因医保总额预算管理规定影响救治。随时根据定点医疗机构申报需求预付资金;随时根据卫健部门诊疗方案做好医保系统项目匹配和审核工作;随时为因个人或单位原因暂停医保的确诊和疑似病例患者开通医保。
5.全面落实“六保”“六稳”工作,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
财政部、国家
税务总局《关于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0〕6号)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医疗保障局**省财政厅国家税务局**省税务局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实施意见>》(豫人社〔2020〕7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县医疗保障局及时落实政策,制定了《**县医疗保障局关于暂缓征缴医疗生育保险费的通知》,向参保企业宣传政策,不断完善经办管理服务,优化办事流程,在不增加参保单位负担、不影响参保人享受当期待遇的前提下,抽调科室业务骨干,分工合作,对企业当期费金逐一计算审核,实施医疗生育保险费征缴计划。截至目前,缓征75户企业医疗保险参保金133.63万元。
(四)扎实推进医保领域扶贫工作。为落实《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医疗保障扶贫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年)和我县脱贫攻坚要求,制订了我县医疗保障扶贫工作方案,坚持保基本、兜底线的基本原则,将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制度保障范围。既严格按照现有支付范围和既定标准保障到位,又不盲目拔高标准、吊高胃口,实现保障自负两适中,妥善治理过度保障,严格落实确保各项任务目标完成和政策措施落地。
1.精准落实参保资助政策,对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困难群众给予资助,其中:对**以来识别的脱贫不脱政策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对象和困境儿童参保缴费给予资助每人250元;艾滋病人及家庭成员参保缴费给予资助每人250元;对**年、**年识别的脱贫不脱政策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
农村低保对象给予每人资助30元。
2.为做好全县贫困人口医疗保障工作,切实落实医疗保障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硬任务,确保贫困人口应保尽保,坚决打赢医保脱贫攻坚战,县医保局通过与扶贫办、民政局、残联和卫健委大数据比对,进行核准落实。对核准身份、符合参保条件、在扶贫系统中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大病补充保险和医疗救助等制度覆盖范围。2020年度应由政府代缴的建档立卡贫困户22603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对象7625人、困境儿童1628人和艾滋病人及家庭成员1226 人已全部参保,其他因死亡、服兵役、劳教、县外参加职工保险的均提供有相关佐证材料,医保系统中也实现了100%标识。
二、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局党组高度重视医疗保障法 ……(未完,全文共4343字,当前仅显示2194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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