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提纲:……
一、认清形势,进一步增强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进一步明确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目标任务
三、强化措施,确保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取得实际效果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二)制定方案,分步实施
(三)突出重点,典型示范
(四)完善标准,强化培训
(五)加大投入,强化考核
(一)以贯彻落实国务院《意见》为统领,全力推动安全发展
(二)推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重点突破,建立科学的事故防范体系
(三)推动岗位全员安全培训重点突破,加强安全生产文化建设
(四)强化“三个一把手”责任,加快完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
(五)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解决制约安全发展的突出问题
(六)强化安全生产准入,依法打击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七)强化科技支撑能力建设,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保障水平
(八)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提高安全监管队伍履职能力
……
副秘书长在全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视频会上的讲话
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讲话稿(副秘书长)
今天的会议是经省政府同意召开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全_全隐患排查治理现场会精神,部署全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任务。刚才,大家观看了北京市顺义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专题片,蛟河市政府、长春富维江森汽车饰件公司介绍了各自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经验,各地、各部门和企业要结合实际,认真学习借鉴,确保全省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取得实效。下面,受祖继副省长委托,就我省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讲三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进一步增强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始终将其作为落实企业
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各级政府和部门安全监管职责,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有效措施。自2007年以来,全省上下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按照“查大隐患、防大事故”的要求,开展了大规模、多层次的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全省累计排查生产经营单位96.2万户(次),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77万项,其中排查治理重大隐患3591项,落实隐患治理资金27.6亿元,确保了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十一五”期间,全省事故起数减少17216起,死亡人数减少1422人,年均分别下降15.9%和11.3%,连续6年实现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无特大事故发生。今年1至10月,全省安全生产继续保持较好态势。各类事故死亡1246人,同比下降14.8%。其中,工矿商贸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23.0%和34.7%。煤矿同比分别下降45%和40%。道路交通同比分别下降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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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管理。通过风险评估,将企业确定为A、B、C、D四个等级,实行差别化管理,明确了行业、属地和综合监管部门“管什么、怎么管”的问题。二是对企业实施隐患自查自报制度。规定每个企业必须定期进行隐患排查,及时进行上报,及时治理消除隐患,实现了全过程、全覆盖,明确了企业“做什么、怎么做”的问题。我省的蛟河市、柳河市、长春市绿园区等地也探索建立了适合自身特点的隐患排查治理机制,蛟河市对企业开展安全信用等级评估和分类监管,实现了政府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齐抓共管;长春富维——江森汽车饰件公司开展全员安全风险辨识和岗位班组隐患排查机制建设,实现了生产全过程、全覆盖排查隐患。当前,全省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要在现有基础上,学习借鉴北京市的有效经验,进一步明确以下内容:
第一,要明晰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目标。我省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的目标是,利用3年的时间,建立覆盖全省各行业和领域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体系。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要体现防范在先、风险控制原则,围绕实现企业隐患底数清、情况明目标,坚持以企业分类分级管理为基础,以企业安全隐患自查自报系统为核心,以健全完善责任机制和考核机制为抓手,以制定标准体系为支撑,以广泛开展安全教育培训为保障。要通过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属地管理责任,形成政府、部门、企业、社会之间的良性互动,通过扎实有效地工作,切实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
第二,要明确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重点任务。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要着重做好五项具体工作。一是摸清底数,实施分类分级监管。摸清企业底数和基本情况,利用安全生产网络化综合监管平台,根据企业规模、安全生产基础条件、安全管理水平和危险_因素等实际状况,对企业进行分类分级,在隐患排查内容、治理标准、监督检查频次等方面实行差别化监管,提高安全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二是分门别类,建立完善的隐患排查治理标准。依据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程,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评定标准为基础,制定细化所有行业、企业的隐患排查标准,使企业知道“查什么、怎么查”,使监管部门知道“管什么、怎么管”,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三是上下互动,建立功能完善的信息系统。建立基于“企业分类分级动态监管”和“隐患自查自报”为核心业务的安全生产网络化综合监管平台,全过程记录、准确反映企业排查治理与政府安全监管的互动。利用该系统,企业对自查隐患、上报隐患、接受监督指导、整改隐患主动进行管理,安全监管部门对日常执法检查数据、企业自查自报隐患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实施有效监管。四是规范管理,建立清晰明确的责任制度。依据省政府《落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暂行规定》要求,进一步落实部门和属地的安全监管职责。首先,明确安全监管部门组织协调、监督、考核各行业部门和属地政府的综合监管职责。其次,明确有安全行政执法权的行业部门承担包括行政处罚在内的安全监督管理责任;没有安全行政执法权的行业部门承担安全工作的日常指导和管理责任。同时明确消防、质监等专项监管部门及时处理属地和行业部门移送的安全隐患监管职责。做到安全监管不留真空。五是强化监督,建立动态化的考核机制。进一步研究探索对政府有关部门和企业安全生产业绩考核激励约束机制。突出过程和结果量化,将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建设、日常执法检查和部署工作完成情况作为考核指标,纳入对部门、地方和企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体系。
三、强化措施,确保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取得实际效果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级政府、各部门主要领导和企业法人代表要把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健全组织机构,强化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的落实。各级安委会及其办公室要当好参谋助手,充分发挥组织、协调和指导作用,进一步理顺部门之间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和关系,解决责任空缺、职责不清、职能交叉等问题。省直部门要结合本行业特点,积极主动推进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
(二)制定方案,分步实施。各地、各部门要按照省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本地、本行业实际,研究制定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总体方案,集中力量开展好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要按照“自下而上、循序渐进、突出试点、以点带面”的工作原则,从基层企业和政府抓起,逐级扩大联网,扩大覆盖面,最终形成全省范围内健全完善的排查治理体系。要把中小企业作为重点,尽快建立起隐患排查治理系统。各企业要结合企业实际,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分步组织实施。
(三)突出重点,典型示范。省里将确定1—2个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地区,各市(州)、县(市、区)和省直部门要抓紧制定操作性强的试点实施方案和“分类分级与自查自报”_相关的配套文件。省直部门要加强对本行业的业务指导,在信息系统建设、隐患排查标准制定、监管责任落实、监管方法创新、考核机制完善、技术资金安排等方面给予试点单位重点支持,确保体系建设取得实效。
(四)完善标准,强化培训。要按照国家和省里的有关要求,结合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组织专家梳理完善行业隐患排查治理标准,为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提供技术标准支持。进一步建立完善隐患排查、登记、检测监控、挂牌督办、整改、评价、销号、上报、统计、检查和考核等制度。切实抓好培训工作,开展多层次培训,要组织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具体填报人员参加培训,使他们真正懂得怎么查隐患、怎么治理隐患、怎么上报隐患。
(五)加大投入,强化考核。各地要加大资金投入,确保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的实施。要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对没有按要求完成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的,实行一票否决。要将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与安全许可、日常监管执法、风险抵押金缴纳、评优评先、奖惩考核、事故处理等有机结合起来,对不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的企业,要 ……(未完,全文共13106字,当前仅显示3118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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