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提纲:……
一、工作目标
二、主要任务
(一)加快结构调整,发展生态经济
(二)突出重点领域,改善生态环境
(三)优化人居环境,繁荣生态文化
三、扶持政策
四、保障措施
(一)基本条件和责任分解表
(二)考核指标和责任分解表
……
关于加快生态市建设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第七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省第九次党代会、市第十次党代会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提出加快生态省建设、全面落实《福建生态省建设“十二五”规划》的要求,加快组织实施《福州生态市建设规划(修编)》,建设美丽福州,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到2015年,全市基本形成经济社会发展与资源环境承载力相适应的生态经济发展格局,主要污染物排放控制在省下达的指标内,环保基础设施完善,环境质量状况优良,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生态环境质量位居全国前列,可持续发展能力显著增强,人民群众富裕文明程度明显提高,全市80%县(市)区建成国家生态县(市)区,福州生态市建设各项考核指标均达到国家生态市建设标准,全面实现建成国家生态市的目标任务。2013年,永泰县、福清市、长乐市、马尾区、晋安区完成国家生态县(市)区创建,且福清市、长乐市完成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创建;2014年,闽侯县、连江县、罗源县、闽清县完成国家生态县创建。
二、主要任务
(一)加快结构调整,发展生态经济
1.优化区域发展布局。按照《福建省国土空间开发规划》,实行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禁止开发差别化的区域开发和资源环境管理政策,更加积极地统筹城乡一体发展,构筑“一核引领、两翼崛起、三带并进”的福州大都市区新格局,并根据资源禀赋和环境容量科学合理确定产业结构和发展规模,促进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
2.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建设海峡西岸先进制造业基地和现代服务业中心。重点发展第二产业,加快发展第三产业,打造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海西先进制造业体系和高增值、强带动、宽辐射、广就业、人力资源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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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受损山体修复作为生态市建设的重要任务,统筹小流域治理、植树造林、农业开发、土地整治、水利建设、矿山生态修复和水土流失治理等项目,整合部门资金,合力推动水土流失治理工作落到实处。全面落实矿山生态环境治理机制,健全矿山环境保护和污染排放监测体系。实施闽江、敖江、龙江干流、一级支流两侧及库区周围一重山的造林、补植。重点加强罗源、连江、闽清、晋安等采矿区“青山挂白”点的治理力度,在2013年底前完成“沿江、沿路、环城”青山挂白点的恢复治理,在2015年完成全市所有矿山开采区的恢复治理。
2.深入推动节能减排。严格落实减排责任制,强化监测预警,把节能减排工作纳入经济运行分析,加大协调督促力度。认真落实减排政策,对未完成减排任务的实施区域限批,评先创优一票否决。推进结构减排,新建项目所需污染物总量指标,必须从区域内新增减排量中调剂解决,并作为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突出工程减排,重点推进城乡污水垃圾收集与管网配套、污泥无害化处置,全面实施工业园区污水集中治理和工业废水深度处理,加强燃煤电厂、钢铁及有色金属冶炼、水泥、陶瓷等行业脱硫脱硝工程建设。挖掘减排潜力,加大
农村和农业生产生活节能减排项目实施,加快实施畜牧业发展规划和落实畜禽养殖“两禁区”规定,推广生态养殖、标准化养殖,建设一批集约化畜禽养殖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示范点。加快淘汰老旧机动车,大力推广清洁能源车辆,提升车用燃油品质和机动车排放标准。
3.加强重点流域治理和饮用水源地保护。严格落实《福建省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积极开展闽江、敖江和龙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严防造纸、建陶、制革、制药、印染、石板材、畜禽养殖等重点行业污染水体,加大面源污染控制,加强流域断面水质监测,强化水电站下泄流量监管,加强市、县交界断面管理,将流域整治考核纳入各级政府绩效考核。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在2013年底前,县级以上饮用水源保护区内要建成污水截污和处理设施;在2015年底前,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需开展水质全分析监测;大力实施库区及其周边生态修复,加快大樟溪备用水源建设,做好饮用水源应急储备工作。
