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提纲:……
一、科学建立并落实消防监督管理质效评价机制
(一)组建消防监督管理质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
(二)科学制定监督质效评价量化标准
(三)规范监督质效评价工作程序要求
(四)严肃监督质效评价结果应用
二、统筹分解并压实消防监督管理处(科)室责任
(一)厘清主要消防监督管理核心职责
(二)明确处(科)室消防监督管理职责
(三)分级履行消防监督管理责任制内容
三、持续推动并服务保障消防监督管理人员提高履职质效
一、消防监督执法职能
(一)牵头的处(科)室,处(科)室负责人履行下列工作职责:
(二)如涉及分散承担的,其余协同处(科)室负责人履行以下工作职责:
(三)具体负责消防监督执法的承办人员,履行下列工作职责:
二、重点单位及行业领域联系指导服务职能
(一)牵头的处(科)室,处(科)室负责人履行下列工作职责:
(二)如涉及分散承担的,其余协同处(科)室负责人履行以下工作职责:
(三)具体负责重点单位、重点行业领域联系指导服务的承办人员,履行下列工作职责:
三、街镇(开发区、工业园区)联系指导服务职能
(一)牵头的处(科)室,处(科)室负责人履行下列工作职责:
(二)如涉及分散承担的,其余协同处(科)室负责人履行以下工作职责:
(三)具体负责街镇(开发区、工业园区)联系指导服务的承办人员,履行下列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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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强化消防监管质效评价落实消防监管责任制的工作意见
为深入贯彻_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总体国j-a全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积极推动消防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全面落实消防监督管理责任制,着力解决当前队伍思想观念、_机制、方式方法、能力素质“四个不适应”以及监督执法“宽松软虚”“不愿查、不会查”等深层次问题,提高消防监督管理工作质效与消防监督人员履职尽责能力,激发消防监督人员的工作责任心和积极性,坚决防范化解重大火灾风险,经总队党委研究,现就强化消防监管质效评价落实消防监管责任制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一、科学建立并落实消防监督管理质效评价机制
(一)组建消防监督管理质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
总队、各支队要根据《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办法(试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机关干部考核办法(试行)》,健全完善消防监督管理质效量化及评价工作机制,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亲自挂帅的“监督质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并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
总队成立**总队长为组长,**副政委、**总工程师、**主任为副组长,人事处、纪检督察室、防火监督处、法制与社会消防工作处、火调技术处等相关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全面领导消防监管质效评价工作,负责总体设计、审定把关、统筹推进、考核评价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防火监督处,由**总工程师任主任,负责组织实施、监督落实、协调沟通、情况汇总等工作。
各支队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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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90分以上)、良好(80分以上)、及格(60分以上)、不及格(60分以下)。相关评价工作要严格按照以下程序开展:
1.个人填报。监督人员自行填报个人履职行为与履职成效表,准备相关证明资料,由本处(科)室负责人签字(处科室负责人由支队分管领导签字)确认后,报本级监督质效评价工作办公室审核;
2.材料审核。监督质效评价办公室在5日(工作日,下同)内对填报信息及证明材料进行核定,划定评价等次并形成评价结果,由监督质效评价办公室主任签字确认;
3.结果公示。监督质效评价工作办公室对质效评价等次和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日,监督人员对本人或他人评价等次、结果存在异议的,可以提出申诉,由工作办公室进行复核,并形成复核结论;
