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新文秘网>>法院/政府/行政/检察院/政法武装/督查/规章制度/调研报告/计划规划/>>正文

完善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制度的调研分析与建议

发表时间:2008/5/30 21:32:31


  完善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制度的调研分析与建议
  牡市检察院参照法律规定,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对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工作进行认真调研分析,提出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制度需要完善的几点建议。
  一、建议完善相关立法
  1、建议修改《人民检察院组织法》。明确检察机关在民事行政诉讼中的职能,改变检察权过于笼统、检查措施无法律依据的历史,促使人民法院尊重检察机关的监督。首先,人民检察院有权对人民法院的民事行政诉讼活动进行监督,对确有错误的判决、裁定、调解提起抗诉或者提出再审检察建议;对审判人员违反法定程序办案的,人民检察院有权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从立法上确定人民检察院对损害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的民事案件,有权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其次,针对人民法院单方作出限制检察机关民事行政
……(新文秘网https://www.wm114.cn省略538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未完,全文共2374字,当前仅显示1509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完善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制度的调研分析与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