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提纲:……
一、研究背景
二、文献探讨
(一)0-3岁幼儿早期家庭教育的规律和特点
(二)国外儿童早期教育评述
(三)我国儿童早期家庭教育评述
三、研究内容与方法
(一)调研内容
(二)调研形式
(三)调查工具及统计方法
四、调查结果
(一)被调查对象基本情况
(二)儿童早期家庭教育现状
(三)儿童早期家庭教育社会支持
五、结果分析
(一)我省早期教育事业发展迅速,但早教资源极不平衡
(二)早教机构蓬勃发展,但服务质量不尽人意
(三)公办早教机构提供了优质服务,但推广难度大
(四)家长对早期教育的需求很强烈,但对自身的要求不高
(五)组织管理机构基本形成,但齐抓共管力度不够
(六)家庭教育服务队伍基本形成,但专业化程度较低
(七)投入逐步增多,但经费缺口仍然很大
六、对策建议
(一)建立早期家庭教育长效保障机制
(二)建立早期家庭教育的社会支持体系
(三)加强早期教育参与者培训,提高家庭教育指导水平
……
广东省儿童早期家庭教育现状及
社会支持研究报告
广东省妇联课题组
一、研究背景
2010年,国务院公布了《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在关于学前教育事业的发展部分把基本普及学前教育、明确政府职责、重点发展
农村学前教育作为三大任务,其中特别提出要“重视0至3岁婴幼儿教育”,这是新时期我们国家关于早期教育发展的新思路。0-3岁婴幼儿的早期教育,自本世纪以来,得到了世界各国的普遍关注。2001年,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在《世界儿童状况》报告中首次以“早期儿童”为主题开展讨论。美国奥巴马新制定的教育计划中,计划每年投资100亿美元发展美国0-5岁儿童的早期教育。近年来,英联邦的一些国家,如英国、澳大利亚等国家,还把为三岁以下儿童提供的健康、教育服务作为社区建设的重要内容。
在国内国际高度重视早期教育的背景下,根据中国家庭教育学会、全国妇联儿童部要求,结合广东省家庭教育工作实际,广东省妇联进行了“儿童早期(0-3岁)家庭教育现状与社会支持研究”的课题研究。该研究课题主要探讨如何根据早期教育的规律和特点,结合广东省的实际,建立有效的社会支持体系,促进我省早期家庭教育的发展。
二、文献探讨
为科学定位研究问题,研制切合实际的调查用表和访谈提纲,为我省建立儿童早期教育建立可行的参照体系,课题组检索了儿童早期教育的相关理论、实施政策和实践经验。
(一)0-3岁幼儿早期家庭教育的规律和特点
0-3岁是儿童发展的第一个阶段。这一阶段的儿童处于婴儿期,有其独特的生理和心理发展特点,例如,身体活动机能较弱,思维以感觉运动为主,语言表达能力不强,对照料人有较高的依赖性。因此,这个阶段的家庭教育,主要表现出以下规律和特点:
1.早期家庭教育的核心是父母教育
父母是儿童的第一任教师。婴儿期的儿童,在人格发展上是信任感和自主性发展的关键期;在行为发展方面,则主要通过观察和模仿照料者的行为进行学习。一方面,父母的言行举止为婴幼儿所耳濡目染,成为一种潜在的环境教育;另一方面,父母在这一时期与婴儿的接触的质与量,包括哺乳、喂养和看护,对儿童信任感和安全感的形成至关重要。高质量的陪伴是婴幼儿信任感与安全感的前提,进而构成儿童心理发展的基础。
父母教育,主要包括观念教育与技能培训两个方面。爱也需要学习。只有树立了正确的育儿观,家长正确的教育行为才具有自觉性和持续性。另外,只有掌握了正确的教育方法和技能,才能将理念转化为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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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等国家和地区就已经成立了专门的早期教育机构,这些机构主要为家庭提供教育服务。美国在1981年就有了“父母作为老师(PAT)”项目、HAPPY计划及著名的Head Start项目,通过在社区、医院或其他机构,由专业人员对孩子进行训练或对家长培训。经过近20年的实践探索和经验积累,早期教育在许多国家呈蓬勃发展之势。