4.支队审批。公示期满后,由监督质效评价办公室将最终评价等次、评价结果报本单位主要领导审批后,进行公示公开,并在防火工作例会中进行情况通报;
5.总队抽查。各单位应在质效评价工作结束后3日内将质效评价结果上报总队质效评价办公室备案。总队按一定比例进行抽查,对质效评价质量不高、存在明显错误的,除责令重新核查赋分外,扣除该单位防火条线“攻重点”相关考核分值。
(四)严肃监督质效评价结果应用
1.在日常绩效考核中的应用要求
监督质效评价工作是全面检验一线监督人员工作的重要手段之一,要充分发挥示范引领和倒逼促进作用,要将监督人员的监督质效评价结果和各单位日常绩效考核紧密融合,并作为重要依据:
(1)平时(绩效)考核评定为“好”等次的,仅能从季度质效评价结果为“优秀”的人员中产生;
(2)监督质效评价结果为“不及格”的,平时(绩效)考核等次不得评为“良好”及以上等次;
(3)监督质效评价结果年度累计“不及格”超过2次的,年度(绩效)考核等次不得评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2.在个人进步和立功受奖中的应用要求
评价结果除作为日常绩效考核的必要条件,还应当作为各单位评优、评先、定级、考核、晋职、晋升等的重要参考,按照以下原则予以应用:
(1)对监督质效评价年度累计总分排名前列的,原则上优先推荐本单位的立功受奖、评先选优、选派参加总队级及以上业务骨干培训、晋升专业技术等级、评选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任职等;
(2)对监督质效评价年度累计总分排名末位10%且“不及格”超过2次的,除按绩效考核结果应用外,分级予以警示约谈、离岗培训、列入岗位调整范围,原则上不得参加当年度有关消防监督工作的评先评优、晋升专业技术等级、评选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任职等。
评价结果同时作为总队党委研究各单位党委“选拔任用干部”请示的重要依据。
二、统筹分解并压实消防监督管理处(科)室责任
(一)厘清主要消防监督管理核心职责
各单位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文件内容,深刻认识当前消防监督管理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深刻变革,着力解决监管责任不明确、协同机制不完善、风险防范能力不强等问题。
各单位要以法律规定为准绳,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为目标,将消防监督管理职能分为以下三大类核心职责:
1.消防监督执法职能,即依法履行消防监督和行政执法职能,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开展监督检查及相应执法活动的法定职责;
2.重点单位及行业领域联系指导服务职能,即依法对本行政区域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过程中,依据有关文件要求,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开展服务指导,推动单位及行业部门落实消防
安全责任制、开展相关消防工作的职能;
3.街镇(开发区、工业园区)联系指导服务职能,即依法对本行政区域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过程中,依据有关文件要求,推动属地街镇(开发区、工业园区)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开展相关消防工作的职能。
(二)明确处(科)室消防监督管理职责
各单位要树立“一盘棋”思想,依照消防救援机构“三定”规定,编制权责清单,将本单位“核心三项”主要监督管理职能分解落实到对应处(科)室和具体岗位,如分散设置也应当明确此项职能牵头的处(科)室,并明确由其负责统筹协调。
各单位要构建“主体明确、权责清晰、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责任体系,要对当前本单位岗位职责分工再做深入剖析,解决“忙闲不均”“权责不统一”等问题,既要防止职责任务过分集中,也要防止职责不明确产生争议。“三项”职责无论是分别明确设置在某个处(科),还是分散设置在多个处(科),都应当采用牵头负责制的工作机制,具体指定某个处(科)负责指令下达、综合协调与情况汇总收集等工作,其他处(科)协同参与,分工、分片负责的工作原则开展相关工作。
(三)分级履行消防监督管理责任制内容
各单位要结合本区域监督执法与火灾防控特点,依据法定和综合监管职责要求,严格执行“双随机一公开”的消防监督检查模式,严肃查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并督改火灾隐患;热情指导单位提升自主管理水平从而降低火灾风险;对照重点行业和属地消防安全责任制有关内容,履行消防议事协调机构综合协调、指导职能。
各单位要统分结合,区分处(科)负责人职责和具体承办人员职责,依据总队《关于加强执法正规化建设提升消防监督执法水平的工作意见》,建立分级责任制理念,清单化、目录式引导相关人员对照实施,各单位指定的责任制清单可以参照附件,并结 ……(未完,全文共8403字,当前仅显示2817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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