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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电局各科室、班、所、队、站工作标准2

发表时间:2010/9/6 13:30:06


 
供电局操作队变电操作工工作标准

1 职责范围
在值班期间接受操作队队长的领导,协助操作队队长做好所管辖各站电气设备正常运行,进行倒闸操作和事故处理,对当班安全质量负责任。在技术方面接受技术专责的监督指导。
2 工作内容与要求
2.1 负责无人值班站的巡视检查工作,发现缺陷做好记录,对于紧急和重大的缺陷应及时上报。
2.2 负责正确接受操作队留守操作工转达的调度命令,正确完成一切倒闸操作。
2.3 严格执行两票三制。
2.4 布置和做好无人站检修的安全措施,办理无人站工作票的许可和终结手续以及捡修后的验收工作。
2.5 无人站发生事故时,负责到现场进行检查和处理。   
2.6 负责无人值班站一般性的维护工作。
2.7 负责执行各无人值班变电站内各种反事故对策。
2.8 负责做好必要的报表和记录工作。
2.9 保证无人值班站内设备区的文明生产。
2.10 留守操作队时负责监视各站远动信号及进行远方操作,接受调度命令,并将调度命令准确传给现场操作工;当设备运行参数异常和遥信报警时应报告值班长或操作队队长、技术专责,进行分析,尽快处理或上报;监视各站的供电负荷、母线电压以及其他运行数据,需要调整(如有载调压、电容器的投切等)的应尽快进行;留守人员至少两人,其中一名正班。
2.11 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2.12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临时工作任务。
3 责任与权限
3.1 对本班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任。
3.2 对自己履行的岗位职责负责。
3.3 对站长交办的工作负责。
3.4 有权许可职责内的设备停电检修工作。
3.5 对不符合安全工作规程的行为有权制止。
3.6 发现调度命令有错误时,有权提出纠正。
3.7 对不执行变电站安全保卫制度的行为有权制止。
4 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纳入有关部门岗位工作检查与考核,并与经济责任制挂钩考核。


 
供电局操作队事务工工作标准

1 职责范围
操作队事务工是操作队全体人员劳动工资和劳保用品管理的负责人。主要负责操作队人员的劳保福利、奖金分配、值班时日常就餐安排等的管理工作。
2 工作内容与要求
2.1 建立健全操作队全体人员的履历档案和劳保档案。
2.2 负责全队人员工资及各类费用的领取、发放工作,帐目要清楚。
2.3 负责队内所需备品备件的领取、发放工作,并妥善保管,做到帐物一致。
2.4 负责操作队人员差旅费和职工医药费等的报销工作。
2.5 负责操作队职工工资表的选单和发放工作。
2.6 负责操作队职工劳动保护用品的签单发放工作。
2.7 负责操作队职工食堂及炊事员的管理工作,负责夜餐费的上报及发放工作。
2.8 负责队内家具,家用电器,办公用具的领取、发放及保管登记卡工作,有损坏需要修理事及时向队长汇报
2.9 在队长的领导下搞好站容站貌的管理工作。
2.10 按队长规定参加各种学习及会议。
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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