2.发达国家推进儿童早期教育的措施
(1)政府主导推进早期教育——以新西兰为例
新西兰是一个教育比较发达的国家,教育经费开支占政府开支第三位,其早期教育发展迅速。1972年,新西兰开始从事婴儿成长跟踪。1993年启动了著名的0-3岁儿童早期教育计划——“普鲁凯特计划”。2002年9月,新西兰政府又发布了一项名为“通向未来的道路”(Path-ways to the Future)的早期教育十年(2002-2012年)战略计划政策文件,以促进新西兰早期教育的发展。该项计划新建和调整体系以支持不同的早期教育服务,从而获得高效的早期教育;支持以社区为基础的早期教育服务;给所有的教师提供培训,同时向教师展示早期教育在学校和幼儿园中的应用办法;更好地和家长与社区合作,给家长和监护人以权利,使他们能够积极参与到子女的早期教育之中;加大政府参与的力度,尤其是在高质量早期教育参与程度较低的社区。这项计划从实施至今,已经取得了很大的成效。
(2)加大早期教育投入——以美国为例
作为最早兴起早期教育的国家之一,美国联邦政府影响早期教育走向有两个基本手段,第一靠立法,第二靠资金投入。立法从法律上强调早期教育的重要性和各级政府发展早期教育的强制性,投入是从经济上满足各级政府和早期教育机构在发展早期教育过程中的资金需求。依靠强大的经济实力和对早期教育的深刻认识,近年来美国联邦政府对早期教育事业各方面发展的拨款逐渐增加,且增加幅度不断攀升,同时还以立法保证。如美国持续时间最长、影响最大的1965年开始实施的先行计划,国会批准拨款9600万美元,1981年《先行计划法》(Head Start Act)规定联邦政府的拨款达到10.7亿美元,按照2003年修订案要求,2004-2008年联邦政府应在每个
财政年度保证对该项目有68.7亿美元的拨款。2005年《入学准备法案》(School Readiness ACT)计划2006财政年度的拨款是68.99亿美元,并保证2007-2011财政年度的拨款维持这一水平,联邦政府在此项目上的投入比1965年增长了70多倍。2002年正式通过的《不让一个孩子掉队法》在对早期教育事业的投入方面,规定2002财政年度拨款9亿美元用于其中的“早期阅读优先计划”(Early ReadingFirst),这比2001财政年度3亿美元的拨款增加了6亿美元。据美国众议院教育与劳工委员会的一份报告表明,2003财政年度小布什签署“早期阅读优先计划”的实际资金比该法规定的还要多,达到10.75亿美元,这在美国历史上是史无前例的。奥巴马上台以后,作为新入主华盛顿的新国会和新政府,教育尤其是早期教育也吸引了最多的关注,标志着奥巴马政府已经获得政治上主动权的第110次国会致力于通过制定和推行政策,包括推出经济刺激计划和重新修订《基础教育法案》(The Elementary andSecondary Education Act,ESEA)以及我们都熟知的《不让一个孩子掉队法》(No Child Left Behind Act,NCLB),提高早期教育的准入、质量和效率。奥巴马政府的一系列幼儿教育政策中也体现了对早期教育计划投入的大手笔,包括支持先行计划,奥巴马的幼儿教育计划是再增加早期教育启蒙资金的4倍,拨款25亿美元用于扩大先行计划的区域培训中心并提高中心的早期教育质量,关于“儿童保育与发展固定拨款”(Child Care and Development Block Grant,CCDBG)项目,奥巴马的新计划将确保其继续有足够经费。为实现这些教育目标和实施这些计划,计划每年投资100亿美元发展美国0-5岁儿童的早期教育,并承诺在未来将不断增加投入,这也被视为奥巴马教育政策中的新亮点。
(3)政府全方位支持儿童早期教育——以英国为例
