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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财政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及财政工作目标责任考核扣分办法

发表时间:2015/12/6 10:04:14

各县(市、区)财政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及财政工作目标责任考核扣分办法

2015年各县(市、区)财政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责任考核扣分办法

序号 考核内容 基本分值 扣分办法 备注
1 认真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各县(市、区)财政局党组认真贯彻全市财政系统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研究制定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措施。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财政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 10 未贯彻落实全市财政系统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扣4分;未制定具体落实意见和措施扣3分;未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扣3分。
2 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县(市、区)财政局党组对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每年至少召开2次专题
……(新文秘网https://www.wm114.cn省略554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次教育活动扣1分;每少组织一次教育活动扣2分;未及时向局机关报送教育活动情况扣2分。
6 加强和改进信访举报工作。依法依规受理信访举报,加大办理力度,严肃执纪问责,做到有群众举报的及时受理,有具体线索的认真核实,对重要信访案件线索要及时上报,对批转的信访案件要及时办理并上报结果。 10 未及时受理信访举报扣2分;未认真核实具体线索扣2分;未及时上报有关重要信访线索扣2分;未及时办理批转案件扣2分;未及时上报处理结果扣2分。
7 积极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认真开展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分配不规范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积极开展对领导干部顶风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借机敛财问题的专项整治工作;认真开展违规收送礼金、红包问题的专项整治工作。 20 未开展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不规范整治工作扣7分;未开展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专项整治工作扣7分;未开展违规收送礼金、红包问题的专项整治工作扣6分。
8 加强监督管理。加强对财政部门干部职工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加强对财政部门承担的上级部门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财政部门干部职工廉洁从政有关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10 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未监督管理扣3分,对承担的各项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未监督检查扣3分,对工作人员廉洁从政有关规定未监督检查扣4分。


2015年各县(市、区)财政工作目标责任考核指标扣分办法

序号 考核项目 基本分值 考核科室 扣分办法 备注
1 加快财政支出执行进度。上级专款有明确时限要求的在规定时间内下达,没有明确时限要求的原则上在15个工作日内下达;确保全县(市、区)支出进度一季度达到18%以上,二季度达到45%以上,三季度达到70%以上,11月底达到86%以上。做好预算执行月报和分析工作,每月1日12:00前将本县(市、区)上月预算收支执行数据上报市局国库科;同日上报本县(市、区)经济财政运行情况分析要点,专项说明重大财政收支增减变化原因。 10 国库科 支出进度一、二、三季度和11月底,每有一次不达进度要求扣2分;未按时报送预算收支执行数据和分析要点,每有一次扣0.1分。
2 完善和推进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改革。进一步扩大改革范围,保证全省分成收入自动清分系统的正常运行。深入分析增减原因和变动趋势,每个季度终了后3日内(节假日顺延)报送市局国库科收缴执行情况报表,报送后2个工作日内报送季度非税收入收缴执行情况分析文字材料。 4 国库科 分成收入自动清分系统运行不正常扣1分;未按时间要求报送收缴执行情况报表和文字材料,每有一项扣0.3分,最高扣3分。
3 完成试编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工作。要按照统一要求,认真完成试编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工作。安排部署阶段(4月1日—4月30日);资料收集阶段(5月1日—5月31日);报表试编阶段( ……(未完,全文共2445字,当前仅显示1554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各县(市、区)财政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及财政工作目标责任考核扣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