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新文秘网>>水利/建筑/规章制度/改革/改革开放/调研报告/>>正文

实施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情况的调研报告

发表时间:2014/5/21 17:46:44
目录/提纲:……
一、阿荣旗农田水利基本现状
二、产权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
(一)明确了改革的范围及实现的目标
一是_目标
二是机制目标
三是发展目标
1、效益型工程采取承包的形式
2、组建用水者协会
3、聘用水管员
(三)以旗本级财政投入为主体,整合多渠道资金,解决“无钱办事”的问题
1、以公益为主的灌区“国管”
2、恢复基层水利服务站建设
3、旗财政给予1000人口以下的安全饮水工程每处每年补贴2万元
三、改革取得的成效
二是形成了“以水养水”的产业链条
四是形成了“自主经营、自我积累、自我发展”的新机制
四、改革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二)旗级财政压力大
(三)有些用水协会“有其名无其实”,不能很好发挥作用
(一)上级财政应给予旗县实施产权制度改革一定比例的资金奖补
(三)强化政府对产权改制后的水务监督
……
***实施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情况的调研报告

建国以来,旗委、旗政府十分重视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投入大量资金、人力为农村建设了一批中小型水利工程设施,初步形成了防洪、灌溉、饮水安全、水土保持等综合利用的水利工程体系,大大改善了本旗干旱缺水、农村水利基础设施薄弱的状况,对促进全旗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了积极贡献。在抗御自然灾害、促进农业生产持续稳定发展、保护水土资源和改善生态环境等方面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为农民摆脱贫困、走向富裕做出了极大的贡献。
一、阿荣旗农田水利基本现状
全旗现有中型水库2座,小型水库11座,总库容为4865.33万立方米,塘坝19座,总库容120万立方米;建成堤防工程13处,总长118km(其中阿伦河流域建设8处、格尼河流域建设4处、音河流域建设1处),这些堤防工程可保护人口11.68万人、保护耕地61万亩;有灌区30个(其中万亩灌区9个),灌溉面积为102万亩;水土流失治理面积818.4km²;有水闸67座(其中中型3座、小2型64座),渠道161.6公里(其中防渗渠道85公里);建成农村饮水安全工程168处,覆盖
……(新文秘网https://www.wm114.cn省略775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初以来,阿荣旗以水利部财政部印发的《关于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_改革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为指导,结合我旗旗情、水情特点,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出台了《阿荣旗水利工程管理_改革的实施意见》、《阿荣旗关于加强乡镇水利服务站建设的实施方案》和《阿荣旗实施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采取效益型工程承包、资源型工程租赁、公益性工程国管的形式,在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方面进行有益的探索和尝试。
(一) 明确了改革的范围及实现的目标
改革的范围:主要以小型农田灌排工程设施为主,如机井、输水渠道、田间建筑物、小水库、小塘坝、小流域综合治理,乡(镇)村所属供水工程,其它适合产权制度改革的小型水利设施、设备等;对于一些防洪任务较重的河堤及建筑物,在明确管护主体的基础上,进一步尝试承包经营或积极探索其他新的改制形式。鼓励采取承包、租赁和拍卖等多种形式管好与搞活小型水利设施。允许资金、实物、土地、劳务、技术、设备等出资形式进行国家、集体、自然人之间的各种形式股份联合。
在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的实践中,阿荣旗充分考虑了以下三大目标:一是_目标。切实解决目前一些水利工程产权单一,权属不明确,管理责任不落实,工程效益不能充分发挥的问题。二是机制目标。通过政府组织和引导,形成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自筹资金、自行建设、自主经营、自我发展的良性循环机制。三是发展目标。改革始终围绕“有利于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有利于增强水利服务体系和水利基础产业,有利于发展农村经济,保护农民的切身利益”来进行。
(二) 建立健全利益联结机制,明确管护主体,落实管护责任,解决“无人管事”的问题。
1、 效益型工程采取承包的形式。阿荣旗将具有养殖效益的5座小(Ⅰ)型、6座小(Ⅱ)型水库和56处具有供水效益的安全饮水工程承包给个人经营。在工程所有权不变的情况下,由工程发包方(工程建设管理处、乡镇人民政府)与承包方(个人)签订承包合同,承包方按发包方的意愿进行管理或经营,按合同规定向资产所有者交纳承包费。具体做法为集体根据工程规模和灌溉能力、供水能力确定每年上交的承包费用底数,然后公开意价投标。承包的年限一般为5~20年不等。在承包期内工程的经营权、使用权和收益权承包给农户,在承包期内承包者自主经营自负赢亏。
2、 组建用水者协会。主要适用于控制灌溉面积在1万亩以下的农田水利工程,涉及得力其尔灌区、后山根灌区、六家子灌区、沃勒莫丁灌区和23处节水灌区。以工程的受益农户为协会成员,每户为1个会员,把原来属乡镇或村集体管理的工程集中,将“小农水”经营权、使用权转移给用水者协会,协会属于民间组织,是具有法人地位的服务型社会实体,成立监委会、财务制度、章程和管理制度健全。协会经营具有独立性与水管单位之间的关系是水的买卖关系,且不属于村委会管辖。
3、 聘用水管员。2014年,阿荣旗在推进农村社会化综合服务改革工作中,在小型水利工程相对较为集中的5个乡镇聘用水管员15名,为水利工程运行管护提供技术服务。积极探索以乡镇水利服务站为管理主体,政府购买专业化服务、物业化管理等多种形式的管理模式。
(三)以旗本级财政投入为主体,整合多渠道资金,解决“无钱办事”的问题。
1、以公益为主的灌区“国管”。自1985年以来,阿荣旗把灌区面积在1万亩以上的那吉、复兴、向阳峪三大灌区实行国管,即成立了事业单位,配置了事业编制,人员工资及运行管护经费实行“三个一”,即财政补一块人员经费,每年将在10万元至15万元;财政预算安排一块维修养护经费;灌区水费收取一块。复兴、向阳峪水库“三个一”资金与上级补助的经费捆绑,保证灌区的正常管理和工程良性运行。
2、恢复基层水利服务站建设。2001年阿荣旗机构改革中,将基层水利服务站合并到了乡镇农服中心,人员、编制、职能划归了农服中心。2013年底,阿荣旗按照自治区编办、财政厅、水利厅《关于加强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文件要求,提出了乡镇农服中心机构改革方案,成立跨流域的水利服务站3个、乡镇水利服务站7个 ……(未完,全文共4310字,当前仅显示2177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实施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情况的调研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