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提纲:……
一、思想建党的本质是立三观、定信仰
二、潜规则及其弊端
三、用显制度替代潜规则
(一)潜规则的三句话
(二)显制度替代潜规则的难处
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五、“立三观”与“破三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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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学习讲稿:“三严三实”难在破除社会潜规则
一、思想建党的本质是立三观、定信仰
大家好,我们“三严三实”教育系列讲座,下面讲第二讲。第二讲的题目是“三严三实难在破除社会潜规则”。
现在有一个很流行的说法,要建立学习型社会,关于“学习型社会”是美国一个著名的管理学家彼得·圣吉提出来的,他写了一本书,本来是一本管理学的著作,叫做《第五项修炼——学习型组织的艺术与实务》,那何为“第五项修炼”?五项修炼中的最后一项最重要,那便是系统思维。这本书是探讨个人与组织的生命的书,它让我们看到了个人及组织中几个潜藏着的巨大力量,一旦掌握了这些力量(这五项修炼)隐藏着巨大的动力,个人的生命空间、组织的生命空间、社会的生命空间就会变得很强大,就会成为一个全神贯注于自己真正想做的事,又兼顾生命中最重要事情的学习者,组织、社会也会因此脱胎换骨,成为学习型的组织、学习型的社会。在学习型组织中,人们不断开拓创造未来的能量,培养全新的前瞻开阔的思维方式,全力实现共同的愿望,并且持续学习、共同学习。为何我从此处讲起?因为五项修炼当中给我们讲的与教育有关,五项修炼就是自我超越、心智模式、共同愿景、团体学习、系统思考。这本书叫《第五项修炼》,那讲的是系统思考。其功能是融合整体,能够得到大于部分的总和。各部分加起来要大于各部分的总和,整体效果大于部分之和,使学习型组织演变成为一种集成创新。我们现在有一个新的说法,党中央,创新驱动战略,那我们就要追求“集成创新”的效果,不单单是个人,这样才具有生命力。
第五项修炼是系统思考,系统思考真正地讲是辩证的系统思考,还得回到马克思主义的经典原著上去。马克思主义的经典原著从这个方面来讲,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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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人有社会需要。
同时,人又是物质与精神的矛盾结合体,灵与肉的结合体,那人还有精神需要,你幸福不幸福,你吃饱了穿暖了,你的幸福呢?当然,你没吃的时候,你最大的希望是吃饱穿暖,当你什么都满足了,你的精神需要就更高了,要求就更多了,包括为什么要活着?活着为什么?人活着要吃饭,但人吃饭就为了活着,那就没有意思了。多吃一餐饭,少吃一餐饭,多吃一年饭,少吃一年饭就没有意思了。人活着为了精神,为了存在的意义,那存在的意义是价值。何为“价值”?你对社会有贡献,就有价值;社会给你平台,对你尊重,这是有价值。所以价值是两方面的。所以人的精神需要最后是价值的自我实现,这是人生观问题,活着是为什么。当干部还是谋生的手段的时候,那无论是人与自然、人与人、人的精神,归结到有无信仰,信仰是其中的关键,问题是当干部还是谋生的职业时,那这时利益观就变成了其中的核心问题。
所以,思想建党的本质是“立三观、定信仰”,这“三观”是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而官场上,为什么有一种说法叫做潜规则在起作用,是因为现在当官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尽管党章上规定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但无论怎么讲,当干部还是一种谋生的职业,这时候人首先会受七情六欲的影响,特别是利益的影响,而利益跟人的三个需求层次有关,物质需要、社会需要、精神需要。利益是能够满足需要的东西是利益,什么物质能满足,你的物质需要,这是利益。什么社会关系能满足,这也是利益。什么能满足你的精神需要,也是利益。所以,利益不单单是物质的,它有社会的,也有精神的,这就是一个系统分析。
