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课题,原本是“关于法院法官和工作人员绩效考核问题的调研”,但在我,绝无法忽略法官这个_的特殊性、超然性和独立性,法官有其最具职业特点的思维模式、价值观念、行为准则和道德操守,断难将法官与与普通工作人员混为一谈。故本文单就法官的绩效考核问题,结合法官绩效考核中存在的问题,从一名基层法院管理者的角度和立场,谈一谈怎样充分利用法官绩效考核,带好法官队伍。
法官是以审判为职业,遵循特定的程序,运用特有的技能和手段,以专业化的语言方式、行为方式和思维方式,依法裁决纷争和定罪量刑的专职人员。最高法院《关于加强法官队伍职业化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将职业化法官队伍的特征定位为:具备独特的职业意识、职业技能、
职业道德和职业地位。那么什么是法官的绩效考核呢?以目前我们参照的
公务员绩效考核标准来看,无外德、能、勤、绩四个方面,但法官毕竟不能等同于公务员,公务员属于行政管理系列,而法官是行使国家审判权的特殊_,法官的权力更神圣、法官的地位更崇高,因此对法官的评价考核标准理应更高、更严,更具体。
一、法官绩效考核的目标、内容
对于法官绩效考核的目标,有很多管理者乃至决策层认为,“对法官考核、评价的目的,在于选拔任用优秀人才,更好地完成审判工作任务”.其法官管理行政化的色彩严重。提拔、任用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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