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新文秘网>>农村/组织讲话/党会报告/干部/计划规划/规章制度/>>正文

规范村级组织工作职责、村级工作运行程序和村干部勤廉履职行为实施办法

发表时间:2013/4/23 11:29:54
目录/提纲:……
1、推动科学发展
2、推进强村富民
3、密切联系群众
4、维护农村稳定
5、改善农村环境
6、抓好村级党建
6、执行村民(村民代表)会议的决议
5、负责集体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向股东(代表)大会报告工作
2、监督村务决策程序执行情况
4、监督村级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经营管理情况
5、监督村工程项目建设情况
7、根据上级党组织和群众的要求,对其他事项进行监督
3、议事会成员任期与两委会班子任期一致
3、参与对两委会班子工作的民主评议和民主监督
7、讨论决定其他涉及村和村民利益的重大问题
7、村民代表会议作出决议时,以超过代表总数的半数以上同意为通过
1、村务公开监督小组
2、民主理财小组
1、股东(代表)大会
2、董事会
3、监事会
(一)招标程序
(二)招标方式
(三)监理审计
(四)资金结算
(五)责任追究
1、党务公开程序(1)审批
7、方法多,会做农村工作8、宗旨明,真心服务群众
1、禁止在村级组织选举中拉票贿选、破坏选举
2、禁止在村级事务决策中独断专行、以权谋私
3、禁止在村级事务管理中滥用职权、损公肥私
4、禁止在村级事务监督中弄虚作假、逃避监督
5、禁止妨害和扰乱社会管理秩序
3、向诫勉谈话对象送达通知书,由本人在通知书回执上签收
6、镇组织人事部门会同纪检监察部门,了解整改落实情况
1、建立检查通……
常办发〔2011〕88号

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常熟市规范村级组织工作职责、村级工作运行程序和村干部勤廉履职行为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镇、碧溪新区(街道办事处),东南街道办事处,服装城,虞山尚湖旅游度假区(虞山林场):
现将《常熟市规范村级组织工作职责、村级工作运行程序和村干部勤廉履职行为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常熟市委办公室
常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12月31日
主题词:农村工作 规范 实施办法 通知
抄送: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农工办,市民政局、住建局、
国土资源局、人口计生委、司法局、信访局。
中共常熟市委办公室 2011年12月31日印发

