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新文秘网>>工业/企业讲话/信息/统计/财税统计/规章制度/>>正文

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规定

发表时间:2026/6/29 16:20:10
目录/提纲:……
(二)带头学习贯彻统计法律法规,落实国家及省市关于统计改革的硬性要求,推进工信、商务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
(四)协调处置工信与商务领域重大统计问题,积极配合统计督察和执法检查,严肃查处本系统内发生的数据监测违纪违法行为
(一)作为本局数据监测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带头遵守和执行统计法纪,亲自部署、定期问效全局统计工作
(三)对重要数据监测方案、关键数据评估报告进行签批,做到对全局宏观数据底数清、情况明
(二)严格执行统计制度方法和数据质量控制体系,对分管领域形成的统计报表和数据分析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及时纠正数据偏差
(三)督促分管股室常态化开展业务培训与统计法规学习,提升分管领域干部的经济运行监测与数据辨别能力
(一)具体落实本股室数据监测任务的分工安排和流程_,明确统计岗位的AB角及职责边界
(二)负责组织本股室所辖行业的数据催报、初审和汇总工作,确保原始数据不重不漏、真实可信
(三)对本股室上报或对外提供的数据监测资料进行实质性审核,杜绝“数据空转、只汇不审”
(二)认真做好数据日常比对、异常查询和核实说明工作,留存数据采集及修改的原始痕迹记录
(三)对在数据监测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予以严格b_m,坚决拒绝和抵制各种形式的非法干预统计行为
(一)不得自行修改企业或调查对象的原始数据
(二)不得要求统计人员或下级单位按照“预设目标”编造虚假……
**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_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以及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_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等系列文件精神,结合我局承担全县工业经济运行、项目建设、招商引资、信息化发展及商贸流通等数据监测职能的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事业单位及全体工作人员,覆盖工信和商务领域等全部涉及数据监测业务领域。
第三条 建立健全“分线负责、条块结合、全员有责”的统计责任体系。坚持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坚持集体领
……(新文秘网http://www.wm114.cn省略482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机制。
(三)对重要数据监测方案、关键数据评估报告进行签批,做到对全局宏观数据底数清、情况明。
第六条 各分管负责人承担具体领导责任。
(一)组织分管领域(经济运行、项目建设、中小企业、信息产业、内贸发展、外资外贸等)股室,细化落实局领导班子关于数据监测的安排部署。
(二)严格执行统计制度方法和数据质量控制体系,对分管领域形成的统计报表和数据分析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及时纠正数据偏差。
(三)督促分管股室常态化开展业务培训与统计法规学习,提升分管领域干部的经济运行监测与数据辨别能力。
第七条 业务股室负责人承担直接管理责任。
(一)具体落实本股室数据监测任务的分工安排和流程_,明确统计岗位的AB角及职责边界。
(二)负责组织本股室所辖行业的数据催报、初审和汇总工作,确保原始数据不重不漏、真实可信。
(三)对本股室上报或对外提供的数据监测资料进行实质性审核,杜绝“数据空转、只汇不审”。积极配合统计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取证,及时整改本股室数据监测工作中的薄弱环节。
第八条 数据监测经办人员承担直接经办责任。
(一)严格遵循统计报表制度规定的范围、口径、时限采集数据,如实录入和报送数据监测资料,严禁伪造、篡改或指使调查对象提供不实数据。
(二)认真做好数据日常比对、异常查询和核实说明工作,留存数据采集及修改的原始痕迹记录。
(三)对在数据监测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予以严格b_m,坚决拒绝和抵制各种形式的非法干预统计行为。
第三章 履职红线
第九条 全体干部职工必须严守统计法律底线,坚决做到“六个不得”:
(一)不得自行修改企业或调查对象的原始数据;
(二)不得要求统计人员或下级单位按照“预设目标”编造虚假数据;
(三)不得对拒绝、抵制统计造假行为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
(四)不得利用职务之便插手、干预统计中介机构或企业的独立填报行为;
(五)不得将未经审核确认的统计数据进行对外发布、提供或用于考核评价;
(六)不得在统计执法检查或数据核查中故意提供虚假证明、隐匿毁弃相关证据。
第四章 责任追究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统计数据失实或产生严重不良影响的,依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一)行政干预统计调查,授意、指使、强令统计人员虚报瞒报的;
(二)对统计工作失察失管,导致本股室或本领域出现大面积数据质量问题且整改不力的;
(三)无正当理由拒不配合统计部门开展调查、核查工作的;
(四 ……(未完,全文共2131字,当前仅显示1355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