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新文秘网>>城建/城建讲话/创建活动/经验交流/学习材料/申报材料/>>正文

无传销城市创建工作经验交流材料

发表时间:2017/10/14 20:58:04
目录/提纲:……
一、加强顶层设计,全面提升创建力度
一是做好思想引导
二是严格考核监管
三是强化结果运用
二、坚持部门联动,形成创建工作合力
一是联合谋划决策
二是联合考评认定
三是联合督查督办
三、夯实创建基础,健全基层防控体系
一是社区创建
二是落实责任
三是典型引路
四是以打促创
……
无传销城市创建工作经验交流材料

近年来,我省认真贯彻开展创建无传销城市工作的决策部署,着力构建政府主导、多部门联动、群防群治的“打防控一体化”长效机制。全省22个县级以上城市中,已有21个被认定为“无传销城市”,创建达标率为95%。被国家列为重点和加强整治的5个城市中,有4个创建成无传销城市,**打传工作已全面转入扫尾清零和创建固守阶段,全省创建工作正由无传销城市向无传销市提升。日前,在全国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创建无传销城市经验交流会暨加强打击传销工作会议上,我省作经验交流。
  一、加强顶层设计,全面提升创建力度
  一是做好思想引导。创建之初,一些地方对这项工作存在三种认识误区:无关论,认为本地传销活动少,没必
……(新文秘网https://www.wm114.cn省略498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反馈给省文明办。此外,公安、工商部门还将创建结果纳入本系统年度目标考核体系,对创成的给予加分,对未创成的适当扣分,体现“创与不创不一样,创成与未创成不一样”。
  二、坚持部门联动,形成创建工作合力
  一是联合谋划决策。逐步健全省打击传销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打传与创建工作的研究、部署和指导。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涵盖19个省直相关部门,明确各自职责,加强协调配合。打击传销所有重大行动的部署安排,均由省工商局、省公安厅、省综治办、省文明办共同协商,四部门联合发文,同部署、同督查、同考核、同认定,协同作战,共同创建。
  二是联合考评认定。每年年初,四部门分别派员组成联合考评组,公安、工商有关负责人轮流担任组长,对申报城市进行实地考评。由同一个考评组,按照同一标准、同一程序,“一把尺子量到底”。考评中既看结果,也看过程,防止“过程无痕迹、现场无显现、材料都齐全”的“纸盒创建”。采取现场抽签的方式,对每市随机抽查4个无传销社区(村)。考评结果确定后,由四部门联合认定、联合发文、联合授牌。
  三是联合督查督办。四部门多次组织对重点地区开展督查督办。针对个别城市涉传投诉举报大幅上升的异常情况,省打传办与省公安厅组成督查组实地查明原因,分清责任,现场督办;推动市政府出台打传和创建工作督查督办制度,明确各区政府和各有关部门为督查督办对象。对打击和创建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和人员,坚决倒查追责。
  三、夯实创建基础,健全基层防控体系
  一是社区创建。坚持创建工作从基层创起,从基础动起,实行重心下移。省综治办、工商局、公安厅联合发文部署,抓住流动人口、出租房屋、通信等关键环节_,逐步建立“看得见、打得走、守得住”的打击和创建工作新格局。在基层社区普遍组建志愿者、信息员和打传小分队三支队伍,构建信息传递、紧急应对和快速处置体系。近年来,全省共行政处罚出租屋房主7500余人,已认定命名的无传销社区(村)从2013年的3159个增加至目前的12127个。
  二是落实责任。明确各级政府是创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确定“两个主体”,即市政府是创建无传销城市的主体,社居委是创建无传销社区(村)的主体。各地按照属地管理的要求,通过层层签订创建工作责任书,落实部门和个人责任。在考评中,要求各申报城市必须出具市政府与区政府、市政府与各部门、区政府与街道(乡镇)、街道(乡镇)与社区之间签订的打传和创建目标责任书。
  三是典型引路。先后设立无传销社区(村)、无传销区、无传销城市省级示范点,实现了社区、区县、城市三个层面示范点的 ……(未完,全文共2201字,当前仅显示1399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无传销城市创建工作经验交流材料》
文章搜索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