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提纲:……
(一)维护法律的尊严,维护法院和法官的形象监督法官及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
(七)监督法官和工作人员有无违反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五个严禁”规定
(一)监督建议权
(二)约见法院领导权
(三)工作知情权
(四)执法情况检查权及纪检查办案件监审权
(五)法官风纪纠察权
(六)认真履行监督职责
(一)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员的选聘、联络、登记、督办、反馈、转办案件工作
(二)建立会议制度
(三)对监督员所提批评、意见和建议或口头反映的情况线索,认真做好登记和记录
(四)支持监督员正确行使职权,提供实施监督的便利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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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河区人民法院
廉政建设、软环境建设作风形象监督员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我院党风廉政建设、提高软环境建设及法官
职业道德操守,确保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使人民法院、法官及工作人员的工作置于有效社会监督,进一步推动我院党建工作的开展。根据上级纪检机关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廉政建设、软环境建设作风形象监督员,依照本办法对我院的廉政建设、软环境建设、审判、执行、纪检安进承办、纪律作风实行全方位、全过程监督,采取定期和不定期视察相结合,受理投诉、明察暗访、旁听庭审、参与纪检查办案件监审,积极提出有效建议等方式进行。
第三条
……(新文秘网https://www.wm114.cn省略466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案款物或拉赞助等行为。
(五)监督法官和工作人员有无在日常工作和庭审中仪表不端庄、态度不严肃、着装不规范及工作中玩游戏等行为;有无庭审时缺席、迟到、早退,随意离开审判席,不专注庭审,个人形象不佳及不遵守社会公德等行为。
(六)监督法官和工作人员有无违反院风院纪,纪律作风涣散,工作责任心不强,
工作作风拖沓,不遵守职业道德,对当事人或其他诉讼参与人采取冷漠、生硬、蛮横、推诿等态度或吃拿卡要等行为。
(七)监督法官和工作人员有无违反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五个严禁”规定。
如果发现有上述问题和情形的,监督员可用书面、口头或电话等方式,向法院领导或监察室反映。
第七条 廉政建设、软环境建设作风形象监督员的权利义务:
(一)监督建议权。监督员可通过调查,全面收集社会各界对法院廉政建设、软环境建设和队伍建设情况的意见和建议。如认为对有关问题应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身份行使权利的,可按人大、政协监督程序行使监督权。
(二)约见法院领导权。监督员对所了解和掌握的群众意见,可直接向法院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或有关部门反映;当发现群众反映的情况不真实,甚至是诬告、诋毁法官和法院的,应予积极解释。
(三)工作知情权。监督员可根据需要向法院了解审判工作、队伍建设、法院改革等方面的有关情况。了解本人转递的人民群众检举、控告和申诉案件的办理情况;了解人民群众关注案件的审理情况。
(四)执法情况检查权及纪检查办案件监审权。监督员对依法公开审理的案件,可持证观摩庭审;对执行案件可到执行现场,听取当事人对执行工作的意见;对纪检查办案件可参与监审;对法院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进行工作检查。
(五)法官风纪纠察权。监督员发现法官有违纪行为及在执行公务中存在“生、冷、横、硬”等不良作风或违反公共道德的行为,可现场纠正或告知监察室处理。
(六)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监督员应按时参加法院组织的监督员例会,积极开展工作,善于发现问题,及时反馈意见,严格要求自己,遵守工作纪律,保守审判秘密。
(七)监督员有主动回避对涉己、涉亲友或所在单位有利害关系案件的监督,不得以权谋私,不得滥用职权干预审判、执行人员依法办案的义务。
第八条 本院监察室为监督员工作组织协调的职能部门。
(一)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员的选聘、联络、登记、 ……(未完,全文共2060字,当前仅显示1310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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