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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基处理工程施工合同

发表时间:2026/7/17 16:19:38
目录/提纲:……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以下简称“本工程”)
二、工期安排
三、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
四、工程结算
五、甲方权利与义务
4、提供本工程施工图纸,负责组织图纸会审与设计交底
六、乙方权利与义务
2、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负责本工程的施工、竣工和保修
6、乙方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
七、质量标准及质保条款
1、验收标准:达到甲方验收标准或政府验收标准(以二者最高要求为上线)
八、违约责任
九、其他事项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
地基处理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根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本着相互协作,紧密配合的原则,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就 工程施工事宜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一、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以下简称“本工程”)。
2、工程地点: 。
3、承包方式: 本工程采用包报建(如有)、包税金、包设计、包工包料、包通过工程所在地政府主管部门验收及取得营业许可及其手续的办理(如有),包风险、包保修、包移交。
4、承包范围:按照甲方要求完成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地基处理工程施工及全部相关工作,详见附件一《工程量报价清单》。
二、 工
……(新文秘网http://www.wm114.cn省略952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发票)、法人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完税证明复印件等领取合同款项,否则,甲方有权拒付合同款项或顺延付款时间,由此产生的损失与责任概由乙方承担。
5、每月25日需将本月符合合同约定的进度款申请提交至甲方,逾期不提交情况之下,甲方有权不予支付,且同时不免除乙方在本合同内约定的责任及义务。
四、工程结算
1、本工程整体通过竣工验收后,乙方按时提交竣工结算文件(共 套,含附录清单)由甲方审查。乙方应按时向甲方提交完整、真实、有效的工程结算文件,甲方结算工作在竣工备案完成及完整结算报告提供(以甲方收到最后一份结算资料为准)之后90日内完成。如甲乙双方对甲方提交的结算结果无异议,则按该审核结果签署结算协议书;如甲乙双方意见不一致,双方协商处理,最终按协商结果签署结算协议书。
2、如乙方提交的竣工结算文件不完整,自甲方要求补足后10日内,乙方未能按甲方要求一次性予以补齐的,则尚未提交部分视为乙方让利不再结算,乙方对此无异议;如乙方提交的结算文件不清晰、不完整、不真实或逾期提交,甲方有权拒绝进行结算或顺延结算完成期限,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与法律责任概由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逾期提交完整结算文件超过30日的,甲方有权根据现有结算文件单方结算,并在完成单方结算后书面通知乙方结算结果;乙方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甲方通知后10日内以书面方式一次性提出异议,异议书应当详细列明异议事项并提供与异议项目有关的真实、有效、完整资料,双方就异议部分进行协商处理,按协商结果确认结算结果;乙方逾期提出异议的,视为接受甲方单方结算结果;乙方未详细列明异议项目或未提供与之有关的真实、完整、有效资料的,视为异议无效且接受甲方相应项目的结算结果。
4、工程造价增加变更签证需要甲方工程人员、甲方签证总监和监理公司共同书面确认,并经乙方出具由甲方签字盖章的变更签证的设计图纸、工程联系函、施工记录和竣工验收记录后,方可列入结算范围,否则视为乙方私自变更施工内容,不予列入结算范围。
5、乙方提交结算金额与最终审定结算金额的差额,不得超出最终审定结算金额的 %,否则甲方有权直接在结算工程总价款中扣除超出最终审定结算金额部分 10%做为违约金(最终结算金额=合同包干价款+有效设计变更、签证)。有关工程签证办理的具体事宜,双方均应遵照附件四执行。
五、 甲方权利与义务
1、 为乙方提供确保本工程的施工所要求的施工场地和必要通道等,满足现场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提供现场施工用水用电接驳点(水电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2、 负责本工程整个施工场地的管理工作,协调乙方同一施工场地的其他分包人之间的交叉配合。
3、 负责与业主、监理、设计等单位和有关部门的工作联系,协调现场有关单位关系,协助解决工程材料堆放场地,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4、 提供本工程施工图纸,负责组织图纸会审与设计交底。
5、 及时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参加材料报验、样板验收、组织工程的初验,及时组织竣工验收,按约定审批确认工程进度并支付合同款项。
6、 甲方驻工地代表: ;甲方委派该代表负责对本工程进行全面管理,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须甲方协调的相关问题,参与工程初验、各种验收及签证审核;如须变更该代表人选的,应及时通知乙方。
7、 甲方及其任何施工人员的签字确认,均不免除乙方应根据本合同约定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所规定的义务与责任。
六、乙方权利与义务
1、本工程开工前,乙方应办理完成施工所需一切证照及手续材料,并应提前3个工作日将完整的施工方案、开工报告、工程主要负责人名单报甲方确认、备案,如乙方更换工程主要负责人,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2、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负责本工程的施工、竣工和保修。乙方在本工程施工中,如发现本工程的设计或工程建设标准、技术要求存在错误、遗漏、失误或其它缺陷,应立即停工并书面通知甲方,否则因此产生或扩大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包括但不限于恢复原状、赔偿甲方及第三方因此遭受的损失等)。
3、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文明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遵守甲方施工现场管理的有关规定,承担在施工过程中的防火、防盗、防止事故发生等安全责任。若出现安全问题(含对他人后自身员工人身伤害、财产损失),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4、所有材料由乙方供应,采购按照工程所在地政府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及强制性条文执行,杜绝假冒伪劣产品。要求乙方对进场的材料堆放有序、排列整齐、规格型号标识明确,对有关需做复试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对在施工中由于乙方采购了不合格的材料致使工程返工、工期拖延或其他质量事故,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 ……(未完,全文共5801字,当前仅显示2674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地基处理工程施工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