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金票”案查办的基本情况及主要做法
在全省打击和防范虚开发票偷骗税集中整治行动中,**国税坚持快字当头,与当地公安部门密切协作,迅速查获一起利用黄金交易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大案,涉案金额达17.98亿元,为该市有史以来最大的税案,已挽回国家损失2亿多元,抓获1名犯罪嫌疑人,其他两名涉案人员正在追捕中,有力地遏制了涉税违法行为,优化了税收环境,彰显了税法尊严。
一、高度重视,及时
汇报。今年6月份申报期结束后,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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赴天津、大连、西安、南宁、芜湖、深圳、上海等11个省市进行外调、侦查。在一周内促进了案件取得重大进展,成功取得了犯罪嫌疑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确凿证据,查证这是一起有组织的犯罪团伙虚开、伪造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其作案方法为:注册4个空壳公司从上海黄金销售企业套取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抵扣,然后虚开增值税销项发票到全国各地;将套取的“黄金”增值税专用发票克隆成“煤炭”等假增值税发票,转手卖给全国11个省市共43户受票企业;受票企业的资金都是一进一出,金额相同,只在帐上过一下。四家涉案企业通过上述方法,在5-6月份期间共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1821份,金额总计17.98亿元,税额3.06亿元。
三、强化协查,果断行动。针对上述案情,该局果断采取措施,一方面经请示省国税局同意后,将6月份开具但还未认证的1084份发票录入失控发票信息库,使得受票企业不能抵扣税款,对流出的已开具发票进行全方位的围追堵截。另一方面,通过省国税局提请总局发起增值税专用发票协查函,对5月份开出涉及10个省市35户受票企业的737份发票,要求当地
税务主管部门对受票企业进行协查,确认虚开后,受票企业已经抵扣进项税的要做进项转出,不得抵扣税款并处罚款。同时,对已作失控处理的1084份票也全部发出委托协查函,并收到天津、西安、新疆、北京等地市的回函和协查案卷,回函中有42户企业已申报抵扣税款1.08亿元,未申报抵扣税款1.9亿元。迫于强大的稽查震慑力,受票犯罪嫌疑人分三次退回发票1143份,涉及金额11亿元,已挽回国家税款损失2亿多元。
四、税警联动,协调有力。在案件查办过程中,市局稽查局与公安部门通力合作,定期召开案情碰头会、协调会,统一思想认识,协调工作步骤,做到统一部署、联 ……(未完,全文共1485字,当前仅显示944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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