二、潜规则及其弊端
那在这种情况下,传统的文化、非正规的文化、江湖文化和正规的文化就会产生博弈。十多年、二十多年前,北京有一个很著名的学者叫吴思写了一本《潜规则》的书,还有一本《血酬定律》。吴思的潜规则的意思是,在主流
意识形态或正式制度之外私下认可的行为约束,便是潜规则。记得有一次答新闻记者问,有三个字引起大家的兴趣,“这个事,你懂的”,“你懂的”,但我不说出来,只可意会不可言传,大家都心照不宣,这是潜规则。潜规则大部分是不好的,是其负责的,但不是都是坏的,因为中国社会有相当一部分是靠潜规则来支撑的,无论法制多么健全,潜规则总有一定的空间。因为自古以来,中国首先是礼治,是礼仪之邦,之后才是德治,才是以法治为辅。中国古代不是没有法律,它是先有礼治,后有德治,再有法治。现在我们一般只知道德治、法治,不知道还有礼治。中国最古老的经书当中就有《礼记》,讲的是礼仪。礼治我们现在还有残留,很多潜规则就在礼治之中。
打比喻,在古代,穷人只能做一匹马的车,夫人做两匹马或三匹马的车,到什么官可以做四匹马的车,到了中央级的干部,朝廷的大员可以坐八匹马,皇帝坐十六匹马的车。因为以前的官道叫做马路,因为以前马路没有过汽车,所以称为“马”,那坐什么样规模的马车,那都有等级地位要求的,不能说我是养马的,我是牧民,我家里有十多、二十匹马,我一下子拴二十匹马在马路上跑来跑去,按当时的礼仪是“僭越”,违背了礼仪,那就要被逮起来了。当然,我们现在没有这些规定了,但并不是没有一点礼仪。开会了,出场,谁先出谁后出,坐位置了,谁坐哪个位置。包括
农村坐位置,排座次是非常讲究的。谁家做红白喜事了,特别是
结婚,男方家里的长辈要坐哪个位置,女方家里的哪个长辈坐哪个位置,你坐错了,席都开不了,婚都结不成,这就是礼仪和潜规则。没有哪条法律规定,但民间就这么流行了。官方不一定这么流行,但也有一些“潜规则”,这些规则有些是正面的,是可行的,也是必要的。
但官场上有大量的潜规则往往是负面的。打个比喻,吴思讲的“血酬定律”,何为“血酬定律”?简言之,是流血拼命所得的报酬,如土匪打枪,抢东西,强盗抢劫,他觉得这是我拼命拼来的,从法律上是合法的,但是按“血酬定律”,他认为是天经地义的。而且这里面还有一个元规则,暴力元规则,即那些决定规则的规则是元规则,暴力最强者按自身利益最大化说了算。吴思当时讲《潜规则》这本书特别地流行,有些人买了书之后还要送给其他朋友,认为讲得有意思,有趣。何为“潜规则”?他打了个比方,强盗抢劫是按经济规律办事的,在哪个路上抢,在哪个路上不抢,他首先要算一下,这不是到老百姓家里去抢,一般抢的是商人的。他一般就算一个账,先在哪个地方抢劫,这是买路钱,在哪个地方收买路钱,他要算一个账。打个比喻,从这边到这边有一条便道,这个道很短、很平坦、付的成本代价不高,这个地方很可能是设立抢劫或设立收过路钱的地方。为什么设这里而不设那里?还有一条道,从那里拐到那里,三个山,越过两条河,还要拐这个弯,过一个湖,还要坐船才能到他的目的地,从这边到这边做生意要过去的话,他有两条路要走,一条是远路,一条是近路,一条是险路,一条是平安路,正常的情况下肯定选平安路。刚好,土匪也把情况算清了,平安路的成本低,花一万块钱就能够过去了,路上走的路程,付出的代价只要一万块钱就过去了。从那边走需要五万块钱的成本。那强盗就会算成本,你从那边要五万块钱,那我从一万块钱这边收过路钱,我占着这条路了,你从那边走要五万块钱,我这里收你两万块钱,你会算,我也会算。第一,这条路是我霸占了的,那我收你两万块钱,加上本身需要一万块钱,那就需要三万块钱,那你还可以节约两万块钱,你不从这边过,那就从那边走,别走这条路,你走那条路要花五万块钱,商人在正常的情况下就会交买路钱,强盗是按市场规律办的。但这不符合道德规律和法律,这条路不是你的,为什么要收买路钱?这些商人自己有保镖,那他就请镖师跟你打,你打过了强盗,一分钱不交,打不过就加倍交。所以强盗讲我为什么要收这个钱?因为我打得过你,你打不过我,打不过我,你就得交钱给我,所以这是“血酬定律”。
吴思的这个观点有点把古代江湖的运行潜规则作了一个形象的解释,但如果用到解释现在的官场,不是很有道理,有些有道理,能解释一部分现象,因为他有一个最大的理论盲点,他无视了人的精神性和道德自主 ……(未完,全文共13414字,当前仅显示3191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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