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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监督员制度对检察工作的影响

发表时间:2006/8/13 16:30:16


  人民监督员制度对检察工作的影响
  人民监督员制度是高检院推出的一项重要改革措施,是贯彻检察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重要途径,在加强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的外部监督,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确保检察权依法独立行使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在实践中显示出强大的生命力和优越性。去年8月29日高检院召开会议,部署在天津、河北、内蒙、辽宁、黑龙江、浙江、山东、湖北、四川等十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根据最高人民检察统计,到今年5月止,各试点院共监督结案871件,其中不服逮捕的79件,拟撤销案件的275件,拟不起诉的517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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