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提纲:……
一、着力“固根基”,夯实“三重基础”
(一)增强基本医保普惠性保障功能
(二)提高大病保险保障能力
(三)夯实医疗救助托底保障
二、着力“提质效”,推进“三项改革”
(一)全面实施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二)有效落实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改革
(三)稳妥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
三、着力“优服务”,实施“三大行动”
(一)实施参保扩面增量行动
(二)实施医保经办提质行动
(三)实施智慧医保提速行动
四、着力“强管理”,完善“三项机制”
(一)完善医保基金监管机制
(二)完善完善医药价格监测机制
(三)完善重大疫情医疗保障机制
五、着力“增活力”,推进“三项试点”
(一)积极推进全国医保数据“两结合三赋能”联系点工作
(二)积极推进国家医保反欺诈大数据应用监管试点工作
(三)积极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工作
六、着力“育源泉”,建设“三支队伍”
(一)建设一支协管员队伍
(二)建设一支执法队伍
(三)建设一支宣传队伍
七、着力“添底色”,创建“三个先进”
(一)创建模范机关先进单位
(二)创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单位
(三)创建“四强”模范机关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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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2024年医疗保障工作要点
全市医疗保障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
二十大精神,按照省委第十三次党代会、市第十五次党代会及历次全会精神部署,紧紧围绕全民医疗保障“
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立足***实际、坚持首府标准、践行首府担当,着力夯实三重保障功能、推进三项制度改革、提升三种服务水平、强化三项管理机制、推进三项试点工作,推进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
一、着力“固根基”,夯实“三重基础”
(一)增强基本医保普惠性保障功能。
1.落实好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保障政策,确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分别达到80%和70%左右。〔牵头单位:局待遇保障和医药服务科;责任单位:市医保中心、各县(市)区医保局;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
2.稳步推进职工门诊共济保障制度实施,普通门诊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达到60%以上。〔牵头单位:局待遇保障和医药服务科;责任单位:市医保中心、局各科室、各县(市)区医保局;完成时限:全年推进〕
3.持续推进高血压、糖尿病(简称“两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确保“两病”患者用药保障和健康管理全覆盖,切实降低“两病”并发症、合并症风险。〔牵头单位:局待遇保障和医药服务科;责任单位:市医保中心、局各科室、各县(市)区医保局;完成时限:全年推进〕
4.全面落实生育保险政策,确保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津补贴应付尽付、高效及时拨付,保障生育保险基金安全。
……(新文秘网http://www.wm114.cn省略991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织实施好国家组织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落实国家集采药品医保基金结余留用政策。〔牵头单位:局基金监管和医药价格科;责任单位:市医保中心、局各科室、各县(市)区医保局;完成时限:全年推进〕
14.不断提高医疗机构网采率,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网采率达到70%。〔牵头单位:局基金监管和医药价格科;责任单位:市医保中心、局各科室、各县(市)区医保局;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
15.建立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全流程经办管理规程并严格落实。〔牵头单位:局基金监管和医药价格科;责任单位:市医保中心、局各科室、各县(市)区医保局;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
(三)稳妥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
16.完善三级甲等以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方案,制定印发全市统一的价格手册。〔牵头单位:局基金监管和医药价格科;责任单位:市医保中心、局各科室、各县(市)区医保局;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
17.根据***医保局整体安排部署,适时开展调价评估,落实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牵头单位:局基金监管和医药价格科;责任单位:市医保中心、局各科室、各县(市)区医保局;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
三、着力“优服务”,实施“三大行动”
(一)实施参保扩面增量行动。
18.完成***下达的参保任务,力争参保人数达到216.3万,基本医保参保率稳定在96%。〔牵头单位:局待遇保障和医药服务科;责任单位:市医保中心、各县(市)区医保局;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
19.持续做好低保对象、脱贫不稳定户等各类特殊困难_动态参保工作,参保率达到99%以上,确保应保尽保。〔牵头单位:局待遇保障和医药服务科;责任单位:市医保中心、各县(市)区医保局;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
20.做好新生儿、退役
军人、在校学生等特殊人群的参保工作。〔牵头单位:局待遇保障和医药服务科;责任单位:市医保中心、各县(市)区医保局;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
21.常态化做好新业态新就业_参保扩面,健全完善动态参保机制。〔牵头单位:局待遇保障和医药服务科;责任单位:市医保中心、各县(市)区医保局;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
(二)实施医保经办提质行动
22.加快完善经办服务体系。推进医疗保障五级经办体系建设, 拓展医保经办向
银行、医疗机构延伸,建设医保延伸服务点,打造“15分钟服务圈”, 逐步扩大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范围,规范五级经办体系的设置和服务标准。〔牵头单位:市医保中心;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医保局、局待遇保障和医药服务科;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
23.持续扩大跨省异地就医医药机构范围,跨省异地就医定点医药机构增加 30家以上,跨省异地就医住院结算率达到 80 %以上,不断提升异地就医结算水平。〔牵头单位:市医保中心;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医保局、局待遇保障和医药服务科;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
24.按照***医保局部署开展***跨省异地就医免备案试点工作。〔牵头单位:市医保中心;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医保局、局待遇保障和医药服务科;完成时限:全年推进〕
25.开展医保经办管理服务质量评价,实行医疗保障政务服务事项“好差评”制度,全面提升经办服务能力和水平。〔牵头单位:市医保中心;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医保局;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
26.持续加强生育保险经办,全面取消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规定外的申请材料,保障参保人员依法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牵头单位:市医保中心;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医保局、局待遇保障和医药服务科;完成时限:全年推进〕
(三)实施智慧医保提速行动。
27.强化“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 普及应用,推动更多医保高频业务“掌上办、网上办”,医疗保障政务服务事项线上可办率达到75%以上。〔牵头单位:市医保中心;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医保局、局办公室、待遇保障和医药服务科;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
28.强化推进医保码全流程应用改造,丰富拓展医保码应用
场景,持续提升医保码激活使用率。指导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完成医保移动支付接口改造、联调测试、验收及上线工作,让参保群众享受更加便捷、更加高效的服务。〔牵头单位:局办公室;责任单位:市医保中心、各县(市)区医保局、局待遇保障和医药服务科;完成时限:全年推进〕
29.持续扩大“互联网+医保服务”服务覆盖面。〔牵头单位:局待遇保障和医药服务科;责任单位:市医保中心、各县(市)区医保局、局各科室;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
30.建设运用好“医保云服务”平台,不断畅通医保政策咨询服务渠道。〔牵头单位:市医保中心;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医保局、局各科室;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
四、着力“强管理”,完善“三项机制”
(一)完善医保基金监管机制。
31.制定***市推进医疗保障基金使用常态化监管实施方案,落实医保基金监管各类检查,规范和查处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牵头单位:局基金监管和医药价格科;责任单位:市医保中心、局各科室、各县(市)区医保局;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
32.推动基金监管联动机制落 ……(未完,全文共7926字,当前仅显示2783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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