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提纲:……
(一)规划刚性约束,全域统筹布局
(二)存量盘活优先,增量精准供给
(三)堵疏并举并重,服务前置治理
(四)智慧数字赋能,一体化闭环监管
(五)安全底线兜底,全链条风险防控
(六)市场良性竞争,民生惠民定价
……
**省城市停车与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设施专项规划(2026—2035年)
前言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部署,落实省人大《关于系统推进全省城市电动自行车通行、停放与充电综合治理的议案》办理要求,统筹解决我省城市机动车“停车难”、电动自行车“无路可走、无处可停、无电可充”突出民生顽疾,补齐城市慢行交通、停车充电基础设施短板,转变城市交通管理“重处罚、轻服务、重整治、轻长效”治理模式,构建规划引领、堵疏结合、智慧赋能、安全托底的现代化城市静态交通治理体系,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交管局、省消防救援总队、省自然资源厅、省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省市场监管局联合组建专项
调研小组,通过全省全覆盖实地走访、代表联络站群众座谈、市县职能部门座谈、典型城市对标调研、数据摸排测算等方式,全面梳理全省城市停车、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现存矛盾、风险隐患,结合我省城乡发展实际、国土空间_要求、城市更新实施节奏,编制本《**省城市停车与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设施专项规划(2026—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
本《规划》是指导全省各市县开展停车设施、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设施规划、建设、运营、监管的省级纲领性文件,适用范围覆盖全省设区市中心城区、县级城市建成区、重点产业园区、乡镇集镇核心区,规划期限2026—2035年,其中2026—2028年为三年集中攻坚建设期,2029—2035年为长效提质完善期。本规划与《**省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省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省城市更新行动实施方案》《**省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中长期规划》充分衔接,作为各地国土空间规划、工程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老旧小区改造、民生实事项目实施的法定配套依据。各地市需依据本规划编制本地实施细则与年度建设行动计划,确保全省静态交通治理一盘棋推进。
第一章 规划总则
1.1 规划编制背景
1.1.1 民生出
……(新文秘网http://www.wm114.cn省略1380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依据
1.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物业管理条例》《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
2.国家政策文件:国务院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方案、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停车规划规范》《非机动车停放设施建设导则》、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配套设施_要求;
3.省级文件:《**省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省城市更新行动实施方案》《**省消防安全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省人大《关于系统推进全省城市电动自行车通行、停放与充电综合治理的议案》;
4.行业标准:《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和充电场所消防安全规范》《城市慢行系统规划设计标准》《电动汽车分散充电设施工程技术标准》;
5.调研基础:全省**个设区市、**个县级城市停车充电设施摸排数据、专项调研小组实地走访调研报告、人大代表联络站群众诉求汇总、多部门联合座谈纪要。
1.3 规划指导思想
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为根本遵循,立足城市精细化治理现代化建设总体目标,坚持“规划引领、堵疏结合、智慧赋能、安全托底、省市统筹、民生优先”十六字核心原则,统筹机动车静态停车、电动自行车慢行通行、停放充电全链条系统治理。破除“重机动车、轻非机动车”“重处罚、轻服务”传统治理思维,将电动自行车配套设施定位为城市准公共服务基础设施,通过刚性规划_补齐设施供给短板,健全多部门协同治理机制,搭建省级一体化智慧监管平台,规范充电运营收费市场秩序,构建“有路可走、有地可停、有电可充”的城市静态交通服务体系,全面压降电动自行车火灾、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率,持续提升群众出行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
