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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人大代表“接待选民日”及走访选民活动的实施方案

发表时间:2018/6/8 14:16:26

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人大代表“接待选民日”及走访选民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人大代表在闭会期间的活动,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闭会期间的作用,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在市乡人大代表中广泛开展“接待选民日”及走访选民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结合“聚力脱贫攻坚、人大代表在行动”活动,突出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和乡村振兴战略。通过开展人大代表“接待选民日”及走访选民活动,拓宽代表活动的领域,密切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倾听人民群众的呼声,反映人民群众的意愿,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进一步增强代表履职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为打好全市精准脱贫攻坚战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活动内容
  人大代表“接待选民日”及走访选民活动以“聚力脱贫攻坚、人大代表在行动”活动为主题
……(新文秘网https://www.wm114.cn省略611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联系选民,听取选民意见。代表在接待、走访选民过程中,要认真听取选民反映的问题和意见,并做好记录,对于选民反映的问题和意见建议,在耐心细致地做好解释说明工作的同时,需要有关机关部门单位办理的,应将情况收集整理后按程序交相关单位处理,代表不直接处理。代表接待、走访选民时,对选民所反映的问题能够答复的,代表应当场答复。所反映的问题与事实有出入或意见建议与现行法律、政策规定不符的,应依法据实解答,耐心做好政策解释工作。
(三)收集整理交办代表意见建议阶段
  对于人大代表接待、走访选民活动中不能当场答复的事项,属于辖区内村(社区)职能范围的,由乡镇办人大主席团(工委)直接交村(社区)办理;属于乡镇办职能范围的,由乡镇办人大主席团(工委)交乡镇办政府(办事处)办理;属于市人民政府、市监察委员会、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一府一委两院”)处理权限范围的,由乡镇办人大主席团(工委)交市人大常委会审核后,由市人大常委会转交“一府一委两院”及相关部门办理。对于选民反映集中、带有普遍性的重点、热点问题,且属于我市管辖权范围内的问题,可以报经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机构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由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相关室委组织人大代表开展专题视察或调研,并将视察或调研报告转交“一府一委两院”及有关部门和单位研究处理,促进问题解决;对于接待中选民反映的问题和意见,属于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或者具有普遍性、代表性的问题,由代表提出意见、建议交市人大常委会转办,或在市人大会议期间以议案形式提交大会审议;超出本辖区职权管理范围的事项由市人大常委会负责报送上级人大常委会转交有关机关单位处理,或作为议案建议在上级人代会上提出。
(四)办理代表建议意见阶段
  市人大常委会相关机构及乡镇办人大主席团(工委)应加强与办理选民反映问题和意见的部门和单位联系沟通,对办理情况进行督促,也可以采取组织代表视察、执法检查、约见有关国家机关负责人等方式进行督办。乡镇办人大主席团(工委)应做好人大代表接待选民的公布、接待、交办、回复、反馈、归档等六个环节的准备工作,做到接待有安排,来访有记录,处理有反馈,档案要规范。市政府及相关部门收到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后,在规定时间内将办理结果答复代表,并向市人大常委会反馈办理情况。活动结束后,市人大常委会对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办理代表建议意见情况进行汇总,并对活动开展情况和所取得的经验进行认真总结
  五、具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人大常委会成立人大代表走访选民活动领导小组,市人大常委会 主任 任组长;办公室及有关工委同志为成员。各乡镇人大主席团(工委)要精细对接参与接待选民、走访选民的人大代表,确保按时开展活动。
  (二)营造浓厚氛围。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要会同宣传部门,采取组织专版、采编专稿、策划专访、编发简报等多种形式,集中力量深入宣传人大代表“接待选民日”及走访选民活动,努力形成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进一步调动代表的参与热情,推动走访活动深入开展。各乡镇办活动结束后,要认真进行总结,对活动开展情况及典型事迹及时上报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三)突出活动实效。活动中各位 ……(未完,全文共2698字,当前仅显示1715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关于开展人大代表“接待选民日”及走访选民活动的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