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新文秘网>>统计/财税统计/督查/计划规划/规章制度/>>正文

统计局落实“四不直接分管”实施办法情况报告

发表时间:2013/1/5 16:44:22

统计局贯彻落实区党政主要领导
“四不直接分管”实施办法情况报告

为切实贯彻落实沈河纪发[2012]19号《沈河区党政主要领导“四不直接分管”实施办法(试行)》文件要求,强化对权力的制约监督,统计局认真落实党政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财务、人事、工程项目、物资采购(简称“四不直接分管”)制度。实行党政主要领导“四不直接分管”
……(新文秘网https://www.wm114.cn省略264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局人事管理制度》、《统计局党组关于开展“四不直接分管”工作的实施意见》等制度。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梁军为组长,副局长徐坤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一把手“四不直接分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一把手“四不直接分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负责相关制度建设和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徐坤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真正做到使决策、执行、监督等权力相对分离,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工作制度和权力约束机制。
二、用制度管人,做到公平公正。
认真贯彻落实《统计局人事管理制度》,建立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体系。重要的人事变动首先由分管人事副职提出相关人事议题,经局党组会或局党组集体研究同意后下发中层干部竞争上岗,有效防止出现任人唯亲、暗箱操作现象。推行干部轮岗制度,中层干部和一般干部原则上每两年轮岗一次,着力提高干部工作能力、领导能力。
三、用制度管钱,突出公开透明。
一是认真执行《统计局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机关科室报账制,局财务人员认真按照预算管理程序和有关财经法律、法规,健全内部会计管理体系,加强对财务收支、预算执行、会计核算及其他经济活动的管理和监督。二是做到单位财务透明公开。分管副职协助局长积极争取项目和资金,定期向监督领导小组和全体班子成员报告单位财务运行情况,及时向全体干部职工公开,接受民主监督。局纪检组定期、不定期 ……(未完,全文共1165字,当前仅显示740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统计局落实“四不直接分管”实施办法情况报告》
文章搜索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