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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开题:法律儒家化问题研究

发表时间:2013/8/23 8:55:25
目录/提纲:……
一、中国传统法律儒家化的成熟历程及其主要表现
(一)、历史选择:隋唐以前的中国法律儒家化进程及主要表现
3、汉代新儒董仲舒提出“罢黜百家,独尊儒术”
(二)、水到渠成:隋唐时期中国法律儒家化的最终完成和成熟
二、对中国传统法律儒家化问题的理性审视
3、从中国法制现代化百年历史的实践中反思法律儒家化问题
4、从全球化背景下中国法制现代化的视角重新审视法律儒家化问题
三、对中国传统法律儒家化问题的若干思考
……

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
学院:  法学院 专业班级:    08级3班

课题名称 法律儒家化问题研究

1、本课题的的研究目的和意义:

根据导师意见,本文设计的目的与意义:综合运用大学期间所学法律文化知识,通过对法律儒家化过程的系统梳理,分析和认识传统中国法律的主要特征和理论价值,以期对当代法治建设提供有益的借鉴。


2、 选题背景:



中国传统法律儒家化的过程,其实也是礼法融合,也即法律道德化或道德法律化的过程。法律儒家化问题对中国社会的影响是深远的,这个问题是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研究中不能回避的核心问题
……(新文秘网https://www.wm114.cn省略470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都是历史文化的积淀,只能更新,不能铲除;失去传统就丧失了民族文化的特质,就失去了前进的历史与文化的基础。
今天,在全球化的背景下,在日益频繁的世界法文化的交流中,我们很有必要以一种崭新的视角对历史传统进行重新审视和深刻反省,对中国法律如何走自己的路,如何将传统与创新、历史与现实、中国与世界巧妙地结合起来,如何构建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进行更加深入的反思和总结,以有效地促进中国法制现代化的进程。
基于此,研究和探索法律儒家化问题自有其独特的历史价值和现实意义,这是一个既老且新的课题,也是其独特的学术价值与学术魅力之所在。


3、 本课题的主要研究内容(提纲)和成果形式:


中国传统的法律制度或谓“中华法系”,有个重要特征即法律的儒家化,其形成自有深刻的历史必然性,何以至此值得探究。在当今全球化背景下,东_文化不断交流、冲突和融合,而中国当代的法制建设也在这一过程中不断发展,在此重新审视法律儒家化问题自有其新的意义和价值。
以下为提纲:
一、中国传统法律儒家化的成熟历程及其主要表现。
(一)、历史选择:隋唐以前的中国法律儒家化进程及主要表现
1、春秋战国时期儒家思想的主要人物孔子和孟子;
2、秦朝法家思想占上风;
3、汉代新儒董仲舒提出“罢黜百家,独尊儒术”。“《春秋》决狱”开了法律儒家化的先河;
4、三国两晋南北朝法律儒家化的突出表现—“八议”、“官当”、“重罪十条”;
(二)、水到渠成:隋唐时期中国法律儒家化的最终完成和成熟
1、唐律的发展、形成和特点;
2、《唐律疏议》的影响及意义;
二、对中国传统法律儒家化问题的理性审视。

1、以儒家化为特征的传统法律最终走向崩解及近代转型,具有其历史逻辑发展的必然性。
2、儒家化的传统法律对中国社会的影响是巨大且深刻的,其影响至今仍然是一种客观存在。
3、从中国法制现代化百年历史的实践中反思法律儒家化问题。
4、从全球化背景下中国法制现代化的视角重新审视法律儒家化问题。

三、对中国传统法律儒家化问题的若干思考



4、拟解决的关键问题:


本文拟解决的关键问题是通过对法律儒家化过程的系统梳理,分析和认识传统中国法律的主要特征和理论价值,以期对当代法治建设提供有益的借鉴。



5、研究思路、方法和步骤:

本文将主要采取文献研究的方法。通过对有关文献资料的较为全面搜集的基础 ……(未完,全文共2077字,当前仅显示1321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论文开题:法律儒家化问题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