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新文秘网>>乡镇社区/法院/政法武装/和谐/社会实践/司法/劳动保障/>>正文

发挥基层法院职能作用 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司法保障

发表时间:2006/10/28 12:22:22
目录/提纲:……
一、基层法院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已经取得的成功经验和做法
(一)搞好“三个服务”,找准工作的着眼点
(二)抓好“三项中心工作”,实现良性互动
(三)跨跃“一个台阶”,筑牢法制根基
二、存在的问题
(一)“执行难”已成为社会问题
(二)提高现有人员素质缺乏后劲机制
(三)历史包袱沉重,经费保障困难
三、应采取的对策
……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所有内容都与法律息息相关。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只有充分发挥人民法院的审判职能,严格执行法律法规,依法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解决各种矛盾纠纷,调整好各种社会关系和利益关系,社会主义法治秩序才能真正建立。
  人民法院受理的案件80%在基层,80%的法官和其它工作人员在基层,直接面对广大群众的也主要是基层人民法院。因此,基层人民法院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过程中,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探究基层人民法院在新时期构建和谐社会中面临的困难与挑战,剖析其成因,寻找解决办法,显得十分必要。
  一、基层法院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已经取得的成功经验和做法
  以庄浪法院为例,近几年,特别是2001年以来,全院上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切实贯彻“司法为民”的总要求,围绕“公正和效率”的世纪主题,确立了“强化‘三个服务’,即:为辖区经济建设服务、为辖区_服务、为辖区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服务;抓好‘三项中心工作’,即:审判工作、法院改革、队伍建
……(新文秘网https://www.wm114.cn省略785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未完,全文共6281字,当前仅显示2206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发挥基层法院职能作用 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司法保障》
文章搜索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