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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的设想

发表时间:2006/1/9 18:21:04


  对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的设想
  
  
  
  
  
  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按照法律的规定行使检察权。在检察机关内部设置一定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履行不同内容的检察权,是有效行使检察权的重要组织保障。随着社会的发展,尤其是在司法改革不断深入的今天,检察机关的职能其内涵和外延也都在发展变化,为适应新时期检察工作的需求,其内设机构也应因此而有所改变,这样才能保证检察机关更加高效、合理地行使检察权。
  
  一、检察机关内设机构的现状
  
  检察机关内设机构之间的权力配置,是指检察权在检察机关内部各职能部门之间的分配。我国检察机关的内设机构及检察权的配置经历了一个不断发展变化的过程。当前检察机关主要内设机构设置是:()侦查监督部门,主要行使批准和决定逮捕权,对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活动的监督权。()审查起诉部门,主要行使提起公诉权、刑事抗诉权和人民法院审判活动的监督权。()反贪污贿赂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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