常熟市规范村级组织工作职责、村级工作
运行程序和村干部勤廉履职行为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切实规范村级组织工作职责、村级工作运行程序和村干部勤廉履职行为(以下简称“三规范”),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组织和制度保证,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村级组织工作职责
第二条 村党组织
村党组织(含党委、总支部、支部)是村级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村党组织书记负责村全面工作。主要工作职责:
1、推动科学发展
……(新文秘网https://www.wm114.cn省略1238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活动;
5、负责召集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向村民(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
6、执行村民(村民代表)会议的决议。
第四条 村(社区)股份合作社
村(社区)股份合作社是以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为主体的社区性合作经济组织,是村级集体资产的经营主体,受本村(社区)党组织领导,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管理、指导和监督。主要工作职责:
1、执行合作社股东(代表)大会通过的章程、决议和决定;
2、制定集体资产营运方针、投资发展规划和方案;
3、确定集体资产营运目标,提出集体资产收益分配和使用原则;
4、制定和执行集体资产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本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保障集体资产的安全和增值;
5、负责集体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向股东(代表)大会报告工作。
第五条 村纪律监督委员会
村纪律监督委员按照党章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有关规定,协助村党组织开展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主要工作职责:
1、监督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贯彻执行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
2、监督村务决策程序执行情况。对村民委员会不按程序规定和民主议事规则作出决定的事项,及时提出纠正意见,或向镇纪委反映;
3、监督党务公开、村务公开、财务公开情况,审查公开的内容、时间、形式和程序是否符合规定。广泛征求村民对“三项公开”和民主管理的意见和建议,督促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及时公开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
4、监督村级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经营管理情况。开展民主理财,对村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核。监督村级集体投资经营情况和集体资产、资源发包、处置情况。加强对村务档案的监督和管理,保证档案的真实、准确、完整和规范;
5、监督村工程项目建设情况。对村属财政性资金、集体资金和村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建设的工程项目,从立项、招标投标、质量验收,到资金预决算及支付等进行全过程监督。对项目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镇纪委反映;
6、监督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村民委员会成员执行《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的情况,及时反映违纪违法问题。协助镇纪委开展对本村党员干部的反腐倡廉教育、案件调查、信访处理等各项工作。主持对村委会成员履行职责情况的民主评议;
7、根据上级党组织和群众的要求,对其他事项进行监督。
第六条 村党员大会
村党员大会是村级党内重大事务的决策机构,由村全体党员参加。党员大会由村党组织负责召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有关问题。主要工作职责:
1、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研究确定村党组织工作规划、计划;
2、听取和审议村党组织的工作报告,讨论审议本村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相应意见和建议;
3、选举村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出席上级党的代表大会的代表;
4、讨论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处分和处置,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党委、总支部建制的村党组织由各所属支部党员大会讨论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处分和处置,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党委、总支进行审核。)
第七条 村党群议事会
村党群议事会是在村党组织领导下,由党员群众代表参与村级事务管理与监督的组织,既发挥议事协调作用,又参与事务决策过程。议事会议由村党组织召集。
党群议事会成员的产生:
1、议事会成员由村党员代表、村民代表构成,可适当安排村企业负责人或企业党组织负责人、种养大户经相关程序担任议事会成员,一般不少于20人,其中,非党群众占比不少于40%;原则上要有1名村党务干部进入议事会;
2、议事会成员的产生,由村党组织按1:1.2的比例确定名额及推选方案,通过召开全体党员和村民代表联合大会选举产生,并予公布;
3、议事会成员任期与两委会班子任期一致。
党群议事会主要工作职责:
1、听取和审议村发展规划和重大决策事项,以及涉及村民和集体利益等其他重大问题,并提出意见、建议;
2、汇集、反馈党员群众对村工作的意见、建议,并以书面形式提交村两委会,由村两委会商议决策;
3、参与对两委会班子工作的民主评议和民主监督。
第八条 村民会议
村民会议是村级重大事务的决策机构,在村党组织的领导下,对村级组织提出的重大议案进行决策。村民会议的召开,应当由本村十八周岁以上村民过半数参加,或者由本村三分之二以上的户代表参加,村民会议所作决定、决议须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同意为有效。主要工作职责:
1、选举村民委员会,罢免和补选村民委员会成员;
2、讨论制定或修订《村民自治章程》及《村规民约》;
3、讨论制定村级经济建设、社会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
4、讨论通过村级财务预决算、村建设规划、村内兴办公益事业、新建项目、人口规划等重大事项;
5、听取并审议村委会工作报告;
6、改变或撤销村民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
7、讨论决定其他涉及村和村民利益的重大问题。
涉及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除选举、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和制定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外,可由村民会议授权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第九条 村民代表会议
村民代表会议是村民会议的重要补充形式,遵循民主、合法、代表民意的原则,代表村民日常行使对重大村务的决策权和对村民委员会的监督权。
村民代表的产生:
1、由村民按居住或生产区域每15户推荐一名代表,总人数由村民委员会确定,但不能少于20人,原则上普通党员、群众所占比例要分别达到三分之一以上;
2、村民代表任期与村民委员会委员任期相同,一般在村民委员会换届后十日内,推选产生村民代表。村民代表可连选连任,对村民代表的撤换应经原选区村民会议通过,缺额的村民代表从原选区中推荐产生。
村民代表会议的主要工作职责:
1、代表村民参政议政,讨论决定村民委员会年度工作计划和财务预决算以及村民委员会提出的村务方面的重要问题;
2、监督村民委员会工作,定期评议村民委员会成员,对二分之一以上村民代表不信任的村民委员会成员,可劝其辞职或提请村民会议予以罢免;
3、向群众宣传村民代表会议决议,并带头执行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决议;
4、广泛搜集村民意见,及时向村民委员会提出工作建议;
5、改变或撤销村民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
6、必要时提请召开村民会议;
7、村民代表会议作出决议时,以超过代表总数的半数以上同意为通过。
村民代表会议下设专项工作机构:
1、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成员由村民代表会议在村民代表中推选产生,成员11人左右,主要负责监督村务公开制度的落实。 ……(未完,全文共19335字,当前仅显示3478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规范村级组织工作职责、村级工作运行程序和村干部勤廉履职行为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