为尽早开发儿童潜能,为儿童身心发展打下良好基础,英国《新机遇:为了未来的机会均等》白皮书基于前期《儿童规划》相关优先发展战略,提出了“提升英国所有儿童早期生活和教育环境质量,为儿童一生发展提供最好的开端经验,不断缩小不同背景儿童之间的差距,以全方位支持儿童发展”的未来战略目标。在该战略目标指导下,白皮书提出了儿童早期发展的战略任务:改善儿童健康和福利;向家庭提供更有效的援助,减轻养育子女的压力;提供高质量的早期学习和儿童保育服务。为改善儿童健康和福利,英国政府将在2015年前出台并实施新的“儿童健康战略”;启动“新型胎教计划”帮助准父母及早理解婴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加强胎教指导;从2010年起,确保在英格兰每个社区都有一家政府创立的“确保开端儿童中心”,所有3岁、4岁幼儿享受每周15小时免费的早期教育,并向2岁幼儿延伸;通过开展“智能父亲”(ThinkFathers)运动,提高父亲进行幼儿教育的意识,并向其提供工作指导;在未来3-5年内初步实施幼儿免费校餐计划。此外,有研究表明,家长对儿童教育的志趣对16周岁以前学生学业成绩的影响度是社会经济环境影响的5倍。这意味着在儿童早期发展中,帮助家长加强与孩子之间的关系和沟通对儿童未来发展具有积极意义。因此,白皮书中明确了在未来儿童发展战略中将延长家长产假,实施为期12个月的母亲产假和9个月的产期薪金,以及13周的父亲带薪产假,并将产假薪水提高一倍,给予家长灵活工作的权利,同时也为家长提供更充足的时间加强与孩子的亲子关系。
此外,一些发展中国家,如秘鲁、加纳、韩国等国也都很早就把儿童的早期教育问题纳入国家发展计划之中。
(三)我国儿童早期家庭教育评述
1.早期家庭教育相关政策及实施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中提出“大力普及婴幼儿抚养和家庭教育的科学知识,开展婴幼儿早期教育。强化独生子女社会行为教育和培养”。国家人口计生委要求,2009年我国所有省、自治区、直辖市都要开展人口早期教育和独生子女培养工作,到2010年,绝大多数省(区、市)都要有国家级“示范区”。据悉,目前全国已有44个“中国人口早期教育暨独生子女培养示范区”,涵盖了22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通过“中国人口早期教育暨独生子女培养示范区”项目的开展,人口早期教育被纳人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工作的重要职责。依托全国遍布城乡的人口计生工作队伍,各地政府依据不同的年龄段和不同的人群,开展了多种适合的人口早期教育项目。各省市隶属于卫生系统的妇幼保健院在原有的妇幼保健业务基础上开始拓展0-3岁早期教育指导服务,这种形式的早期教育指导服务发展十分迅速。
我国国民经济发展“十五计划”中首次提出“要重视儿童早期教育事业”。2001年9月,北京市颁了全国首部《学前教育条例》,其中规定:“本市提倡和支持开展3周岁以下婴幼儿的早期教育。”该条例首次把0到3岁婴幼儿的教育规范地称为“早期教育”,并纳入学前教育条例,成为国家法规的一部分。这标志着中国0-3岁之间的婴幼儿教育正式拉开帷幕,并且得到国家的认可和重视。此后,许多省区市教育部门进行了探索和实践。如上海于2001年9月启动“0-3岁教育工程”,陆续在各区的幼儿园开展早期教育实验,并于2003年8月印发了《上海市0-3岁婴幼儿教养方案(试行)》,该方案成为全市托幼园所和婴幼儿家庭实施早期教养的重要参考。
2010年2月,由全国妇联、教育部、中央文明办、民政部、卫生部、国家人口计生委、中国关工委联合印发了《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其中在家庭教育指导内容及要求中专门包含了0-3岁年龄段家庭教育指导的内容,为有效实施早期家庭教育提供了指南。2010年公布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在关于学前教育事业的发展部分把基本普及学前教育、明确政府职责、重点发展农村学前教育作为三大任务,其中提出要“重视0至3岁婴幼儿教育”,这是新时期我们国家关于早期教育发展的新思路。
2.各地早期家庭教育的实践探索
进入二十一世纪,教育始于零岁的观点逐渐被社会所认识。越来越多的家长逐渐意识到通过科学合理的早期教育会使宝宝更加健康和智慧,甚至受益终身,因此不再满足于只是在家看好孩子的基本要求,开始积极主动地了解来自外界的先进教育理念,通过书籍、影 ……(未完,全文共25551字,当前仅显示4596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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