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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专业合作社定期回(走)访制度

发表时间:2009/5/27 11:20:45
目录/提纲:……
四、回访、调研、指导的主要内容:
五、对合作社进行回访,应做好必要的前期准备和事后记录工作
六、对回访结果根据不同情况提出意见及时处理
九、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于每年12月10日前将走访情况报州局注册科
……

  一、为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和行为,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和农村经济发展,特制定农民专业合作社定期回访制度,以进一步完善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服务和监管,促进我州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有序发展。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定期回访制度,是指工商部门在规定的时间内,走访辖区内已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分支机构,向其宣传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了解合作社登记注册事项的实际执行和业务开展情况,帮助其解决困难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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