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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区社区集体财务管理的通知

发表时间:2009/1/9 16:55:41
目录/提纲:……
一、健全民主监督机制,加强民主管理和财务公开
二、加强财务管理,确保集体资金安全
三、制定标准,规范管理社区干部报酬
四、有礼有节,落实“村组零招待”制度
五、严格执行报刊订阅限额制,切实减轻居财负担
六、加强组织领导,推动新区社区集体财务管理上新台阶
……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
  江南新区社区集体财务管理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江南、浮桥、金龙、常泰街道办事处,区直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强化江南新区社区集体财务管理,保障集体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社区集体财务管理逐步向规范化、制度化发展,维护社区集体经济利益,根据《_省村集体财务管理条例》、《_省村集体财务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江南新区实际,我区研究制定了《江南新区社区集体财务管理暂行规定》,并就进一步加强社区集体财务管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健全民主监督机制,加强民主管理和财务公开
  1、建立健全民主管理的相关组织。各社区要根据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居务公开监督小组、民主理财小组。居务公开监督小组成员经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在居民代表中推选产生,负责监督居务公开制度
……(新文秘网https://www.wm114.cn省略613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财务公开暂行规定》在居务公开栏上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公开账目必须经居务公开监督小组审核,并由居务公开监督小组组长签字,以社区集体的名义公布。公开的内容必须逐项逐目详细公布,不得只公开会计科目。对群众提出的问题,社区负责人有义务及时给予解答和解决,并将结果向群众公布。
  二、加强财务管理,确保集体资金安全
  1、严格执行社区集体经济组织的各项财务管理制度。社区集体所有财务收支均必须纳入集体财务核算,严禁私设账外账。各街道会计核算代理中心要按会计核算主体分设账簿,尊重社区集体经济组织的资产所有权和财务管理自主权,杜绝打乱集体经济组织界限,归并、平调集体资产,混淆集体财务会计账目的现象。财会人员离职,应及时办理交接手续,特别要注意防止和纠正换届中出现的个别社区干部不交接会计账目、私设账外账、篡改账目等问题。
  社区集体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各社区在当地开设银行账户,账户留存社区公章、社区主管财务人员(或报账员)及街道代理中心会计私章。各级拨付社区集体资金一律通过银行拨入。社区集体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发生的现金收入应及时解缴开户银行或信用社,不得坐支现金。社区集体日常经济活动实行备用金制度。
  社区报账员要定期与银行核对帐目,确保账实相符。预借预付款项须及时结算清楚,不得白条抵库。严禁公款私存、公款私借。明确非报账员不得保管现金。
  2、加强集体资产管理,防止资产流失。社区集体应按照有关规定,建立资产台帐,完善集体资产的监管办法。集体资产的更新、购置、报废和变更等要事,须经社区居民大会或居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社区集体的土地、企业、设施、设备出租时,出租方案须经社区居民大会或居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集体建设项目、购置大型或大批设备,一律实行公开招标制度。承包、租赁项目按规定签订书面合同,并将合同复印,交街道会计核算代理中心留存,以便于会计监督,及时做好合同的结算、兑现工作。
  3、规范支付凭证的入账。社区集体开支票据要合法、真实、填写完整,注明事由;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挖补,不得以圆珠笔填写的票据或存根联、货物材料清单等入账。外来票据必须要有填写单位签章,自制零星开支凭证必须有领款人签字。工程款不得以自制凭证列支。禁止白条抵库、报支,不得无据支出。一切付款凭证报账时,凭证上要有经办人、证明人(或验收人)及审批人签字。凭证不合法、不真实,手续不完整的,一律不得入账。
  4、明确财务审批权限,健全财务审批手续。要进一步加强社区集体财务审批制度建设,依法履行审批手续,规范审批行为。
  三、制定标准,规范管理社区干部报酬
  江南新区社区干部工资待遇由区财政局会同区民政局、社区办根据“按劳分配、按绩取酬”的原则,研究制定出统一标准,印发各社区经居民大会或居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
  四、有礼有节,落实“村组零招待”制度
  要严格按照省纠风办、减负办《关于在全省农村取消村组招待费的通知》(闽纠办[2001]33号)文件规定,进一步明确取消村组招待下乡干部的开支以及村组工作招待开支。列为取消的村组招待费,是指村组招待下乡干部的开支以及村组工作招待开支。下乡干部一律不得接受社区 ……(未完,全文共3406字,当前仅显示1720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区社区集体财务管理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