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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情况汇报

发表时间:2023/5/18 9:10:01
目录/提纲:……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组建班子,高位推动
(二)定期会商,因情施策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四)全面排查,及时处置
二、分析剖析
(一)涉众金融犯罪特点
一是犯罪手段欺骗隐蔽
二是犯罪涉案_广泛
三是犯罪分子组织严密
四是犯罪资金追挽困难
(二)涉众金融犯罪滋生和蔓延原因
一是资金投入渠道不通
二是识别投资陷阱难度大
三是风险防范意识不强
三、存在问题及风险隐患
(一)涉案金额大,涉案人员多
(二)涉及领域广,识别判断难
(三)真实信息少,打击难度高
(四)犯罪周期短,维稳压力大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强化宣传防范
一是着力构建大宣传格局
二是分类开展靶向宣传
(二)进一步强化监测预警
一是深入开展风险排查
二是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
三是加强风险预警提示
(三)进一步强化案件处置
一是积极开展行政处置
二是稳妥推进案件处置
……
关于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情况汇报

2018年以来,**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市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的各项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全面贯彻落实《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为主线,按照“防范为主、打早打小、综合治理、稳妥处置”原则,在全县范围内纵深推进处非工作,并以强有力的举措加快消化了存量,坚决遏制了增量,有效_了变量,严守了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和大规模_性事件底线,有效维护了社会大局稳定。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组建班子,高位推动。迅速成立以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为组长,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为常务副组长,县纪委、县法院等10个部门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发改局、市监局等21个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处置相关事宜。同时,建立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和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为总召集人,分管民政、市监、住建领域的3名副县长为召集人,政法委、法院等26个部门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防范化解涉众非法经营活动稳定风险联席会议机制,定期研判,处置相关事宜。
(二)定期会商,因情施策。充分利用处非办和防非联办
……(新文秘网http://www.wm114.cn省略772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前,共排查出涉非、涉众风险主体8个,风险线索已通过下发交办函集中交办给相关行业部门办理,其中:***、**农业等2个涉案风险主体已开庭审理,***案已开庭审结,***采取前期行政处置手段,设立了监管账户并不定期与老年会员沟通,投资受损人员情绪稳定,其他4个风险主体通过走访、警示、约谈等方式,1个平台已关闭,1个初步认定为组织、领导传销行为,已移交市监局处理,其他2个暂未发现异常。同时,加强相关涉稳_信息收集和研判,密切关注投资受损_的最新动向,特别是在“五一”“两会”、党的“二十大”等敏感时间节点和重要时段,实行24小时盯死看牢,严防其赴省_非法上访,有效防止了风险外溢传导,全县社会大局持续稳定、向好。
二、分析剖析
(一)涉众金融犯罪特点。一是犯罪手段欺骗隐蔽。犯罪分子的手段极具欺骗性和隐蔽性,难以识别,以致犯罪分子有机可趁,向投资者承诺高额回报率,引诱被害人上当。二是犯罪涉案_广泛。受害人数众多且以老年人和妇女等弱势_为主,极易引发_性事件、群情上访,形成新的社会矛盾,成为影响地区_的重大隐患。三是犯罪分子组织严密。涉案人员涵盖了社会各阶层人员,分工明确、组织严密,且犯罪头目往往是在地方上有一定名望和社会地位的人,极易利用自身便利条件实施犯罪。四是犯罪资金追挽困难。犯罪分子往往把骗取的资金迅速进行挥霍或通过网络等多渠道进行转移,造成公安机关追赃挽损的难度非常大。
(二)涉众金融犯罪滋生和蔓延原因。一是资金投入渠道不通。随着市场经济迅速发展,有少部分公司企业披着“合法”的外衣掩盖其“非法”经济犯罪活动,为解决资金不足问题,这些公司企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不择手段筹措资金,疯狂在民间以高额利息诱骗群众投资,极大刺激群众现投现收益的愿望。另外,目前国家实行刺激消费的宏观经济政策,银行存款利率低,收益少,而民间投资市场活跃、投资需求望盛,相对狭窄的投资渠道远不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投资需求,在客观上也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活动的滋生蔓延提供了条件。二是识别投资陷阱难度大。部分公司在建立之初,有意夸大自己资金充足、实力雄厚,购置豪车、重金装修门面,并拿出一套具有尖端科技性、效益性的虚假开发项目资料作为宣传攻势,骗取社会群众的信任,从而诱惑投资者上当受骗。三是风险防范意识不强。涉众型经济犯罪之所以层出不穷,被害人自身的因素也是一个重要的原因:相当一部分群众缺乏法律意识和相关金融知识,对经济领域中的诸如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非法经营等不法行为的社会危害性认识不足,且被害人往往缺少对企业的业务经营和资信进行印证和深入了解的有效渠道,加之贪利和盲从心理,使得投资行为往往缺乏理性;甚至有些被害人在明知是投资陷阱的情况下,仍幻想“一夜暴富”,抱着侥幸心理冒险参与,最终导致自己上当受骗,利益严重受损。
三、存在问题及风险隐患
(一)涉案金额大,涉案人员多。金融投资领域违法犯罪与其类型的违法犯罪相比,其涉及金额巨大、涉案人员众多,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近年来,我县发生的该类案件涉案金额超千万元的*起,超百万元的*起,涉及受害群人员少则*人,多的达*人。
(二)涉及领域广,识别判断难。有些注册“投资咨询类”公司为规避监管,不如实登记其经营内容,存在“挂羊头卖狗肉”现象,混淆群众判断能力。同时,随着政府相关税收优惠措施的实施,不少人打着电子商务、消费反利、投资创富等名义注册金融公司,想方设法引诱全国各地加盟商、自然人等通过网络加入,参与者数量呈几何级增长,不同程度存在非法集资、网络传销等风险。
(三)真实信息少,打击难度高。公安机关在摸排和案件办理时,发现有些公司存在经营范围与实际经营内容不符、实际控制人与注册法人不一致、工作人员使用化名等现象,给案件侦办工作带来很大的现实困难。例如,“**案”公司法人系挂名,其他涉案人员均隐藏真实身份使用化名,公司爆雷后,涉案人员追查难度大。
(四)犯罪周期短,维稳压力大。传统非法集资案件多数周期集中在*至*年,通常由于资金链断裂而导致案发。但P ……(未完,全文共4294字,当前仅显示2169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关于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情况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