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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为民”教育之我见

发表时间:2006/8/13 16:41:58


  “执法为民”教育之我见
  消防行政执法要坚持以民为本。胡锦涛总书记反复告诫全党同志要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也就是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归宿点都要以民为本。消防行政执法,围绕为民、便民、利民这个民本核心,为确保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和正常的消防秩序,要解决好三个问题:一是思想要统一,要有正确的权利观,消防行政执法的权利是人民赋予的,行使执法权是代表国家,不是个人行为,权利的运用应该服务于社会,服务于人民,不能作为谋取私利的手段,现在人民群众的民主意识,人权意识越来越强,以人为本已成为各项工作的价值取向,因此消防行政执法应该以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赞成不赞成、答应不答应作为根本,随时思考我们的执法,随时改正我们的工作。二是感情要深,对人民要有深厚的感情,对人民群众的感情问题,影响着消防行政执法的立场,也是做好消防行政执法工作的基础,与人民群众建立血肉联系,是我们党的一大法宝,要做到时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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