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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林业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自查报告

发表时间:2006/5/7 12:56:12


  县林业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自查报告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林业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精神,按照《**省林业产权制度改革检查验收方案》(*林改办[2006]5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开展林改工作实际情况,我们认真开展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林改开展情况
  **县地处江西省南部,全县有18个乡镇,159个行政村,1839个村民小组,总人口34.08万人,总户数6.78万户。全县国土总面积356.2万亩,林业用地面积299.7万亩,占全县总面积的84.1%;国家重点公益林区划面积66.74万亩,占林地面积的22.3%,果业山地面积25.6万亩,占林地面积的8.5%,森林活立木蓄积535.5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达83.6%。
  林改前,全县林地中,国有林地面积75.7万亩,占有林地面积的25.3%;集体统一经营面积102.5万亩(已流转集体山林面积43.4万亩),占有林地面积的34.1%;自留山面积68.6万亩,占有林地面积的22.9%;责任山面积52.9万亩,占有林地面积的17.7%。
  2005年7月以来,我县根据省、市统一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林业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印发**县深化林业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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