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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清河专项整治”攻坚行动工作方案

发表时间:2024/8/4 9:34:11
目录/提纲:……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二)行动范围
二、工作目标
三、主要任务
(一)筑牢水旱灾害防线,打造“安全”的河
(二)畅通**水系循环,打造“流动”的河
(三)加强流域统筹治理,打造“绿色”的河
(四)营造宜居河畔风光,打造“美丽”的河
(五)探索数智监管赋能,打造“智慧”的河
(六)发展滨水经济走廊,打造“富庶”的河
四、工作步骤
五、工作要求
……
**县“清河专项整治”攻坚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_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省、市总河湖长会议精神,强化河湖保护治理,全面清除河湖乱象、清洁河湖水质、清理违法行为,努力打造“安全”的河、“流动”的河、“绿色”的河、“美丽”的河、“智慧”的河、“富庶”的河,推动河湖面貌实现根本性改变,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清河专项整治”攻坚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_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_生态文明思想,坚决扛起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粮食安全、国土安全政治责任,认真落实省、市、县关于河湖长制工作的决策部署,立足全县河湖水系发达、水资源丰富优势,以及国控断面水质不稳定、河湖库“四乱”仍然存在等现实情况,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能导向,积极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将保护江河湖泊,作为事关人民群众福祉,事关我县长远发展的大事,统筹推进水安全、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巩固提升绿色发展优势,实现污染源头全面治理、水面堤岸全面清整、河湖生机全面复苏,努力建设人民群众满意的幸福河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可持续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二)行动范围。以乌裕尔河、讷谟尔河为主线,在全县全域河湖库开展“清河专项整治”攻坚行动。
二、工作目标
以全面打造“六河”为工作目标,全面贯彻落实河湖管理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开展河湖库“清四乱”、排污口排查整治、畜禽粪污治理等行动,12月15日前,全面排查整治突出问题,提升河湖治理成效,把水资源治理好,把江河安澜、人民安全守护好,为我市高质量振兴发展提供坚强的“水安全”保障。通过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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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河流生态流量保障率达到100%;加强地下水管理保护,严格执行水资源论证制度,全县地下水用水量控制在0.69亿立方米以内;落实国家节水行动方案,全县全年非常规水用水量实现同比增长。〔牵头部门:县水务局;配合单位:县公安局、县检察院;责任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5.强化河道监管。推进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成果复核,坚决整改故意避让村镇、农田、基础设施及建(构)筑物,降低划界标准缩窄河道等问题。严格涉河建设项目和活动的许可和监管,坚持确有必要、无法避让、确保安全原则,严格审查许可涉河建设项目和活动,严禁未批先建、越权审批、批建不符等情况和河湖库管理范围内水毁的违法违规建(构)筑物、阻水片林等水毁后复建、复植等问题发生。强化河道采砂监管,各乡(镇)要在12月15日前至少开展1次联合执法检查。〔牵头部门:县水务局;配合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林草局;责任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6.强化河道砂石管理。对未经批准擅自采砂,或虽经许可在禁采区、禁采期采砂,以及超范围、超深度、超期限、超许可量等未按许可要求采砂的各类非法采砂行为,加大对重点河段、水域、人员_力度,全面遏制非法采砂反弹势头,坚持露头就打,发现一起、整治一起。推动河道非法采砂现象得到有效治理、河道砂石管理秩序持续向好、采砂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河湖面貌不断改善、人民群众满意度持续提升。〔牵头部门:县水务局;配合部门:县自然资源局、县公安局;责任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加强流域统筹治理,打造“绿色”的河
7.开展入河排污口再排查再溯源再整治行动。在原有入河排污口延伸整治的基础上,对全县67个入河排污口开展再排查、再溯源、再整治,进一步巩固治理成效,根据排污口类型、责任主体及部门职责,落实排污口监督管理责任,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做到第一时间发现问题,第一时间解决问题。生态环境部门统一行使排污口排放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职责,组织乡(镇)开展入河排污口巡查。〔牵头部门:县生态环境局;配合部门:县水务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责任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8.巩固黑臭水体治理成果。开展建成区内黑臭水体再排查行动,已完成治理的城市黑臭水体落实长效管护机制措施,明确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安排专人负责日常管护,保持水体清洁,避免出现返黑返臭以及新增城市黑臭水体。开展农村黑臭水体再排查行动,重点排查纳入监管清单的农村黑臭水体是否达到治理要求,是否存在反弹,是否建立长效机制,是否存在返黑返臭现象,通过开展入户调查、询问或走访黑臭水体周边农户,判定村民对已完成治理的农村黑臭水体是否满意。〔牵头部门:县住建局、县生态环境局;责任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9.强化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开展全县水源地保护区定期巡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属地政府,限期完成整改,确保水源地保护区安全;定期开展水源保护区环境执法检查;加强源头监管,着重检查辖区内饮用水源保护区固定源、移动源、面源的环境风险防范情况。加强对水源地上游及周边地区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加强水源地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加强水质监测,定期进行水质公开、公示,建立健全数据机制。〔牵头部门:县生态环境局;配合部门:县住建局、县水务局、县卫健委;责任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10.强化畜禽粪污治理。推动引导河道内、草原散养放牧的养殖场户转变传统生产方式,推广舍内饲养、企业代养、合作社托管或建设集中养殖小区等生产模式。鼓励乡镇村屯散养粪污集中收集处理,推进畜禽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2024年,全县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4.5%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保持在98%以上。〔牵头部门:县农业农村局;责任部门:生态环境局、县水务局、县林草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11.持续推进城镇生活污水治理。全面排查全县1个县级、1个重点镇、5个村级及农垦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设施运行、达标排放情况,落实日常监管主体责任,提升运维能力水平,持续关注进出水水质水量变化,避免出现超负荷运行,杜绝暴雨期溢流风险,污泥做到合法合规处置。〔牵头部门:县住建局;责任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12.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按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总体原则,优先治理“六类”村庄生活污水,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推进城镇管网向农村延伸,加快补齐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短板,确保年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35%。组织各乡(镇)对已完成治理的行政村开展核查,指导乡(镇)、村两级做好全面排查,实行“一村一档”,确保不留死角,治理效果达到“三基本”,即基本看不到“脏乱差”,基本闻不到臭味,基本听不到村民怨言。〔牵头部门:生态环境局;责任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13.强化监督工业企业污水治理。推动全县涉水工业企业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运行。加强涉水工业企业的环境监管力度,严格监控涉水工业企业达标状况,确保污染物排放浓度符合排污许可证规定。12月15日前,对全县涉水工业企业开展全覆盖执法检查,重点查处涉水工业企业环评手续不全、超标排放、违反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等环境违法行为,对不正常使用水污染防治设施、偷排漏排、违法排放有毒_污染物、伪造或篡改环境监测数据的企业,依法实施限产停产、查封扣押、行政拘留等配套措施;对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侦办,确保行动查处到位、处罚执行到位,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留隐患”,确保我县重点流域不受涉水工业企业违法排污的影响。〔牵头部门:生态环境局;责任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14.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加密病虫疫情监测网,加强植物疫情普查,实施重大病虫害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全面加强回收电子台账管理,完善回收体系建设,开展多种模式回收,推广使用大包装农药,依法依规妥善处置农药包装废弃物。化学农药使用强度同比下降;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达到90%。全县建设市级化肥减量增效“三新”集成配套示范区7.57万亩,开展绿色高效新型肥料和化肥利用率提升技术田间试验8个 ……(未完,全文共9530字,当前仅显示3195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县“清河专项整治”攻坚行动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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