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提纲:……
一、务必充分认识国家建立教育督导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二、明职履责,努力抓好教育督导的重点工作
(一)关于“督政”
(二)关于“督学”
三、加强领导,进一步提高教育督导工作水平
……
认清教育形势 明确督导任务
依法强化教育督导职能,合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
--在全县教育督导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库车县县委常委、人民政府副县长
(2013年2月26日)
各位领导,督学,同志们:
今天,我们首次召开全县教育督导工作专题会议,其目的就是要认清形势,明确任务,依法强化教育督导职能,合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刚才,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唐建江同志认真
总结了去年的教育督导工作,并对今年的督导工作做了周密安排,我完全同意。县委、政府对教育督导室独立运行一年来所做的大量工作及成绩充分认可。
下面,我就如何做好我县教育督导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务必充分认识国家建立教育督导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众所周知,教育领先的英国是世界上最早建立教育督导制度的国家之一(1839年建立皇家督学),其教育督导制度具有立法化、公开性、公正性、独立性、权威性和数字化等特点,越来越成为全世界教育关注的重点。中国1930年才设督学(比英国晚了91年)。1986年在_同志倡导下恢复重建教育督导制度;1991年国家教育委员会发布了《教育督导暂行规定》;《国家教育督导条例(征求意见稿)》2004年起草,2008年发布;2012年9月17国务院公布了《教育督导条例》,我国教育督导从此有了法律依据。我国从上世纪八十年代开始,相继出台了多部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对建立教育督导制度和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教育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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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督政又督学,保证国家教育方针、政策、法规、政府决策的贯彻执行和教育发展目标的顺利实现。
二、明职履责,努力抓好教育督导的重点工作
作为代表县人民政府行使教育执法的部门--教育督导室一定要围绕我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总体目标,明确任务,认真履职,严格督导,突出重点、抓住热点、主攻难点,为我县教育改革与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首先务必明确教育督导工作的11项主要内容:
1.教育法律、法规、规章的执行情况;
2.国家教育方针和素质教育的贯彻实施情况;
3.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和均衡发展状况;
4.学前教育、高中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协调发展情况;
5.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教育教学秩序、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
6.教育经费投入情况和使用效果;
7.学校办学标准的执行情况;
8.双语教育教学的水平和质量情况;
9.学校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配备和使用情况;
10.学校领导班子和教师队伍建设及条件保障情况;
11.完成县委、政府或者上级教育督导机构安排的其它工作。
以上内容概括为两大主要任务:一是“督政”,二是“督学”;“督政”是我国教育督导制度的显著特征,“督学”是自古以来,也是世界各国一贯认同的教育督导工作的本质任务。
(一)关于“督政”
开展“督政”需要明确为什么要“督政”和“督政”的任务是什么?
1、为什么要督政?
第一,“督政”是我国国情所决定的。我国还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人口居世界第一,经济欠发达,教育需求与经济发展的矛盾比较突出。一方面,我国是世界上生源最多的国家,据统计,全国有中小学生3亿多,约占全国总人口23%。发展基础教育的任务十分艰巨。而目前我国的教育资源相对不足,有的地方甚至严重不足,不能满足社会对教育的需求,需要各级政府加大对教育的投入,扩大和优化教育资源。另一方面,虽然近20年,特别是近10年来我国大力发展经济,实行积极的
财政政策,各级财政逐年都有所改善。但由于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等原因,作为承担基础教育主要责任的县级财政,多数还没有根本改善。加上部分政府领导对教育的认识不足,短期行为严重,有的为了突出政绩而不惜牺牲教育事业,导致财政支出结构不合理,该给教育的钱不给足,使教育需求与财政投入的矛盾很突出。
教育需求与财政投入不足的矛盾,实际上是发展经济与发展教育的矛盾。怎样处理好这两者的关系?早在80年代初,_同志在谈到全党的工作必须实行重点转移时就指出:“一个地方,一个部门,如果只抓经济,不抓教育,那里的工作重点就是没有转移好”,又说:“宁可在别的方面忍耐一下,甚至牺牲一点速度,也要优先发展教育。”然而,时至今日,_同志的这些重要指示在许多地方并没有落实,原因之一,就是对各级政府的教育工作行为监督不力,致使一些地方政府对教育认识不到位,投入不到位,管理不到位。因而必须加大“督政”的力度,建立有效的教育“督政”机制,督促各级政府正确处理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长远利益与当前利益的关系,摆正教育位置,切实依法保证教育投入,以确保教育事业的正常发展。
第二,“督政”是依法治教的需要。目前,我国教育法律已基本完善,解决了“有法可依”的问题;但现实中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纠的情况还比较普遍,一些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不依法履行教育工作职责的情况还比较严重,必须全面推行依法治教。要全面推行依法治教,就必须按照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加强对法律实施的监督”和“方针政策贯彻的监督”。开展“督政”工作,正是为了加强教育行政监督,以保证教育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执行。《教育法》规定:“国家实行教育督导制度和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评估制度。”国家法律把教育督导确定为我国教育的一项基本制度,就是为了建立教育的执法和行政监督机制。
第三,“督政”是改善教育行政管理的需要。首先,落实办学管理_需要加强“督政”。我国实行的是“分级办学、分级管理”的_。《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已明确了地方各级政府对教育发展应负的责任。落实这种责任,仅仅依靠行政指挥手段还不行,必须建立上一级政府对下一级政府教育工作的监控体系,加强对教育的监督检查,督促政府教育工作行为到位。这不仅有利于加强教育宏观管理,而且有利于建立地方教育与地方经济协调发展、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机制。其次,“督政”是加强和改善教育行政管理的有效措施。长期以来,我国的教育行政管理,基本上是计划经济_下高度集中的管理模式,习惯于命令和布置任务,淡化了监督和调控。随着行政_改革的深化,政府和教育部门简政放权,转变职能,学校自主权扩大,对教育的管理必须从指令性和微观管理模式转变到指导性和宏观管理模式,要实现这个转变,必须加强监督。加强“督政”正是适应这个转变的需要,加强对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教育行政行为的监督,防止和纠正教育行政工作在决 ……(未完,全文共7610字,当前仅显示2672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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