4.推进城市内河整治。加强综合整治,加大内河管理立法力度,使内河、湖泊成为城市靓丽的绿化带、景观带。努力打造白马河、晋安河及以凤坂河为主的“三纵”景观轴线和以东西河为主及以闽江为纽带(含光明港)的“两横”景观轴线的多样性城市山水空间形态。加强污水接驳处理,完善补水措施,使内河水质有实质性的改观,至2015年,内河水质达到V类标准。开发内河旅游观光、城市文化、沿河休闲、绿化广场等功能,打造现代旅游观光与日常休闲相结合的历史文化名城,加大推进《福州市城市内河管理办法》实施力度,培养市民护河爱河的意识,实现“河畅、水清、路通、景美”的整治目标。
5.突出抓好大气污染治理。以工业废气、城市扬尘、机动车排气为重点,建立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定期通报大气环境质量。实行更加严格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加快重点行业污染减排。加强工业异味和餐饮油烟污染控制。实行部门联动,突出抓好扬尘污染控制。积极治理机动车排气污染,实施机动车环保检验与标志管理,淘汰污染严重的机动车,鼓励使用节能环保型交通工具。开展对储油库、加油站、油罐车的油气回收工作。
6.积极推进噪声污染防治。加强对商业网点、娱乐场所等主要生活噪声源的监管,严格控制经营场所噪声扰民。调整和优化城区交通运输格局,加快地铁建设步伐,推广应用低噪路面材料,建设完善绿化带、隔声屏障等噪声控制设施,降低城市道路交通噪声。严格控制建筑工地夜间施工噪声。及时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各类噪声污染扰民问题。
7.深化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建立和完善城乡生活垃圾收运体系,提高生活垃圾收集覆盖范围以及运输设备水平,推动城市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综合利用,持续推进“农村家园清洁行动”,逐步达到生活垃圾处理的无害化和资源化,到2015年,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8%以上,全市乡(镇)全部建立垃圾收集、转运或处置体系。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完善污水管网系统,到2015年,城区污水处理率达到95%以上,周边新城区污水处理率达到80%以上,全市80%的乡(镇)驻地建成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或完成污水接驳。加快农村户厕改造,深化农村环境连片整治。
8.强化土壤、重金属和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建立土壤污染环境监管制度,对粮食、果蔬基地等重要敏感区进行风险评估,禁止利用重污染土壤种植、生产农副产品。开展受污染土壤环境修复,未经评估和无害化治理的土地不得进行流转和二次开发。合理调整涉重金属企业布局,严格落实卫生防护距离,加强重金属相关企业的环境监管,规范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回收处理,积极妥善处理重金属污染历史遗留问题。加强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的产生、收集、运输、贮存、利用、处置等各个环节的全程监督管理,强化省危险废物综合处置场环境监管,继续加强家电以旧换新、汽车以旧换新拆解企业的监督管理。加强化学品环境监管,积极开展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环境隐患排查,注重做好化工行业等风险企业搬迁的后评估。
9.推动海岸带和近岸海域环境整治。坚持陆海统筹,加强海岸带和近岸海域污染治理,完善海陆一体化海洋环境保护工作机制,开展全市陆源污染物排海调查、监测,进一步强化海陆联合环保执法检查机制。加强近岸海域海洋环境监测,确定各入海河流和陆源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加大船舶、溢油等海上污染防治力度,建立健全船舶活动污染监测体系,强化海上养殖、生产生活垃圾打捞和处理,依法查处违法违规倾废行为。建立入海污染物的溯源追究制度。
10.加强城乡绿化。大力实施城乡绿化一体化建设,深化“绿色城市、绿色村镇、绿色通道、绿色屏障”为主要内容的“四绿”工程建设,大力开展植树造林,加强湿地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实施水系绿化、荒山绿化和防护林体系建设等重大工程,构建绿色屏障。
11.加大环境监管力度。完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标分配与管理体系,实行区域和重点行业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落实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加强新建项目节能评估审查、环境 ……(未完,全文共13530字,当前仅显示3219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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