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提纲:……
一、小额贷款公司发展和监管情况
(一)小额贷款公司发展概况
(二)小贷行业发展和监管工作主要做法
1、强化领导,健全组织
2、明确职责,注重沟通与协调
3、重视调研,狠抓提高
4、适时成立协会,推动行业自律
二、融资性担保机构发展和监管情况
(一)融资性担保行业发展概况
(二)融资性担保行业发展和监管工作主要做法
1、严把融资性担保机构准入关
2、推进融资性担保行业监管体系建设
3、优化融资性担保行业发展环境
4、高度重视行业风险监测
5、开展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管
三、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性担保机构发展和监管存在的问题
(一)行业整体实力待加强
(二)银担、银贷合作不畅
(三)经营范围单一
(四)扶持力度不够
(五)监管力量不足
四、相关工作和政策建议
(二)多措并举,切实推动行业良性发展
(三)强化手段,切实加强行业风险防范
……
关于全市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性担保公司发展与监管情况的报告
市政府金融办
自2008年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和2010年融资性担保公司规范整顿以来,我市坚持“抢抓机遇促发展、强化监管促规范”的原则,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性担保公司的发展和规范取得了显著成效,对全市经济发展,尤其是中小企业的发展起到了较为显著的促进作用。为促进小贷行业和融资性担保行业的良性发展,更好的发挥两行业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我办梳理了两行业的发展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政策建议,供市委、市政府决策参考。
一、小额贷款公司发展和监管情况
(一)小额贷款公司发展概况
自2008年底以来,我市积极稳妥地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截至2012年3月底,全市现有小额贷款公司28家,全省排名第四,注册资本达15亿元,累计放贷63.5亿元,实缴税金4726.04万元。今年一季度,小贷行业放贷5.96亿元,超过除
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以外的其他所有
银行,比工农中建交五行的合计投放额一半还略多。从去年的投放额度看,小贷公司与银行机构的投放比约为1:3,而其中中小企业投放比则可以达到1:2,可见小额贷款公司对提升我市金融服务水
……(新文秘网https://www.wm114.cn省略791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政府金融办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小额贷款公司规范发展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11〕75号)文件明确新设立的小额贷款公司,除皖北地区、大别山区外,注册资本金不得低于人民币1亿元。同时要求已开业的小额贷款公司在3年内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增资扩股,3年后未达到新标准的将取消其设立资格。二是制定了宣城市小额贷款公司行为规范并向社会公布服务监督电话。要求我市小额贷款公司严控“只贷不存”的政策底线、服务“三农”和小企业的经营主线、“规范管理”的发展保障线,“风险可控”的发展生命线。三是编制我市小额贷款公司“十二五”发展规划。按照“控制数量,提升质量,合理布局,防范风险”的要求,推动小额贷款公司规范发展。这其中发展是前提,规范监管是重点,服务经济是目的。四是统一行业标识,规范经营场所。
4、适时成立协会,推动行业自律。2010年10月10日,宣城市小额贷款公司协会成立。对于需要自律约束和严格监管的高风险的小贷行业,小贷公司协会的成立十分必要和及时。协会通过加强行业自律、积极防范风险,将成为我市小贷行业规范运营的重要管理和服务平台。通过组织小贷公司相互学习交流、参加培训,加强自律约束、预警风险,能增强小贷公司风险防范能力,为小额贷款公司做好做优创造良好行业环境。会上还通过了全市小贷公司自律倡议书,并向社会公开承诺:不从事非法集资,不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存款,不从事发放高利贷活动,不使用违规手段收贷,不搞帐外经营,不抽逃和变相抽逃资本金等行业自律守则。
二、融资性担保机构发展和监管情况
(一)融资性担保行业发展概况
自全省开展融资性担保公司规范整顿以来,我市坚持严规范整顿与高标准发展并重,规范了我市融资性担保行业经营主体,逐步建立起健康的融资性担保体系。目前,我市已开业的融资性担保机构38家,其中,市本级1家,市开发区1家,宣州区11家,郎溪县3家,广德县5家,宁国市9家,泾县4家,绩溪县3家,旌德县1家;实收总注册资本金20.72亿元,其中注册资本1亿元以上的9家。2011年末,我市融资性担保机构累计提供担保3976户,其中为中小企业担保1868户;累计担保金额38.4亿元,其中为中小企业提供担保33.4亿元,为我市中小企业发展和服务“三农”做出了突出的贡献。
(二)融资性担保行业发展和监管工作主要做法
我办按照“控制数量、提升质量、防控风险、合理布局”的原则,在融资性担保公司的准入和监管方面做大了大量的工作,并进行了大胆的创新,使得我市融资性担保行业发展始终走在全省的前列。主要好的做法有:
1、严把融资性担保机构准入关。做大融资性担保机构规模,对于提高银担合作能力和降低担保风险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根据《安徽省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要求,融资性担保机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500万元,我办根据我市实际,一开始就将我市新设立融资性担保机构的注册资本金提高到2000万元,同时在不违背国家和省里有关规定的前提之下,明确要求新设立机构在申请开业时必须提供与合作银行的合作意向协议,在一定程度上有效地避免了融资性担保机构开业后无法开展业务的现象。通过硬门槛和软门槛的结合,促使融资性担保机构做大做强,同时也客观上规范了经营主体,降低了市场风险。
2、推进融资性担保行业监管体系建设。我市在省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联席会议的指导下,率先建立了由金融办、工商局、银监局、公安局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建立了联席会议工作职责、工作规则及各成员单位职责,形成了重要事项联席会议决策机制和重大问题报告制度,充分发挥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部门合作、职责分工作用,多渠道强化对融资性担保机构的监管。我办获评“安徽省融资性担保机构规范整顿工作先进单位”。
3、优化融资性担保行业发展环境。一是统一行业标识和规范机构名称。为便于社会公众和各类市场主体准确区分和辨识融资性担保机构,营造融资性担保行业良好形象,要求融资性担保机构统一悬挂带有行业标识和机构经营许可证编码的统一标识。同时,对所有融资性担保机构的名称进行了规范。二是加强行业宣传。通过宣城电视台、宣城日报等媒体,加强对我市融资性担保机构服务 ……(未完,全文共6326字,当前仅显示2221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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