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提纲:……
一、寻根溯源找药方
1、权利下放是基础
2、群众参与是关键
一是群众参与项目资金投入
二是群众参与项目决策监督
三是群众参与后期管护
3、部门联动是保障
二、对症下药治顽疾
1、明确职责分工
2、强化项目管理
一是管理方式转变
二是需求方式转变
三是实施主体转变
3、落实群众监督
……
简政放权 激发活力 探索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简政放权
近年来,中央、市委高度重视农村工作,出台了一揽子政策措施,投入了大量资金,推进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我县在落实中央、市委的这些政策措施的过程中,农委、水务局等涉农部门都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在农村实施兴水、修路、改土、建房等项目,为完善农村基础设施、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作出了积极努力。但一些项目在实施的过程中,部门既当裁判,又当运
动员,项目建设基本与基层和群众没有关系,效果不尽人意。项目在乡镇实施,没有落实乡镇责任,乡镇也没有主动参与,更谈不上群众参与,导致选址不科学、建设不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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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过程中,要充分发动群众参与,赋予群众话语权,尊重群众意愿,体现群众智慧和才能。一是群众参与项目资金投入。体现谁受益谁投资原则,在国家投入的资金不够的情况下,而群众又自愿投资投劳兴建的项目,发动群众投资投劳参与项目建设。二是群众参与项目决策监督。从项目决策开始,让群众参与并全程监督,路从哪里走,水池修在什么地方,修多大规模,谁来修,谁验收,质量怎样监督,资金怎样使用,都由群众说了算,把更多的话语权交给群众。三是群众参与后期管护。项目建成交付使用后,发动群众完善村规民约,由受益群众自己制定管理办法,自主进行管理,按“谁受益、谁管理、谁维修,谁损坏、谁赔偿、谁恢复”落实项目后期管护责任,确保项目长期发挥效益。
3、部门联动是保障。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申报、资金筹措、建设、监督管理是一个有机的整体,不能部门一手包办,也不能乡镇闭门造车,更不能群众自导自演。要按照“部门监管、乡镇主导、村居实施、群众参与”原则,明确各自职责,齐抓共管,形成合力,保障农村基础设施项目建设顺利推进。
二、对症下药治顽疾
1、明确职责分工。出台《全县农村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农委、水务局、交委、移民局、国土局、扶贫办、城乡建委7个涉农部门分别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建立“1+7”的农村项目建设管理体系。明确县级部门负责农村项目规划(项目储备)、计划管理、政策配套落实、要素保障协调、项目前期工作服务和项目建设监督指导,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辖区项目规划储备、政府全额投资项目的建设管理、村(社区)项目建设管理的领导;除重大项目、跨乡镇实施、负债建设或上级明文规定部门直接实施的项目外,其他农村项目原则上由乡镇人民政府或村(居)民委员会负责实施,其中使用村集体自有资金、群众自筹资金和政策性补偿、上级补助资金的项目由村(居)民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2、强化项目管理。一是管理方式转变。由过去多部门多头管理,转变为归口行业统筹,县政府统一领导,实现全县农村项目一盘棋、一本账。二是需求方式转变。由过去项目安排“自上而下”为主的供给模式转变为“自下而上”的需求表达模式,实现群众愿望与政策导向充分结合。三是实施主体转变。农村项目由过去部门实施、乡镇(街道)协助为主的模式转变为以乡镇(街道)村(社区)实施为主、 ……(未完,全文共1950字,当前仅显示1240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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