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提纲:……
一、建立集体经济组织运行机制
(一)加快组建集体经济组织
(二)坚持村党组织对集体经济组织的领导
(三)建立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机制
(四)建立集体经济创收奖励机制
(五)建立集体经济人才培育机制
(六)建立集体经济孵化机制
二、深入推进示范建设,鼓励集体经济探索发展路径
(一)支持“一村一项目抱团发展”
(二)支持参与惠民涉农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三)支持承担政府购买服务
三、实施品牌创建奖补制度
四、加强水电气要素保障
五、落实用地扶持政策
六、加大税费扶持力度
七、加强信贷担保支持
八、盘活农村国有资产
九、加快农村信息技术推广运用
十、加强组织领导
(一)建立发展村集体经济联席会议制度
(二)建立集体经济薄弱村“四个一”联系帮带机制
(三)建立督促考核机制
……
**县扶持发展村集体经济十条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省委十一届七次全会、市委五届九次全会和县委十三届九次全会精神,切实解决全县村集体经济发展基础薄弱、发展质量不高、发展动力不足等问题,有效提升村集体经济发展水平,根据《中共**市委
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市扶持发展村集体经济十条措施>**市扶持发展村集体经济职责清单>的通知》(宜农领〔2020〕18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以下措施。
一、建立集体经济组织运行机制
(一)加快组建集体经济组织。加快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在完成清产核资、成员身份认定、股权量化的基础上组建集体经济组织,并通过登记赋码确定特殊法人地位。
(二)坚持村党组织对集体经济组织的领导。健全以村党组织为领导、村民自治组织和村务监督组织为基础、村集体经济组织为纽带、其他社会经济组织为补充的村级组织体系。严格落实“四议两公开一监督”机制,村级集体经济的重要事项,需先经村党组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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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予以重点扶持。
(一)支持“一村一项目抱团发展”。县、乡两级依托全县“3+N”产业和“一区五园”建设,按照“集体物业项目”“村企合作项目”“劳务合作项目”等类别编制集体经济抱团发展项目规划,乡(镇)组织各村结合区域、产业等实际申报项目,对于申报的同类项目,由县、乡统筹,采取异地置业抱团、资源整合抱团、产业融合抱团等模式进行项目整合,由县、乡国资公司或相关抱团村成立公司、合作社对项目进行经营管理,实行抱团发展。项目实行独立核算,按股份明晰各村产权,实行收益保底。
(二)支持参与惠民涉农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对各级
财政投入、以村为单位、直接受益对象为村民、单项资金未达到招标规模标准和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的(除中央、省、市对财政资金使用方式有明确规定的除外)项目,参照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方式由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自行组织实施,减少项目投资成本,增加集体经济收入。
(三)支持承担政府购买服务。对适宜采取市场方式提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能够承担的公共服务项目,可依法依规交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承担。乡(镇)在招投标起点以下或采购限额以下的小额工程和服务事项,可依法通过竞争性谈判、直接磋商等方式交由属地具备相应资质条件和组织能力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承接。
三、实施品牌创建奖补制度
对首次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的申报主体一次性给予100万元补助,对首次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产品、地理标志商标的申报主体一次性给予20万元补助,新获绿色食品认证的每个奖励2万元,新获有机农产品认证的每个奖励5万元,新获得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的每个奖励0.5万元,对首次获得四川省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的申报主体一次性给予200万元补助,对首次获得国家级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的申报主体一次性给予500万元补助。对获得有机产品认证证书的申报主体,按初次获证产品证书数量,每张证书奖励3万元,复审换证每张证书给予1万元奖励。
四、加强水电气要素保障
对村集体兴办的各类经济实体,充分保障用水用电用气需要。对村集体经济组织领办的农业生产、加工等项目,水气费用在现行农业生产价格执行标准基础上降低5%。协调电网企业对集体兴办或参股的光伏、水电站所发电量,电网企业应优先收购。
五、落实用地扶持政策
在安排年度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时,优先落实村集体发展所需用地。村级留用地出让收入收益部分,在符合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规定的前提下原则上应部分安排给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留存乡(镇)用于农村产业发展的挂钩指标,应向参与积极性高,产生挂钩指标多的村集体按比例倾斜;增减挂钩工作经费应按本村集体产生的挂钩节余指标面积予以兑现。村集体经济组织根据自身发展需求向县人民政府申请集体建设用地指标。县人民政府统筹安排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所需用地,将当年度可用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的5%用于村集体经济发展。积极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支持获得收益用于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支持村集体成立村土地股份合作社,对集中连片流转本村农村土地达到50%以上的,由县政府给予村集体10万元流转补助。
六、加大税费扶持力度
以村集体经济组织兴办的专业市场、标准厂房、商业门面、仓储物流、停车场等物业或联建项目,除上级规定不能免收的情况外,原则上免收各种证件类、管理类、登记类收费。对村集体新办企业或村集体引进且与村集体经济收益挂钩的企业,将企业对当地经济社会的新增贡献给予一定奖补作为集体经济收益。村集体经济组织从事农、林、牧、渔等项目所得,按照国家税收政策享受减免 ……(未完,全文共3706字,当前仅显示1872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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