1.4 规划基本原则
(一)规划刚性约束,全域统筹布局
将机动车停车场、电动自行车慢行通道、集中停放充电设施全部纳入各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城市综合交通规划,明确新建项目配建刚性标准,存量区域改造强制性任务,土地空间资源优先保障民生停车充电设施落地,实现城市建成区、产业园区、乡镇集镇规划全覆盖,市县标准统一、全省统筹推进。
(二)存量盘活优先,增量精准供给
坚持“盘活存量、适度新增”双轮驱动,优先挖掘机关事业单位、商业综合体、小区闲置车位、城市桥下空间、边角闲置地块、拆迁留白用地建设停车充电设施;同步科学预测中长期停车、充电需求,在新建住宅、商业、交通枢纽同步配套标准化停放充电点位,推进轨道公交P+R换乘停车场建设,平衡高峰、平峰时空停车供需矛盾。
(三)堵疏并举并重,服务前置治理
转变单纯_处罚模式,以完善慢行道路、集中充电棚、便民停车区等基础服务供给为核心抓手,通过充足合规停放充电点位引导群众主动摒弃飞线充电、占道停放、车辆入户等违规行为;同步配套常态化劝导、联合执法、隐患排查机制,实现柔性疏导与刚性监管有机结合。
(四)智慧数字赋能,一体化闭环监管
搭建全省统一“停车+充电+非机动车通行”智慧管理平台,整合停车场、充电桩、道路监控、消防预警数据,实现需求预判、智能调度、隐患自动预警、线上投诉处置数字化_,推动人防、物防、技防三位一体融合落地。
(五)安全底线兜底,全链条风险防控
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规范,统一充电棚消防设施配置标准,从规划选址、建设施工、设备选型、运营巡检全流程设置安全_要求,严控充电火灾、楼道停放、机非混行各类安全风险,建立火灾隐患快速处置闭环机制。
(六)市场良性竞争,民生惠民定价
明确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准公共服务属性,平衡市场运营主体收益与群众民生成本,通过政府补贴、多运营商准入机制破除区域垄断,出台全省统一充电价格指导规范,严厉打击“充电刺客”高价收费乱象,降低居民日常充电支出。
1.5 规划范围与期限
1.5.1 规划范围
全域覆盖:全省**个设区市中心城区、所有县级市、县城建成区;
重点拓展:省级以上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城乡结合部大型安置社区;
延伸覆盖:常住人口5000人以上乡镇集镇核心街区、城乡公交换乘枢纽。
1.5.2 规划期限
近期攻坚期:2026—2028年,三年集中补短板,完成存量小区改造、慢行道路贯通、省级智慧平台搭建、市县治理专班组建,实现重点区域隐患清零;
中长期完善期:2029—2035年,静态交通体系全面成熟,慢行路网连续贯通,停车充电设施全域均衡覆盖,智慧治理模式常态化运行,形成可长期稳定运行的现代化治理体系。
1.6 规划总体目标
1.6.1 近期目标(2028年末)
1.停车设施:完成全省所有城市停车资源普查建档,建成统一省级停车数据库;机关事业单位、大型商业综合体错时共享停车机制全面落地;老旧小区机动车泊位缺口压缩60%;轨道、公交枢纽P+R非机动车换乘停放区全覆盖。
2.慢行道路:全省主次干道非机动车道断点清零,依法清退侵占非机动车道的机动车泊位,道路空间受限路段建成“公交+非机动车+右转机动车”共享隔离车道,机非混行事故同比下降35%。
3.电动自行车停充设施:新建小区100%落实配建标准;85%老旧小区、城中村完成集中充电棚改造;城区居民步行至最近充电点位平均距离控制在300米以内;电动自行车入户、飞线充电隐患大幅减少,电动自行车火灾起数同比下降70%。
4.智慧治理:2026年底前建成省级一体化停车充电智慧管理平台,各市县重点停车场、充电桩全部接入平台;高层住宅电梯电动车智能识别禁入系统在新建小区全覆盖、老旧小区改造同步配套。
5.制度体系:出台全省统一充电设施运营服务规范、停车配建标准;各市县全部成立静态交通专项治理领导小组,三年行动方案编制完成;充电市场多运营商竞争机制落地,高价收费投诉量下降60%。
1.6.2 中长期目标(2035年末)
1.空间布局:城市静态交通设施与国土空间、城市发展完全匹配,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泊位供需基本平衡,慢行路网连续完整,形成安全、独立、舒适的非机动车出行廊道。
2.安全治理: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设施全域均衡覆盖,飞线充电、车辆入户等违规行为基本清零,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维持低位稳定,机非混行道路事故较2025年下降75%以上。
3.运营服务:停车、充电市场化运营体系成熟,价格监管机制完善,准公共服务属性充分体现,群众充电、停车成本稳定在合理区间;错时共享停车、换电便民模式全面普及。
4.智慧体系:省级智慧平台实现全
场景数据联动,AI自动巡查、智能预警、线上调度、群众一键投诉闭环处置,数字赋能城市静态交通精细化治理。
5.长效机制:省、市、县三级常态化统筹、多部门联合执法、人大年度监督、民生资金保障机制稳定运行,形成可复制、可持续的全省统一治理样板,城市宜居品质、群众出行满意度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第二 ……(未完,全文共16294字,当前仅显示3876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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