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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机关内控机制建设探析

发表时间:2013/3/18 17:18:07
目录/提纲:……
一、加强国税机关内控机制建设的现实意义
(一)科学规范配置权力,确保国家税收收入
(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提高税务干部廉政自律水平
(三)持续改进纳税服务,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利
(四)树立国税机关良好的社会形象
二、当前国税机关内控机制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对内控机制建设认识不足
(二)对内控机制的实际操作把握不准
(三)风险强弱不一,风险级别难确定
(四)责任制流于形式,缺乏有效的管理手段
(五)监督问责未形成合力,问责力度不足
(六)各项机制不健全,工作责任难以落实到位
三、国税机关内控机制建设探析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积极营造内控氛围
(二)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工作责任
(三)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努力夯实内控基础
1、健全内控制度,规范权力运行
2、坚持统筹协调,力求简捷高效
3、全面排查风险,清晰界定制约
4、完善岗责体系,科学配置权力
5、坚持人机结合,实施过程监控
6、加强监督检查,促进部门抓实
7、强化责任追究,规范有序改进
8、实施岗能匹配,建立风险激励
(四)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不断提升监察效能
……
国税机关内控机制建设探析

内控机制建设就是一个组织为了实现既定目标,防范和减少风险的发生,由全体成员的共同参与,对内部业务流程进行全过程的介入和监控,采取权力分解、相互制衡手段,制定出完备的制度保证过程。国税机关内控机制是由各级国税机关的领导班子、职能部门及其全体工作人员共同参与,通过明确权责分配、规范权力运行程序、强化风险管理、健全规章制度,使权力运行实现分权制衡、流程制约、风险管理、信息化运行,从而在税收管理、税收执法和行政管理各项权力运行中形成内生制约力的一种管理机制。加强国税机关内控机制建设是防范、规避和化解各类风险,促进反腐倡廉的有效途径,是确保国税机关履行好职责的必要条件。

一、加强国税机关内控机制建设的现实意义

当前,国税机关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保证国家税收安全、提高税务部门执法水平、构建符合税收工作实际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四个方面,全力推进内控机制建设,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各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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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进一步确立制度的刚性权威,促进内部管理系统化、标准化、规范化;三是明确权责分配、正确行使职权,完善反腐倡廉领导_和工作机制,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三)持续改进纳税服务,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利。按照内控机制建设的要求,积极推动国税机关转变职能,改进方式,提高效率,降低成本,进一步增强税收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引导税务干部自觉地把税收执法与纳税服务有机的结合起来,持续改进纳税服务,不断提高纳税服务质量和水平,促进税收管理的精细化、科学化、规范化,促进税务干部树立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和廉政意识,切实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四)树立国税机关良好的社会形象。内控机制的建立及良性运转,将在一定程度上保证税务干部廉洁从政,达到岗责明确、程序简明、态度良好、信息化建设水平提高、信息更加公开透明等效果,让纳税人办事方便、容易、高兴,进一步建立和谐的征纳关系,赢得纳税人的信任和支持,不断提升国税机关良好的社会形象。

二、当前国税机关内控机制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对内控机制建设认识不足。一是对内控机制概念陌生,理解肤浅,觉得“事不关己”,认为自己的工作没有风险,风险点排查不排查无关要紧,认为查找风险是跟自己过不去,担心会给以后的工作带来麻烦。认为制定了规章制度就是建立了内控机制,对内部控制的认识存在简单化、片面性;二是习惯于法律自上而下的监督、群众自外而内的监督,除道德自律之外,从来不曾有过自己部门设计一套机制将自己纳入控制之中,从而导致内控机制建设的主动性、积极性不足;三是认为加强内控是监察部门或领导的事情,忽略了内部控制主要是国税机关内部各部门、各岗位、全体人员之间的一种自我约束、互相监督、防范风险的机制;四是风险意识、自律意识、制度意识还比较淡薄,自觉监督相对缺位,工作中存在以感情代替原则,以习惯代替制度的现象。

(二)对内控机制的实际操作把握不准。在实际工作中,部署风险点排查时,没有较详细的注明风险点实质内容和范围,往往存在排查过头和排查不到位的问题。有的是不问青红皂白,眉毛胡子一把抓,把什么都列入风险点范围,造成岗位上存在的风险点却查找不出来,不能很好识别风险,出现了有的部门排查出的风险点多则上千,少的仅几十上百个的情况。

(三)风险强弱不一,风险级别难确定。税收机关在“两权”行使过程中,风险存在于各个环节,形成风险的原因多样化,比如执法人员自身思想麻痹大意、程序观和责任意识不明、税法体系不健全、执法监督无力等,而风险同时又具有易于定性难以定量、多变性、不均衡性、不可转移性等特征,使得风险强弱不一,风险级别难确定。

(四)责任制流于形式,缺乏有效的管理手段。一是内部制度学习不够、不熟悉规章制度,在管理上怕得罪人,怕伤和气;二是相关制度落实不到位,没有执行“一案双查”制度,发现案件线索不向监察部门报送;三是税务计算机应用系统存在操作风险,比如口令密码设置过于简单、未不定期更换、未按规定冻结调离人员代码、相互借用用户名操作等,这些现象的存在,严重影响了内部控制执行的效果。

(五)监督问责未形成合力,问责力度不足。国税机关内控机制建设最终要落实到制度层面,而现有的制度仍不够完善,与实际具体工作联系不紧密,过于概括和空洞,造成监督问责可操作性不强。一是国税机关有监督职能的财务审计、税政法规、纪检监察等部门各自职能重点不一,在监督工作中经常形 ……(未完,全文共5212字,当前仅显示1830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国税机关内控机制建设探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