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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人员不得擅自在基层单位兼职及领取薪酬的有关规定

发表时间:2014/10/7 11:53:38

*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领导人员不得擅自在基层单位兼职及领取薪酬的有关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根据中央纪委关于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的规定,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新文秘网https://www.wm114.cn省略150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安排,领导人员在基层单位兼任职务的(如董事长、董事、监事等),兼职单位给予的工资或者其他报酬,应当上交本企业,不得在兼职单位单设经费。
第五条 领导人员及其家属不得在与所在企业有关联的经济实体中拥有股份。
第六条 领导人员不得接受基层单位赠送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及贵重物品。
第七条 领导人员不得在基层单位报销费用。参加董事会议、监事会议的有关费用,按所在单位有关规定办理。
第八条 领导人员不得私自经办与其所在国有企业的经济活动有关联的经济实体,依托国有企业进行营利活动。
第九条 公司监察审计部负责组织对本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条 领导人员如有违反本规定的,按情节轻重,依照公司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并没收个人非法收入。 ……(未完,全文共661字,当前仅显示420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领导人员不得擅自在基层单位兼职及领取薪酬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